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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 字数:34409 更新:2022-09-18 23:52:50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

第一章 墓中寻龙 盗墓

武昌起义隆隆的枪炮声,使中国终于挣脱了封建帝制的沉重枷锁,进入了一个各种新锐思潮与遗风陋习激烈冲撞的大时代。民国初年的社会局势尤其混乱,不仅各路军阀之间的战事频繁,而且出现了百年不遇的“北旱南涝”灾情,使得许多省份颗粒无收,成千上万的人成了灾民,为了能有口饭吃,更有许多人铤而走险当起了土匪响马,或去做倒卖人口、走私烟土、贩运军火一类缺德到底的勾当。这正是“十年干戈天地老,四海苍生痛哭深”。

常言道:“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只有黄澄澄的大黄鱼(金条)才是硬通货。但在盗墓者的眼中,如此时局之下,国家的法律已形同虚设,正是盗掘古冢、窃取秘器的大好时机。有经验的盗墓老手,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等到有朝一日政局稳定下来之后,古董价格必会看涨,届时再把所盗之物出手,便可轻轻松松地发上一笔横财。

盗墓贼“马王爷”和他的两个老伙计——老北风、费无忌,就是瞅准了眼下的机会,打算趁着淤泥河附近军阀交战,附近村县老百姓逃得十室九空之机,动手盗掘河畔的一处无名古冢。

马王爷本名叫马连城,只因盗墓经验丰富,做过不少大手笔的勾当,而且眼功极高,甚至有人传说他生了三只眼,不管地下有什么古墓,不论藏得多深,他只瞧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端倪,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绰号。然而对马王爷的本领比较熟悉之人,自然都知道他并非生有什么三只眼睛,只尊称其为“观山马爷”。

马王爷盯上淤泥河边这座古冢不是一两天了,地点就在离河边不远的一片密林之中。时移物换,丘陇渐平,那古冢的地面封土堆和石碑等标记早已消失多年,不是行家根本就发现不了。如果拨开那些枯黄的乱草,在半尺多厚的异色泥下,便可以瞧见一块块奇大无比的墓砖,墓砖的缝隙间铸有铁水加固,要想短时间挖开盗洞,就必须使用土炮炸出缺口。

只是这附近离官道不远,地理位置虽然偏僻,但却是赶场的必经之路,昔日里人来车往难有机会下手,即使在夜里用土炮炸那墓墙,也有可能会惊动民团或保安队。所以马王爷虽然早就踩过几遍点儿了,却迟迟未敢轻举妄动。当前的战乱却使得这里突然变得人迹罕至,这对马王爷等人来讲那真是天赐的机缘,他立刻会合了另外两个盗墓老手——善使火药术的“老北风”,与身大力不亏的开棺好手“费无忌”,为了掩人耳目,三人都装作道人打扮,带上一干应用器械,牵了几头用来驮东西的骡马,昼伏夜行来至淤泥河畔。

“淤泥河”之所以得名,是由于这河中是半水半泥,也不管是涝是旱,这条河始终都有这么多烂泥。近年来河水流量逐渐变少,原本一条数丈宽的河流,又被淤泥分割成若干段,只有在雨水最大的时候,才偶尔连成一片。河床则全是一丛丛几尺高的乱草,有那些不明究竟的外地人,路过的时候想在河边喝口水、洗把脸什么的,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如果一脚踩到草下的泥潭,往往就陷在淤泥中丢了性命,谁也说不清这淤泥河陷死过多少人。只是这条河由于死人太多,除了河道最中间极窄一段的水质还算说得过去,大部分河道中一年四季都流着黑水,散发着一股股强烈的腐臭。

马王爷他们到达淤泥河边之时,已经是夕阳西下,暮色黄昏。由于事先已经多次看过地形,马王爷和老北风等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古墓那铜浇铁灌的砖墙掘了出来。老北风一马当先,在硕大的墓砖上用手指敲敲打打,勘察下手的位置。马王爷同费无忌二人都蹲在一旁等候,马王爷神色悠闲地吸着旱烟袋,而费无忌则神情专注地盯着老北风脸上的表情变化,有几分担心携带的土炮药量不够。

老北风不慌不忙地探明了砖层的薄厚,对马王爷和费无忌说道:“两位老哥,这寿穴造得好个石椁铁壁,恁般结实坚固,咱们虽然带的火药不多,但我估量着若用土炮落力打它最薄弱之处,就算擂不开也差不多了。”

马王爷听罢,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吩咐道:“这淤泥河附近的人早就跑光了,动静闹得再大也不打紧,只是需把药量掐算得恰到好处,别损伤了寿穴中值钱的器物便是。”

马王爷是这伙人中的首领,他发了话之后,老北风才敢动手,三下五除二便安装了土炮的药引,土炮轰然炸响,别看是土制炸药,但配比高明,爆炸的威力着实不小,直炸得土石横飞、浓烟升腾。老北风早年间在北洋火器局做过火药师,这些年来跟随着马王爷盗过不少古墓,土炮破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待烟雾散去之后,只见这座无名古墓被来了个大揭顶,已经给崩出好大一个缺口。

土炮打出的缺口,位置刚好在墓道铜门的顶端,绕过了最为坚固的铜门铁壁,可墓墙露出的缺口后并不是墓道,里面竖着一块青条石墓碑,三人不免有些奇怪,盗了这么多年的墓,还没见过谁家的墓碑放在坟墓内部,这唱的又是哪出戏?于是并肩走到近前定睛观瞧,都忍不住想要看看这无名古墓里藏着的石碑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那墓碑又扁又长,造得甚是奇特,石头便是普通的大青石,上边顶端雕了一个鬼头,当中歪歪斜斜地刻着一行大字,笔画怪异潦草,透着阵阵邪气。

这三人中只有费无忌是不识字的粗人,老北风虽然识得一些常用字,但加上认错的白字,最多也就认得几百个字,稍微复杂些的文字便不认得,对于石碑篆刻更是一窍不通。他们俩看起这块墓里的石碑来,跟看天书差不多,连半个字也读不出来,只好请教马王爷这碑上究竟写得些什么文字。马王爷博古通今,自然是难不倒他,青石上的一行字迹虽然奇特,却并非古篆之类繁杂艰难的碑文,稍加辨认就已读出,当下便在心中默念了一遍。

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马王爷竟然觉得心底里突然生出一阵寒意,这青石上刻的一行字是:“诸敢发吾丘者必遭恶咒坠万劫而不复之地。”原来这是一块古代墓主用于恐吓盗墓者的诅咒石,也就是墓主发下毒咒,谁敢掘这座坟,墓主即使死后千年在冥冥之中,也必诅咒盗墓者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见此石碑者——死。

自古以来,从有厚葬之风开始,世间便无不发之冢,但“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在古人心中根深蒂固,很少有贵族愿意纸衣瓦棺。既然不能薄葬,便只有想尽办法反盗墓,除了机关疑冢之外,诅咒震慑也是一个常用的办法。马王爷以前也曾见过类似的,但盗墓之人既然敢做这穿梭于阴阳界之间的行当,便早已将鬼神诅咒置之度外了,他对于这种毒咒早已习以为常,根本就不在乎。然而这次不知为什么,竟然感到一阵心慌意乱,说不定这无名古墓中真会有什么古怪。

