张小花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一章 我就不穿越了,你们来吧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历史称雄称王,最保守的也能回到明朝当个王爷,我却只能被反穿越。昨天刘老六领回来这个家伙居然是荆轲。
就是他,刺杀秦始皇,办事之前喜欢开个唱的那个家伙。
事儿得从头说起。
那天,我没招谁没惹谁地走着,路过公园外墙时,一个脏了吧唧的老头冲我招了招他那很后现代的脏手:“小朋友,你今天有卦……”
正所谓是“无聊生祸患”,我一个大闲人,抱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蹲在老头跟前斗咳嗽。我不怕他骗我的主要原因是:我兜里就装了5块钱。
我笑嘻嘻地说:“那你先算算我姓什么,几几年生的,干什么的,算准了就给你钱。”
这个老神棍装模做样地摇摇头:“那些都是江湖骗子的把戏,而我,是一个神仙——我且问你:你想不想也当神仙?”
多么不俗的开场白呀,要是你你也不舍得走吧?
反正我就没舍得走。我猜想这个老东西也许会码出一排书来:“我看你骨骼精奇乃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以后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但大师就是大师,他跟我说了一句惊世绝艳的话,导致我死心塌地地崇拜上了他,以至于才有了后来一连串的霉运。
他跟我说:“你抽的白沙是假的!”
此言一出,我当时的感觉正如一位起点万金油读者写的那样:只觉一朵什么什么花怎么怎么样把我怎么怎么了……
我抽烟习惯在家对门的小烟铺买,今天上了街才发现身上没烟了,谁知道买了一盒居然就是TM假的。难怪人家说对男人而言,买了一盒假烟其郁闷程度仅次于新婚发现老婆不是处女。
老头说完这句话之后的0.01秒,我就觉得我兜里的五块钱保不住了。
之后的事情完全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
“你本来是可以成仙的,但就在仙事部(跟人事部平级)马上要批准的前一刻,你爱上了一个女妖精。这件事本来不大,但给仙界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舆论压力和一直以来都面对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底该用什么样的道德准绳去衡量一个将成仙而未成仙的人?”
实话说,我当时第一直觉是一位北大教授乔装改扮成江湖骗子在做关于精神方面的科研调查。我甚至偷偷往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貌似摄像机偷拍机的东西。
“玉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原意是要将你九雷轰顶,但那天正好是七月初七,在七公主的美言下才改成一雷轰顶……”
我插嘴问道:“九雷轰顶和一雷轰顶有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呀,反正你死了。”
我:“……”
“后来仙界关于你的问题讨论出结果来了:那就是在你还没有成仙的时候爱上妖精不应该受到惩罚。”
我:“……”
“所以他们决定补报你。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用你这辈子替他们做点事情,完事以后顺理成章把你弄(这个字眼把我弄得很不舒服)上去当神仙。”
我很好奇,问:“那第二个选择呢?”
“第二个选择是王母娘娘提出来的。这个婆娘的意思是:你既然喜欢那个小妖精,就考验你们三世,如果你们能世世在一起就让你们一起成仙。”
我直起腰,说:“故事很精彩,不过我还没吃饭呢,拜拜您呐。”
然而这个老神棍一把拉住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是神仙?”
我懒洋洋地说:“你再不放手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为什么不试试呢——我是说你为什么不说件事让我证明我是神仙呢?”
“你他娘除非把老子变成女人!”我一眼扫见了对面大楼广告招贴画上的章紫怡,“把我变成章紫怡老子就信你。”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语)。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变态的要求。
这个老家伙冲我指了指,不用他说什么,我就感觉不对了。我那根虽不像AV男优那么“挺”好的兄弟,就像12级台风中的一颗稻皮那样消失了!我捂住裤裆,这个老混蛋居然一把把我推在当街,大喊了一声:“快看章紫怡!”
最先发现我的是两只在街上盘桓的“恐龙”,这两个女人加起来起码有300——公斤。她们听到老神棍的喊叫后无意地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就像裤裆里伸进去一只陌生的手那样尖叫起来。好在这是午后一点多钟,又幸好穿着黑绸衫儿7分裤的我把头低下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一阵地动山摇中,两只恐龙向我奔袭而来。我只好舌尖一顶上牙膛、丹田一叫混元气使了个旱地拔葱的功夫跳(爬)进了公园围墙,透过栏杆,我苦苦哀求老神棍:“快把我变回去!”