好在这种感觉很快就过去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座墓至少是宋代以前的,虽然整体规模不大,但那些墓砖却大得罕见,墓主人的来头一定不小,里面陪葬的金玉珍宝少不了,别再疑神疑鬼耽误了正事。想到这儿,马王爷已经为自己打消了那些疑虑,他定了定神,故作镇定地指着青石碑告诉另外两个同伙:“试读碑上文,乃是昔时英啊!石上所刻乃是墓主先贤的高名。”马王爷没对老北风和费无忌说实话,心想反正他们二人也不认得碑上写了些什么,与其让他们担惊受怕,还不如就说这青石是块墓碑,免得干活的时候大伙心里发虚。

老北风和费无忌向来对马王爷佩服得五体投地,此时听马王爷这么一说,顿时恍然大悟,看那青条石形状虽然古怪,敢情也就是块刻着墓主人名字的石碑,这还得说是马爷,不但认得碑上的怪字,而且说出话来还出口成章,不得不让人在心里赞叹。马老爷还是百年才出一位的相地大师,跟着马爷观山盗墓,简直比抢银号都过瘾,不仅能财源广进,而且还长学问、长见识,不愧是我等的良师益友。

马王爷隐隐约约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历来不是疑神疑鬼之人,何况现在古墓砖墙已经炸塌了,到了嘴边的肥肉岂有不吃之理?但这种不祥的预感还是使他有几分不安,只想尽快收工回府,于是对老北风二人一摆手:“得了吧二位,咱们老三位加起来少说都有一百六七十岁了,你们也甭捧我了,赶紧收拾停当,到这寿穴中勾当一番,把活做得利利索索的可比什么都强。”

老北风和费无忌齐声称是,方今天下正值乱世,趁着老胳膊老腿还能动,抓紧时机狠狠地干上几票,但盼着此墓中金玉满堂,让咱们今天来个开门红。当下三人就在那墓前,用老酒擦了擦手脸,取出朱砂来用水化开,当做颜料用毛笔沾染,各自在脸上画了一张血红狰狞的脸谱,并在头顶上扎了一块蓝色方巾。

马王爷他们的装束打扮看似神秘诡异,其实这一举一动里面很有讲究,盗墓之人虽然不信邪,却不能不避邪。身穿道袍头顶蓝巾,左手戴个银指环,脸上画个红脸谱,这扮相叫做“魁星踢斗”。据说魁星乃是“九九星中第一龙”,古星学中“魁”为北斗第一星,堪称九宫之魁首。此星在天为万灵之主宰;在地为百脉之权衡。魁星也就是贪狼星,传说贪狼星君相貌奇丑,突面而獠牙,民间视之为司管文运之星,而马王爷这些盗墓者认为贪狼星君能挡煞克邪,如果能请得魁星天官上身,别说墓中发生尸变,古尸忽起扑人之类的险恶状况,即便是有具千年尸王,也尽可以一脚将其踏住。

片刻之间,这三人便已准备就绪,进入墓门之前要先燃起一炷“寻龙香”,马王爷用嘴对着香头轻轻吹了一口,橘红色的香火被他吹得越发明亮。“寻龙香”对地下封闭环境中产生的毒气非常敏感,一遇毒雾尸毒等阴晦之气立灭。

可就在他们要迈步进去的那一瞬间,树林里忽然刮起一阵阴风,那股风夹杂着一股刺鼻的膻腥,马王爷感觉有个什么东西从他脚边“嗖”的一下窜进了古墓。老北风和费无忌也感觉到了,但实在是太快了,三人谁也没看清楚刚才钻进墓中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费无忌以前曾在绿林中当过响马,平生杀人如麻,这三人中就属他胆子最壮。他见此情形立刻拽出驳壳枪,对准墓中连开数枪。枪声过后,墓中却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也不知刚刚蹿进墓中的那东西是不是被子弹击中了。

马王爷在心里骂了一句,这次怎么总觉得有点不顺?老子这辈子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可别在阴沟里翻了船。他见费无忌还想接着开枪,便拦住说道:“别浪费子弹了,我看那东西八成是被土炮惊动了蹿出来的,不是老鼠就是只老狐狸,这胡灰也是两大仙家,跟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别再跟它纠缠下去了。”虽然事先已经探明了周围数十里内没有人烟,但为了保险起见,马王爷还是让老北风在墓道口望风,他带着费无忌进去干活。

费无忌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进古墓搬金取玉,当下就用将一盏马灯挂在撬镐前端,用一只手举了,另一只手拎着张开机头的驳壳枪,与马王爷一前一后钻进了墓室。

这座墓面积不大,可能是照搬了墓主生前住宅的一部分,前后只有两进,都以极大的墓砖垒砌,棺材应该停放在最深处。墓室四壁冷森森的,墙角旮旯都生满了绿苔,泛着股呛人的潮气。一看里面的情状,马王爷不由得先是一阵失望,看样子这墓中曾经有大量积水,几乎所有贵重的陪葬品都被水浸得朽烂了,但一抬眼,却见一口漆都掉光了的大棺材,被几个铜环吊在室中。

古墓的设计者也往往考虑到了地下渗水的威胁,一般都是利用排水沟,或者设置宫床,提高棺椁的位置,或者干脆直接用铜环铁链把棺材吊起来,这座墓便是使用的最后一种方法来防止水浸。马王爷和费无忌见这口棺材还算完整,顿时来了兴致,二人踩着青砖宫床,撬动棺盖。

费无忌两膀一晃有蛮牛般的力气,撬个棺材还不跟玩儿似的,嘎嘣嘣数声,他已撬掉几枚生满锈迹的大棺材钉。为了躲避棺中郁积的尸气,俩人先退开数尺,转到棺材顶端,在远处用锹头将棺盖向下推开一截。在漆黑的墓室中,两个盗墓贼屏住呼吸,提着照明的马灯,贪婪地向棺中望去,但那棺中的情形,却让人目瞪口呆,半晌都摸不着头脑。

费无忌一脸茫然,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问马王爷道:“马老爷,这是有水没有鱼啊?”他说的这是一句“避口”,也就是道上的黑话,古墓是死者的领地,活人进去盗墓为了让自己安心,硬是给自己增加了许多忌讳,“避口”便是口头上的忌讳,最忌说诸如“死、尸、阴、冥、逃、坟、墓”之类的字眼,认为这些字太不吉利,在交谈的时候都要尽量绕开。“棺材”二字发音同“官财”,所以并不需要避口,如果说棺材里有水没有鱼,那就是指棺中只有陪葬品而没有尸骨。

其实就算费无忌不说,马王爷也已经看到了,纵然是他见多识广,却也不知道这棺中究竟是怎么回事。首先这口大棺材虽然受墓中潮气所侵,但棺盖的钉子在刚刚被撬开之前,都是完好无损的。棺中摆着数十件陪葬的明器,这至少说明这里没被其他人盗过,既有陪葬品那可以断言绝不可能是疑冢,但棺中却为何没有墓主人的尸骸?难道是经过了千百年时光的消磨,腐烂得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半点,可从种种迹象来看又不太像是尸解消散了。

联想到墓道口那写着毒咒的石碑,还有从他们脚边突然间钻进墓中的那个东西,马王爷心里也开始打鼓了,但面对着一棺金玉之物,这个老盗墓贼一时间利欲熏心,他咬了咬后槽牙对费无忌说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你管他这许多做甚?拿!拿完了放把火烧了这口棺材,然后立马走返。”

费无忌答应一声,按以往的惯例,他立刻走到棺材另一端去想把棺材盖子整个扯落。这时候马王爷那两只眼死死盯着棺中亮闪闪的金锭玉璧,不等费无忌将棺盖彻底拉开,便纵身跃入棺中,把一件件陪葬的金玉珠宝都装进蛇皮口袋。按说马王爷江湖人称“观山马爷”,他祖传的盗墓手艺,几十年中掘了不少古冢,颇见过些世面,而且在绿林道上也很有交情,家中置办下良田千顷,开着十几家买卖商号,在当地算得上是屈指可数的豪族。可马王爷这人偏偏在钱财上不太开眼,不是说他眼神不好,就像中国乡间那些普通的土财主一样,见钱眼开,让钱给迷了眼,胃口越来越大,水涨船高,赚多少钱也觉得不够,这可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话说回来了,要是不贪图暴利,谁又愿意冒险去做盗墓贼这种暗无天日的危险职业?可见财迷人眼色乱心,心智一昏,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出了,这种性格注定了他早晚要为此付出代价。

棺中珠光宝气的奇珍异宝,正是得其所哉,马王爷心花怒放,一张老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蹲在棺材里出手如电随拿随装,可正在此时,他忽然觉得墓室中有点不太对劲……好像除了自己尚在动作之外,四周全都静止了一般,竟然听不到同伙费无忌的呼吸声了。

马王爷大奇,费无忌那家伙干什么去了?他刚刚不是在搬棺材盖子吗?可棺材盖子被拉开一半便停住不动,现在还在那儿悬着,费无忌却已人影不见。马王爷低声召唤:“老铁……老铁你还在吗?”但墓室中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没有半点回应。马王爷心知不好,不过毕竟是老江湖了,临危不乱,身子一晃从棺中翻出,落地之时,一把顶上膛的驳壳枪已经抄在了手中。

这一瞬间马王爷首先想到的是费无忌和老北风合伙反水,盗墓贼内部起内讧,为了钱财自相残杀的事太多了,也许那两个家伙想把自己活埋在墓里……这个念头才刚刚浮现,马王爷便发现棺材下的宫床上躺着两具血淋淋的尸体,虽然尸体全身血肉模糊,但借着马灯的光亮,马王爷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两具尸体中光头的那个绝对是费无忌,而那个佝偻着身子的罗锅,自然是土炮手老北风,这二人的外貌特征都十分有特点,用眼睛一扫便已认出。马王爷只觉全身毛发俱竖,他无法想象刚刚在棺中攫取宝物的一瞬间,这墓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竟然包括在外边放风的老北风在内,两个大活人死得无声无息,而且死状如此之惨。

马王爷知道今天遇上大麻烦了,抬脚想往外逃,而就在这时候,四周黑暗的角落中传来“窸窸窣窣”一片如同有大群老鼠触物之声,俄而,那声音愈发剧烈,潮湿的空气中增加了腥臭的烂鱼气味。而且从方向上来判断,退路已经被封上了。马王爷急中生智,反身再次跃进那口悬掉着的棺材里,双手一拉棺盖,把自己装进了棺中。

这么做并不是自寻死路,而是马王爷祖传的绝招,故老相传,如果墓中有怨魂僵尸,只有躲进棺材里,并将棺材盖子拉上,断了它回老窝的退路,子不见午、午不见子,用不了多半天,僵尸疠气尽散,他也就安全了。直接向外闯也不是不行,但天晓得那贪狼星君是否能随请随到,至少眼下这么做要比面对面同古尸斗上一场稳妥得多。

马王爷像具尸体般躺在棺材里,无论从外边看起来体积多么大的棺椁,一旦置身其中,把棺材盖子扣上,也会觉得里面的空间实在是太狭窄压抑了。但马王爷这会儿工夫顾不上去考虑这里舒服不舒服了,放慢了呼吸,支棱着耳朵去听外边的动静。

可这棺木厚实,听了半晌也听不到什么,马王爷在心中打定主意:“本老夫子今天跟你耗上了,歇够了再出去,且看你能在外边能撑到几时。”正寻思着脱身之策,却突然觉得腿上被一只手死死抓住了,腿骨都快被捏碎了。先前他和费无忌,扯开一截棺材盖子,却尚未来得及整个揭掉,难道下半截棺材里藏着什么东西?还是刚才见到老北风和费无忌尸身之时,有什么东西趁机先躲了进去?在迫切的求生欲望下,马王爷想要挣扎着摆脱,但却发现全身肌肉僵硬,已是丝毫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睁着两只眼睛,任由黑暗将他慢慢吞噬。

到最后马王爷神志开始模糊不清了,恍惚中好像有个嘶哑的嗓音问了他一些事情,他只觉得那声音根本不像是人在说话,迷迷糊糊地过了许久,突然全身一振,如同从梦魇中醒来,手足终于又能动了,马王爷如遇大赦,哪里还敢在看棺中有什么东西,推掉棺材盖子,他连滚带爬地从棺里爬出来,跌跌撞撞地冲出墓道。

回到家的时候,马王爷好像整个变了个人,家里人觉得老太爷口音很怪,八成是赶路的时候伤风了,也就没有多想。儿孙弟子们赶紧过来请安,问起这次去淤泥河盗墓的经过,马王爷便简略地说出了一遍,随后一句话也不再多说,一连数日闭门不出,任何亲戚朋友一概不见,只在厅中自斟自饮,一喝多了就胡言乱语:“大头鬼、小头鬼,吊死鬼、淹死鬼,屈死鬼、怨死鬼……来来,喝!喝!”好像在招呼许多孤魂野鬼跟他一同饮酒。这诡异无比的举动,把家中的女眷们骇得个个面无人色,老爷这是怎么了?莫不是鬼迷了心窍?但马王爷平日里在家作威作福,说一不二,大伙心里嘀咕,积威之下却是谁也不敢言明。

马家是个大家族,家财万贯,除了做盗墓的勾当,也和绿林道有许多勾结,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分家,家中重要事务都是马王爷一个人说了算。家里人见老爷如此,担心他年岁大了有什么闪失,请了几位郎中来给他诊病,但都被马王爷骂了出去。

正当家人不知所措的时候,适逢天阴如晦,马王爷突然一反常态,把家族中的男女老少统统召集到厅堂之中,看架势是要开个家族会议。高墙深院的马宅正厅陈设典雅、富丽堂皇,古朴的檀木门框窗棂上都嵌以黑色大理石作为装饰,堂内附庸风雅地挂着“诗书传家,孝悌为本”之类的题字,处处都显示出马家财大气粗的显赫门第。但由于家中有不少装饰品都是从古墓中掘出来的,使得马宅在气派中又平添了几分阴森之气,家中一些胆小的丫鬟仆妇,到了掌灯的时辰,就轻易不敢再在院中随便走动,她们都觉得这院子里发瘆。

马家众人听的老太爷发话,都不敢怠慢,按辈分顺序肃立两厢,恭候马王爷训示。当地的乡俗重男轻女,包括几位姨奶奶,不管什么时候都只有“依倒明柱,站破方砖”的份儿,这次能让她们参与实属罕见,所以家中的女眷不论辈分都站在最后。外边虽然阴天,但堂内没有掌灯,马王爷坐在太师椅上,大伙甚至看不清他的脸,既然他不开口说话,别人自然也都不敢吭声,可心里边又都有点犯嘀咕,不知道老爷今天又抽哪门子风?召集了这么多人还不让点灯。

人都到齐之后又过了好一阵子,马王爷这才开言,先是一声长叹:“唉……我夜里梦到一只黑猫挠门,看来我这把老骨头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按说都这把年纪了,该享的福也都享了,该遭的罪也都遭了,天年已尽,虽死无妨。怎奈我死之后,咱们马家气数便尽,偌大的个家业旦夕之间就要败掉了,一想到留下你们这班子孙在世上受苦受难,我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

大伙听的一头雾水,现在马家有多少八路进财的生意,就算老爷子一命归西,大伙什么都不干坐吃山空,留下这么大的家业,也足够吃上个几十年,怎么老爷竟说这家业眼瞅着就要败了?只听马王爷又说:“我问问你们,咱们马家有今天兴旺的气象,这一切都是从何得来?”