这时,两只恐龙已经与我只有一墙之隔了。她们中的一个只抓住栏杆微微晃了晃,整面墙就已经开始往下掉土面儿。我把一只手伸出栏杆,凄惨无比地叫道:“如花,你走吧,别管我……”
……在经过很长一段的混乱之后,老神棍终于把我变了回去,然后他戴上一副墨镜,拿出一根笔样的东西,对两个恐龙说:“看这里……”喀嚓一声后,两个恐龙呆若木鸡(详情参见《黑衣人》)。但呆过一阵之后——“章紫怡啊!”恐龙之一大叫。老神棍瀑布汗,喃喃说道:“看来西洋货就是靠不住……”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信不信我是神仙?”
“你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恢复男儿身的我在一定程度上还保持着理直气壮的语气,就算他是神仙,我兜里就有5块钱,能把我怎么着?
“不要带情绪嘛,我是来帮你的。还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吗?只要你帮他们做事,他们就让你成仙。”
“你先说干什么?”其实我对成仙不感兴趣。混到五星上将怎么样?调戏个嫦娥照样变月夜猪人。
“阴间最近很不太平,原因是判官参加阎王小舅子的婚礼时喝多了,把生死簿上一大批人的寿命都少加了一年。为了弥补,阎王只好出台了‘短一还二’甚至‘短一还三’的政策,把这一年补在他们下一世里。可是你要知道,那些路人甲路人乙还好对付,有些人是怎么也不肯的,比如那些历史名人、帝王。这些人都是有来头的,阎王不敢得罪死了,只好答应他们,让他们返回尘世再过一年逍遥日子。”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就不想想,如果把他们再放回他们那个时代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在这一年里刘邦和项羽会怎么样?诸葛亮和司马懿会怎么样?李世民会不会杀武则天?成吉思汗能不能改变今天的版图?不说这些人,李白杜甫多在尘事待一年,谁知道他们会写出什么影响后世的东西来?蔡伦又能发明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我这么说你能懂吗?”
“差不多。这就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回去都有可能重塑历史,所以不能让他们回到他们所在的时代。”我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事情要糟了,“你不是要把那些人都弄到我这儿吧?”
老神棍他得意地笑,他得意地笑:“谁说不是呢?阎王骗他们要把他们弄到‘世外仙境’里补齐一年阳寿,而这个‘世外仙境’指的就是你这儿。”
现在阎王底下一屁股屎,仙界找人背黑锅,这事看来不干也得干了,否则那不是成了“人为什么什么我为什么什么了”么?
我装做为难的样子说道:“那有没有活动经费啊?先弄个几亿花花。既然是‘仙境’,我总得弄俩穿旗袍的小姐,再整几只仙鹤啥的吧?”
我原以为老神棍会满口答应呢,人家别人写的穿越,像钱啦美女啦这种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道具而已。哪知这可恶的老神棍他居然说:“那些我不管,仙界本来是要考验你的,你自己想办法。还有——那些人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就别费心了。如果你答应了,我晚上就把第一个客户给你领回去。”
“可是我……”
“因为这是一笔交易:你替他们平事,他们让你成仙。所以,我们以后就管这些人叫客户。你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如果你要不答应……”老神棍又掏出墨镜戴上,拿出那支笔状物,“我就照你一下。不过我事先声明:这东西不怎么好用,很有可能让你忘很多事情,包括你姓什么叫什么父母是谁你自己是男是女等等……”
“你不如说我就变成一个弱智了!”
老神棍抬头想了想,说道:“对,你概括得很精确……”
我指着老神棍的鼻子,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仙界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你怎么能怀疑我的觉悟呢?”
事情就是这样。老神棍在离开我的时候对我说:“不要再叫我老神棍了,我叫刘老六。还有,晚上我就把客户给你带过去……”
然后,刘老六就把一个高壮的、穿得跟个土鳖似的人领到我面前,介绍说:“这是荆轲。”
……
第二章 荆轲
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也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可以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没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儿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二回:荆轲刺秦,张小花主编)。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倒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道:“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道:“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这儿,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地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道: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儿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道:“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包子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道:“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儿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包子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与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包子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儿住几天。”包子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道:“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道:“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儿。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