马王爷的几个儿子纷纷抢着回答,有的说:“我看马家能有今日,主要是依靠咱们家积德行善、仗义疏财,三湘四水中的黑白两道,哪个没得过咱们的好处?可谓是朋友遍天下,做起生意来路子自然就广,这才使得生意兴隆、财源茂盛。”

还有的说:“非也,我看自然是因为咱们家有祖宗传下来的《观山寻龙赋》,所以咱们湘阴马家才被称为观山马,当今世上若是说起观山马,盗墓行里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也有的说:“不对,《观山寻龙赋》纵然神妙无双,但也是需高手才能领悟使用,现在咱湘阴马家富甲一方,人丁兴旺,这全都是您老人家辛辛苦苦经营而来,您老真是孩儿们的楷模。”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正说得兴起,却听马王爷那半死不活的声音再次响起:“放屁!都他妈别说了,你们这帮饭桶没一个说得对路!我实话告诉你们吧,咱们家能有今天,全是祖坟埋得好!可风水轮流转,运数一尽,马家后代难免要女病男囚、子孙死绝,而且是诸房皆凶、盲聋喑哑、瘟疫暴夭……”

《观山寻龙赋》中的“观山”,实际上就是盗墓的意思,“山”即是“坟墓”的意思,坟墓也称“山宅”。其实坟和墓还是有区别的,在古代,埋而不坟,不封不树者谓之墓,在湘黔地区的盗墓者口中,就都并用了,一律称“坟”,阴要忌讳,所以阴宅、坟地,都叫做“山宅”,“观山宅”就是挖掘坟墓的意思。马家祖上以《观山寻龙赋》发家,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举家上下自然都对风水数术极为迷信,听了马王爷这么一番话,顿时人人哑口无言,终于有了些大难临头的觉悟。恐慌之余,赶忙请问马王爷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有人道:“反正咱们马家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有钱就能通神,有人便可成事,只要您说出个章程来,咱们无论如何都想办法做到。”

马王爷说:“办法也不是没有,对于马家祖坟气数将尽,我早有预料,所以踏遍千山万水,终于又物色到了一处吉壤,可以作为我百年之后藏真之所,只要我死后你们把我埋进去,马家还能有中兴之日……”

众人闻听此言,慌乱之情稍有所缓,心下都暗地里埋怨马王爷何不早说,原来老爷子运筹帷幄早有准备,害得大伙儿虚惊一场。可还没等大伙儿定下神来,马王爷便又泼了一盆冷水:“先别忙着高兴,这块阴宅宝地,其实就是咱们马宅正堂,也就是我现在坐着的太师椅下。这里左右开阔,并有南山北水,山高水来,富贵不断。不论阴宅阳宅,此地都是上佳之所。如今我寿数不过三日,此乃命中注定,你们也不用费心请医求药,更不必太过伤心,一切皆按葬制打点便了。只是此穴虽妙亦奇,不合常理,我走之后就怕你们不能按我的吩咐来下葬,要是有半点差错,这块阴宅就什么用都不顶了,还得照样家破人亡。”

马家几个儿子知道这不是闹着玩儿的事,忙赌咒发誓,绝对唯命是从。于是马王爷详加指点,必须在他死后当天立即下葬,正确的地点就是太师椅下,穴地八尺而葬,而且务必要“裸尸倒植”,也就是尸体不能穿衣服,也不用棺椁,大头朝下直接埋到地下八尺深的所在,首下足上,面朝东南,然后再填土掩埋。这之后的四十九天里,马宅既不准出又不准进,任何客人来吊丧都不能应门,七七四十九日之后,把宅子拆了改为祠堂,这些细节一丝一毫的差错都不能有。“你们要是能听遗命行事就用此穴眼,否则万万不可使用,吉凶只在一线之间,其中有天渊之别。”

把一切后事安排好之后,不出三天,马王爷果然猝死在太师椅上,马家众人悲痛之余不敢怠慢,赶忙按老爷临终前的吩咐,在正堂太师椅下穴地八尺,但在下葬的时候,大伙都觉得把老爷光着腚埋进去有些不妥,这成何体统啊?《葬经》上可从来没有这种礼制。虽然老爷生前说得严重,但他自打从淤泥河回来之后,行为十分反常,说出来的话也未必当得真。但大多数人觉得,宁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为了家门兴旺,还是按老爷子说的照做妥当。结果商量来商量去,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在尸体上裹了一层白帛,这才倒竖进穴中掩埋。

然后马家闭门谢客,回绝了一切前来吊丧的人,紧锁前后宅门,在一段时期内断绝了与外界的来往,然而就在七七四十九天将满未满之际,还是出了件要命的祸事。

马家全家都谨遵马王爷遗嘱,在他死后秘不发丧,于堂中穴地八尺倒葬,然后连日闭门不出。眼瞅着七七四十九天就到日子了,却在前一天的晚上来了伙人。其实这些人也不是外人,都是马王爷的外戚和故交,只因马王爷寿辰将至,他们都是来给老太爷拜寿的。

由于马王爷去世的消息被瞒得很紧,所以这些人毫不知情,没想到来至马宅,只见大门紧闭,宅中也不是没人,可任凭怎么叫门,里面硬是没半点动静。再接着砸门,里面这才有人回应,说现在不方便接待外客,而且说出来的原因也很难让人信服。

来拜寿的这帮人也都是绿林中人,说白了就是土匪,或者被称为山贼响马子的那一路人,警惕性很高,一看这情形就立刻起了疑心,感觉这事不大对,搞不好是山匪血洗了马宅,或者出了什么别的异样变故。当时世道太乱,黑道上的仇杀报复都如家常便饭。这伙人都得过马王爷的好处,还指着他生财呢,当然不肯袖手旁观。这伙江洋大盗一贯是枪不离身,纷纷从衣服中拽出藏着的密雷艮、左轮、快制驳壳等短家伙,想进去一探究竟。马家深宅大院,大伙只好搭起人梯往院子里跳。

马家院墙虽高且厚,但毕竟不是炮楼,哪里挡得住这些响马?然而进去一看,发现马宅中一切如常,没有横尸满堂的景象,但全家大小批麻戴孝,而且唯独不知马王爷在哪儿,再追问究竟,马家众人如实托出,听得这些响马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头回听说还有这种葬俗。来的这些人其中有个老土匪头子罗歪嘴“罗司令”,他跟马王爷是年轻时一个头磕在地下的结拜兄弟,几十年过命的交情,听明白来龙去脉之后,罗司令立刻就火了,抬手“啪”地给了马家大儿子一个耳光,教训道:“他娘的你知道为什么抽你吗?你爹走了竟然敢不告诉我,这是你第一个罪过:第二,葬不以礼,这一条可以算是大不孝的罪过,要不是念在我那大哥刚走不久,单凭这两桩罪过,现在就可以他娘的一枪把你给崩了。让大伙说说,天底下哪有这般裸身倒葬自己亲爹的?还敢披麻戴孝充孝子?这其中许是有何图谋不成?”

罗歪嘴硬说马家几个儿子为了分家产,图害了马王爷,嚷嚷着要把马王爷的尸身从土中掘出,看看究竟是怎么死的,然后再重新隆重下葬。那罗歪嘴是叔伯辈的长辈,马家长子挨了打也白挨,根本不敢顶撞他,心里就甭提多委屈了。旧社会最重孝道,谁也担不起谋害自己亲爹的罪过呀,而且罗司令手里拎着枪,一边教训这些人,一边举着手枪对众人比比画画、指指点点,谁不知道这位罗爷是“伸手五支令,卷手就要命”的老土匪头子,脾气一上来看谁不顺眼立刻就能给谁钉几个血窟窿,这种情况下谁又敢说个“不”字。

马家众人本就对马王爷临终的吩咐存有几分疑虑,再加上罗司令的再三催逼,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众人请到堂屋,找来铁锨锄头,由马家大儿子先向灵位磕头,向先父在天之灵禀明缘由,然后才动手掘地。

马宅中有不少都是盗掘古冢的高手,八尺深的填土,在这帮人的手底下根本不算回事,没多大工夫,就挖到了底,最后还剩下这么数寸的距离便可以看到马王爷尸体的双脚了,因为是头下脚上,所以最靠近地面的应该是马王爷的双脚,罗司令连忙吩咐众人手底下轻点,别戳坏了马王爷的尸首。

听了罗司令的吩咐,动手掘土的几个人赶紧答应,手中不敢再随便使劲,速度就缓了下来,突然间也不知是谁惊叫一声:“哎哟!马老爷的脚还在动!”这么一惊一乍的,把其余几个人都吓得扔掉手中的家伙,像被火燎了屁股一般从土坑中蹿了出来。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众人慌了神,在场的这些人,除了盗墓的就是土匪山贼,即便是给活人扒皮抽筋,也都视作等闲,可在那个年代,对于迷信事物这种先天形成的恐惧心理根深蒂固,他们最怕的就是僵尸。众人均想,那马王爷的尸体埋进土中四十多天,未烂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动了起来,一准是变了僵尸。当地关于僵尸的民间传说实在太多了,虽然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但人人都可以讲出一大串相关的传闻,比如一男一女两僵尸是怎么野合的,那僵尸又是怎么突然坐起来扑人的,怎么掏人心肝饮人血髓,又是怎么刀枪不入的,尸体突然的抖动自然是不由得他们不怕。

罗司令往坑中一看,也觉骇异万分,坑中的土里,露出一截被白色丝网裹缠着的东西。那物正自一蹿一蹿地向上蠕动,似乎是在土中埋得难受,努力挣扎着想要破土而出,由于被那些白布包得甚紧,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但看形状绝不像是尸首的双足。

罗司令虽然也是害怕,但他毕竟是湘阴地区出了名的悍匪,一辈子杀人如麻,见过无数残酷恐怖的怪异事端,这伙人里就属他贼胆包天。此刻他见众人慌了神,争先恐后的都想从房中逃出去,连忙对着房顶连开数枪,枪声一响,其余的人才纷纷停了下来,罗司令对他们说道:“诸位,都听我说,咱们这有几十条快枪,没什么好怕的。我的拜把兄弟马老爷死得不明不白,今天不管下面有什么东西,老子都要挖出来看个清楚,谁要是再大惊小怪的妖言惑众,可别怪我罗歪嘴的枪子儿翻脸不认人!”

罗司令身为湘阴匪首,向来杀人不眨眼,一贯以心狠手辣服众,他几句话一出口,自然而然就带着一种发号施令的气势,很快就把局势稳定了下来。罗司令先吩咐大伙准备制僵尸的墨斗和朱砂,然后把四周的门户全部洞开,让外边的日光照射进来,等一切都准备妥当了,这才用枪顶着两个手下的小喽啰,硬逼着他们下到坑中,尽破马王爷所葬之穴,将那用白帛裹缠,尚在不停挣扎蠕动的尸体完完整整地给挖了出来。

众人提心吊胆地凑到近前一看,不免更是惊奇,按马家之人所说,马王爷是脱光了身子,只裹一层白帛下葬,但挖出来的这个东西,虽然外边裹着数匝白帛,可不论怎么看,那形状也不是人形。足足胀大了两倍有余,那些裹尸用的帛锦,已经被撑成了丝线状,乍一看去,就像是裹了密密层层的白色蜘蛛网。一股股的腥臭从中散发出来,众人心下疑惑不解,莫非是白帛裹得太多,尸体下葬后腐烂膨胀,尸气化散不掉,才产生这种异状,这白花花的尸裹微微颤动,可能就是尸气在其中流转造成的,刚才确是少见多怪了。

罗司令捏着鼻子,走到更近的距离观看,便立刻发现不对,绝对不是尸解的胀气,那些蛛网般的帛丝缝隙间,露出许多鳞片,尸体再怎么变化,也不可能生出鳞片,看这样子,竟像是被帛丝缚住了一尾怪鱼,但是地下怎么会有鱼,而马王爷的尸体却又到哪里去了?

这下子众人更是六神无主,就连见多识广的罗司令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该如何理会,这件事实在是出乎他的预料。过了没一会儿,那被白帛裹住的尸体便逐渐不再动了,罗司令甚至有点后悔了,不应该随随便便就把马王爷的尸体挖出来,说不定就要惹出什么大祸了,但事到如今,只好强打精神,他让手下人壮着胆子把白帛剪掉,看看里面裹的到底是何物。

马王爷的几个儿子也是奇怪不已,急于想看看马王爷的尸体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等旁人动手,就赶忙找来剪刀,七手八脚地连剪带扯揭开裹尸帛,待看到其中一大团乌黑的事物,众人都禁不住惊呼一声,那白帛中所裹的,既不是马王爷的尸首,也不是什么怪鱼,而是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超出了众人常识的一个……“东西”。

面对那一大团生满黑鳞模糊不可辨认的“尸块”,罗司令突然想起自己手下有位军师——瘸了一条腿的“花蛤蟆”,此人祖上是仵作出身,仵作就是验尸官,家学渊源,他家那套堪尸验骨的本领在省里是很有口碑的,正好这次下山“花蛤蟆”也跟在身边,于是便把他叫到前边,让他过去瞧瞧这白帛里裹着的尸块到底是个什么,是不是就是马王爷尸身所化?

“花蛤蟆”不太情愿,但把头的话怎敢不听,也只能领命行事,战战兢兢地蹲下身检验尸体。他平生虽与各种怪异的尸首打过交道,却也没见过马王爷这样死后肿胀全身生出鳞片的诡异情状,用竹签轻轻拨开几片黑鳞,越看越是觉得匪夷所思。

罗司令早已按捺不住性子,连珠炮般地催问:“我说蛤蟆,你他妈究竟看明白没有?”

“花蛤蟆”听“把头”问得甚急,只好擦了擦满头的冷汗,指着尸体头顶对罗司令颤声说道:“罗把头,我说出来怕您不信,这个……连我也不敢断言,我看马老爷八成是要化龙了。”“花蛤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看到那尸首上除了遍体生鳞,而且大约位于头顶的地方,还绽出一个坚硬的肉瘤,分明就是龙角的雏形,鳞角悉备,不是尸体要化龙又是什么?

众人听闻此言又是一阵大乱,低声议论起来:“看来马王爷观山指迷的本事真不是吹出来的,这堂屋太师椅下端的确是处藏真之穴,把死人埋下去竟然能够化为黑龙,不过现在此穴被破,龙也死了,马家祖坟的风水气运算是完了……”

罗司令对“花蛤蟆”的话不置可否,只是连连摇头,他不太信死者化龙这些荒诞之事,虽说龙这东西人人都知道,可又有几人亲眼见过?正疑惑间,只听有人叫道:“不对不对,这不是龙,只有一个短角,应该是惯居淤泥烂土中的鲮鳖。”

一言点醒梦中人,大伙这才恍然大悟,确实极像是鲮鳖,那是当地阴水臭泥中所产,壳上生有鳞片的一种老鳖,很多富户喜欢用其煲汤,据说能滋阴壮阳,但谁也没见过这么大个的鲮鳖,而且也想不明白马王爷怎么变成了这样。有人就猜疑是成了精的老鳖附在马王爷身上,想借马宅的风水穴躲避雷火天劫,但冥冥中自有天意,四十九天不到就被人从土中掘了出来。

也有不少人认为不是鲮鳖成精,他们猜测马王爷一生最善奇术,一定是在生前有非分之想,可没积下那份德行,却想死后能成大道,终归是人算不如天算,最后也没能化龙,其术虽精妙,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来被帛丝所缚挣脱不得;二来又在白昼被人从地下掘出,终于难逃劫数。

反正说什么的人都有,真相如何难以定论,最后经过反复磋商,决定把这东西一把火烧个干净是最好的办法。为了不让这事传扬出去,就在院中点火焚烧,烧到最后剩下一大堆鳞片怎么烧也烧不化,便找来器械捣碎,把所有的灰烬渣滓都远远找几处乱坟岗子抛掉。

马家仍旧在堂屋里又为马王爷重修了处衣冠冢,还期望着日后家门中能够人丁兴旺、财源茂盛,可也许那场焚烧妖物的大火,烧掉了马家的兴旺之气,在马王爷死后不到两年时间,马家的家境便一落千丈,从此衰败了。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厉种

《谜踪之国3神农天匦》里有个吃死人肉的“老蛇”,其原形来自解放以前,河南开封附近的一个怪人。此人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形貌伟岸,筋骨虬结,身材恰似半截铁塔,面相极为凶恶,颧骨凸出,眼窝深陷,两眼已盲。他每天都在街上摆摊为生,往往顶着布伞,竖起一根旗幡,那旗幡上画有一只巨鼠,他自己抱着个大木箱坐到下边,那些过往的贩夫走卒老幼妇孺,见此人举止奇异,忍不住都会停步观看,瞧瞧此人是变戏法还是卖野药。

这壮汉摆摊却不卖东西,也不会耍戏法,他是善食生鼠,也就是吃活的大老鼠,观者赏他一枚老钱,他就吃上一口生鼠肉,若给得钱多,就捉来巨鼠,直接放到嘴里,当众咬食,只听鼠类在他嘴中吱吱惨叫,鲜血顺着他嘴角往下流淌,那情形很是残忍,胆小的都捂上眼不敢去看。他所携带的木箱里,装得满满的,全是巴掌大小的活鼠。谁要抓来蜥蜴、蜈蚣,只要肯给钱,他也愿意当面吃下肚去。

大伙都以为这汉子是吃毒虫老鼠吃多了,致使两眼失明,然而只有少数本地人才知道,这汉子眼盲与食鼠无关,而是吃人吃的。

据说此人平生最嗜之物,就是小孩。那时候他血气方刚,住在哥哥嫂子家里,哥哥有个儿子,年方三岁,白皙肥嫩,非常招人喜爱,这人佯装呵护幼侄,夜里带着小孩同睡,转天早上起来,床上却只剩他自己了,哥哥一看被褥中沾染血迹,还有许多残存的头发,立刻就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兄弟自小就喜欢吃活物,家人除了呵斥几句,谁也没太当回事儿,没想到这厮丧心病狂,现在竟吃起活人了。当哥哥的也知自己这兄弟体魄出众,难以力敌,因此没有声张,趁其不备,拿生石灰投到他眼中,然后抡起菜刀就剁。谁知这厮两眼都被石灰烧瞎了,但还悍勇绝伦,居然抢过刀来,劈死了兄嫂全家,然后逃至外省避难。等大清国倒了,天下改换了朝代,他才重新回到开封,由于废了一对眼睛,只能依靠在街头食活鼠度日。

街上围观的人们听说了真相,无不切齿痛骂,那汉子却没半分悔意,声称两三岁小孩之肉鲜嫩无比,世间任何山珍海味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因为小孩的肉有种天然香气,世人所谓“乳香”是也。他每次接近小孩,一闻到这股乳香,都会忍不住馋涎欲滴,吃过这世间至味,搭上两个眼珠子又算得了什么?说罢咧嘴大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吓得观者相顾失色,再也不敢多言,或许这个人就属于天生厉种,其行为不能用常理解释。

第一章 墓中寻龙 驴头狼

《谜踪之国3神农天匦》中,主人公探险的地点在神农架,那是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处在鄂西腹地,又恰好位于北纬30度地带,围绕着这一纬度,存在着许多难以解释的谜团,失落的亚特兰蒂斯,以及壮观的金字塔、百慕大魔鬼黑洞,全都出现在北纬30度。

自古有神农四宝之说,被称为“江边一碗水、头顶一颗珠、文王一根笔、七叶一枝花”。那是指神农架林海茫茫,古木参天蔽日,生长着许多珍异药草,甚至溪水都有药性。每当春雷过后,下到山溪里舀起一碗水,便能治疗跌打、风湿,头顶一颗珠能治头疼,文王一根笔能表热解毒,七叶一枝花更是具有奇效,堪称“疑难杂症一把抓”。所谓“七叶一枝花”,顾名思义是一种草本植物,其特征是有七片叶子,在山里随处可见,诸如阴寒热毒之类的症状药到病除,相传乃是神农老祖所留,山区那些抓不起药的穷苦人,便以此物救命。

神农架的原始森林里,更有无数珍禽异兽出没,除了恐怖的野人传说,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生物。相传这种怪物驴头狼身,当地山民将其称为“驴头狼”,体形和驴子差不多大小,头部很像驴,却长着四条狼一般的利爪,尾巴又粗又长,行走如飞,生性凶猛残忍。在找不到食物时就伤害牲畜,甚至吃人,单想想“驴首狼身”的模样也足够可怕,那些相关传说,更像笼罩在深山里的迷雾,面目模糊诡异,令人望而生畏。

据说在六十年代初期,还曾有猎人在山里打到过驴头狼,可惜尸体没有保存下来,甚至连张照片都没留下,所有关于驴头狼的传说,仅存在于目击者的口头叙述上,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实它的存在。

这些传说听似荒诞,可往深处想想,却又合乎情理,有考察古生物的科学家认为:驴头狼的外形特征,与上新世的史前生物“沙犷”非常接近,但由于神农架的特殊地理和生态环境,动、植物群类非常丰富,与“沙犷”一起生活在上新世的动物如金丝猴、苏门羚等,在别的众多地区都已绝迹了,但在神农架却依然生存着。因此我们也就同样有理由认为,可能有少数残存的“沙犷”也在这块土地上继续生存了下来,仍然栖息在人迹罕见的深山密林之中。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地底世界

我在长篇探险小说《谜踪之国》中,设定了一个核心秘密,其背景源自前苏联的“地球望远镜计划”。顾名思义,人类设制造了天文望远镜,可以通过它用肉眼来窥探宇宙星空,但人的眼睛却不能穿透地面,因为向脚底下探索要远难于向头顶上探索。人类已经可以到达太阳系的边沿,但很难打出超过三千米深的深井,所以才将穿透地层的深渊称为“地球望远镜”,意指直通地心的洞穴。

该计划的原型是早在六十年代冷战时期,苏联和美国这两大阵营,受到冷战思维支配,将大量财力、物力投入到无休无止的战备竞争当中,军事科研也以近乎畸形的速度突飞猛进,双方竭尽所能开发各种战略资源。当时苏联国土的南部和东部幅员辽阔,环绕着山岳地带,天然洞窟和矿井极多。为了比美国更早掌握地底蕴藏的丰富资源,以及人类从未接触过的未知世界,苏联人选择了贝加尔湖中一个无人荒岛为基地,动用重型钻探机械设备,秘密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度挖掘。这一工程耗时将近二十年,他们挖出的洞穴,垂直深度达到一万两千米,是世界上最深的已知洞窟。因为涉及高度军事机密,所以“地球望远镜”计划始终都在绝对封闭的状态下进行,外界很少有人知道其中的内幕。

关于苏联科学家通过地球望远镜发现了什么,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传说,内容非常离奇恐怖,有种说法是深度钻探挖掘到一万两千米左右,就再也挖不下去了。虽然钻头的熔点几乎等于太阳表面的温度,可有时候把钻头放下去,拉出来的却只剩下钢丝绳,而且钻井中传出来了奇怪的声音。电台里会收到大量从地底发出的诡异噪音,那简直像是恶魔的怪叫,没人能理解这些来自深渊的信息,也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现场人员都以为他们挖通了地狱。随着深度的增加,难以置信的奇怪现象越来越多,最后因为各种可知和不可知的因素,这项工程被迫冻结。

据说美国宇航员,也在外太空接收过与之类似的“幽灵电波”,近年来被科学家证实是宇宙微波辐射,如同电视机里出现的雪花,或是电台中的噪音干扰。从遥远的过去到无尽的未来,自然界中始终存在着这种看不见摸不到的电磁波,或许地底深渊里的可怕现象同样是电磁作用,不过这些情况还有待于科学家继续探索。至于小说《谜踪之国》中,那个深埋在地心的秘密又是什么,也留到小说里再作分解。

第一章 墓中寻龙 人狗互食

以前在《贼猫》里讲过这么一段,说是打完仗往往殍尸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没人处理,无数血肉之躯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外,任凭乌鸦和野狗随便啃啄。吃死人的不仅是野狗和乌鸦,就连村中人家所养的狗和猪也跟着一道吃。经常啃吃死人的猪绝不同于一般的猪,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啃过死人的猪肥得吓人,毛光皮亮,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冒着凶光。这些猪虽然肥,但知道怎么回事的人,可一辈子都不敢再吃猪肉了,而且看见别人吃猪肉自己就忍不住想吐。

虽然这是故事里的描述,但也不是完全虚构,老话说得好“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那个时代发生的真实事件,远比小说里残酷得多。

早在五十年前的香港,倒提着一只鸡在马路上走,都会被控“虐待畜生”之罪受到责罚“人之初,性本善”是没错的,但是自相残杀之事还是有的,虽然是极少数,但这“极少数”的残酷行为,却能让人类的文明失去光彩。下面就讲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清朝时候,有位知县姓刘名海,因嫌知县一职捞不到什么油水,便倾尽家财,疏通高官,又买到一个知府的官位。他去高州上任后不久,还没顾得上搜刮民脂民膏,便遇上广西贼寇入境,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民众皆携家带眷,逃避贼寇。

难民们逃到高州城外时,请求城门人通报知府大人进城避难。哪知这个知府刘海,却认为贼兵大至,城内没有多余的粮食给难民吃,竟然下令紧闭城门,拒不收纳一人一畜。任凭无数难民在城外苦苦哀求,他都充耳不闻,坐视不理。此后贼寇尾随跟至,兵临城下将至壕边,眼见城门紧闭,门外众多百姓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大声哀求打开城门,便明白了个中缘由,于是肆无忌惮地见人就杀,见物就抢,哭喊声不绝于耳。而那知府刘海,却端坐在城中,装作无事一般。

后来贼寇退去,只见城外血流成河,积尸数里,引来了很多野狗食之。没过多长时间,那些野狗们都已吃得又大又肥。这位知府刘大人,又以城中粮食不足为由,命手下出城抓捕野狗,捡选其中肥大者,宰杀烹煮了让军民人等食用。那时,高州城内的百姓们都说“城里人食狗,城外狗食人!”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康小八

《谜踪之国》里提到的绿林盗贼康小八,在历史上确有其人。清代光绪年间,土匪盗贼特别猖獗,其间尤其以当时北京城的康八、康九两兄弟最为有名。

那时在城东,也就是现在的北京通州一带,有一对兄弟,因为穷苦出身没个名号,兄长称做康八,弟叫做康九,哥俩都以偷盗为业。兄弟二人纠集了一些当时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小有规模的组织,专门对旅客、行商进行敲诈勒索,毒害一方。这兄弟俩不止偷盗行窃,还特别好色,据说那时在路上见到一个稍微有些姿色的妇女,这伙人就尾随其身后,只要趁人不备,就会绑到隐蔽处将其奸污,或者绑回去做了压寨夫人。如遇到更漂亮的,也一样绑回山上,然后再将先前所抢来的妇女用绳子勒死。

兄长康八早年是在地里干活的农民出身,认识他的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康小八”。因其厌恶了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生活,所以自己弄了辆骡车,专门运载京津两地行人、货物,赚点运费糊口。但一段时间下来,每日入不敷出,连基本的饭钱也挣不到,所以铤而走险,收钱替主顾报仇杀人,又因惧怕官府知道后抓其正法,才干脆逃到山里落草为盗。

做了盗贼后的康八害怕官府缉拿,常常更改自己的姓名,变换着装衣束,出没于京津两地为非作歹。有一天,他行至天津,忽然想变换一下容貌。见不远处有一理发店刚刚开张,便一头走了进去。师傅见有客人进来,连忙招呼康八,甚是热情。准备工作就绪后,师傅拿起剃刀为康八剃发,和照顾别的顾客一样,边剃边与康八闲聊。

师傅问:“客人是从哪里来的?”康八回答:“从北京来。”师傅又问道:“客人要是从北京来的话,可曾听说过康小八这个人吗?听说他是个匪盗,凶残之极,弄得行商和旅客都不敢两地通行。虽然朝廷下令要抓其正法,但是捕头派出去若干,也搜查了好一阵,就是抓不着。你说这小子狡猾不狡猾?”

康八装作没听见一样,继续闭着眼剃发。等到剃好了头,康八起身对师傅说:“今天我身上带的钱不够,你跟我去取,我就住在不远处。”师傅点头应允后跟着康八出了门。俩人走到一个曲折隐蔽的小巷中时,康八突然转身掏出洋枪对着剃发师傅,冷冷地问道:“你也知道康小八?你看我像康小八吗?”师傅立刻明白,原来见到了真人,吓得呼救的力气都没了,跪在地上又是磕头又是求饶。康八坏笑一声,开枪打死了剃发师傅,转头扬长而去。康八虽然狡诈凶悍,但坏事做绝,到头来也终究难逃法网,被五城练勇拿住,剐在了菜市口。

第一章 墓中寻龙 猫城

猫是一种十分神秘,又非常有趣的动物,自古驯兽里唯独没有驯猫,它们与人类的距离,好像很近,又好像很远。众所周知,猫在古埃及被视为神明,在中国却从来没有拜猫仙的习俗。古时曾有动物八仙和五大家的传说,老鼠是其中一家,却始终没有猫的一席之地。但在东方,不仅是中国,包括日本、泰国等地,都将猫视为神秘的灵物,比如“老猫会讲人话,但因为犯忌而不敢说”之类,都可当做很有趣的故事来看。

我在《贼猫》里描写了一座灵州城,地处水陆要冲,热闹繁华,还是大群野猫聚集的“猫城”,因为城里的人都喜欢猫,甚至是崇拜猫仙爷。曾有很多读者问我灵州城的原形,是不是苏州城?其实灵州城的地理位置虽在江南,但其本身的背景和猫仙之说,都是完全架空虚构的,中国历史上没有“猫城”。我最近到厦门鼓浪屿,发现岛上有许多人家养猫,还有的商家用猫做宣传,也有出售一些与猫相关的精美纪念品,不过还没到那种每走一步都能看见猫的程度。

真正名副其实的“猫城”,位于马来西亚古晋。“古晋”在马来西亚语中的意思就是“猫”,可能与宗教信仰有关,当地人从不养狗,但家家户户都要养猫,这里除了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长屋和人猿,最出名的居民可能就是各种各样的猫了,在沙捞越河两岸,至今还留存着古老的猫形浮雕壁画,近代的雕塑更是惟妙惟肖。如果不算已经消逝在历史长河里的古埃及,古晋大概就是现在世界上唯一一个崇拜猫的城市了,这里甚至还有个“猫博物馆”,再加上西方殖民统治时期,留下了大量欧陆风格的建筑,这些奇妙的文化和古老的传说,使古晋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距离古晋城区很远的山里,还有座古寺,幽静偏僻,隔绝外界尘俗,去到那里的游客也少,寺庙中常年居住着很多猫,它们既非四处游荡的野猫,也非寺里特意养的家猫,而是属于两者之间,而且跟寺中的和尚混得很熟,每当有游客到来,和尚就会用饼干招呼群猫过来,表演钻圈的把戏,但那些猫对饼干没什么兴趣,却往往为了钻圈的先后顺序打成一团。后来游客走了,和尚有些寂寞,猫咪们也懒得继续打架,便又爬到墙上晒太阳去了。

第一章 墓中寻龙 怒晴鸡

《鬼吹灯之怒晴湘西》的冒险地点在湖南,实际上这个故事里出现的怒晴鸡,其原型来自河南的民间传说。

据说很多年以前,在嵩山一带,每逢春天惊蛰时分,住在山里的居民夜里常常会看见两道红光围绕在少室山巅,一条大约六七尺长,另一条大约四五尺长,蜿蜒起伏,就好似两条火龙一样。到了天明,报晓鸡打鸣之后,就会逐渐消失了。只要春天一过,到了初秋季节,这两条红光便不会再出现,很多看到的人都搞不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话说在这少室山下居住着一户山民,其家中养有一只雄鸡,这只鸡体形高大,身材魁梧,其相貌颇有气势,足有十多斤重,所产之卵全都光滑圆润,而且假以时日孵化,无有不活,主人一直视其为宝贝,并且称呼它为“老雄”,养了十余年,一直不肯宰杀。有一年初春季节,又到了这老雄产卵之时,但谁知此次这老雄产了数十只蛋,到最后仅存活了一只雄性鸡崽,其余的尽数夭亡,主人看后,每日垂头丧气,以为此事乃不祥之兆。这天,忽然有一位番邦模样之人来到了这户山民家中,看到了老雄与那只雏鸡,转头便问主人这两只鸡是否肯卖。主人正在因之前的事情而犯愁,认为是这老雄已经年老无用了,所以就随口说了句:“客人如果出得重金买之,我岂能不卖?”那客人问道:“这两只鸡你想卖多少价钱?”主人回应:“五百就够了。”客人听后面露喜悦之色,立即应允了下来。主人起初想找那客人索要五百个铜钱,但见其面露喜悦之色,便立即明白自己索要的价钱低了,于是急忙改口说道:“我所说的五百,乃是五百两纹银,并非五百铜钱。”客人听其这样说后,沉思了许久,说道:“既已如此,我答应你便是。五百两纹银的价钱我不会吝惜,但是你不可再反悔!”主人听后大喜过望,答:“你若拿得五百两纹银前来,我誓不反悔。”客人甚是高兴,次日便带了五百两纹银前来,付给了这户山民。

主人见其果真带了银两前来,喜形于色,收好银两后便立即打开笼子,将两只鸡交付在了客人手中。客人接过鸡时,主人拉住其衣袖,笑着问道:“我起初只是想戏弄一下贵客,没想到你果真携重金前来,敢问一句,你买这两只鸡所谓何用?”客人笑着回答:“尊翁执意要问,我只好如实相告。”

那客人说道:“你在这少室山下居住,可曾见过这山巅之上有两道红光?”主人疑惑地看着他点了点头。客人继续道:“那两道红光乃是两只蜈蚣精,一父一子,若再过百年,其子长成,必为一方禽兽,到那时必定残害生灵,为祸一方,你不但一家难保,就算我们这些外乡人,也要受其牵连,所以实为大患,不得不除。如今那只小蜈蚣精,尚为年少,不成气候,其父老矣,而且势单力孤,还不敢公然横行肆虐,唯有这两只鸡可以制伏它们。老雄体壮,不足为虑,但其幼雏年纪尚轻,若是每日将稀世珍物作为饲料喂之,便可迅速丰满其毛羽,壮其体力。听说这幼雏乃是数十只卵中仅存一枚,可想而知其精气独钟,难怪其余之卵尽数夭亡啊。”主人听罢这一番话,整个人傻愣在了那里,随即问道:“你说这两只鸡可制伏那蜈蚣精,但这两只鸡乃普通家禽,没有特异之处啊!”客人微微一笑:“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普通家养之鸡,皆为眼皮上掩,这两只鸡则恰恰相反,此目名为怒晴,此鸡实为凤种。”说罢,客人便带着这两只鸡由山路走了。

过了一段时日,一天客人带着这两只鸡来看望主人,主人见那只幼雏已然长大,无论体形还是姿态,居然都和老雄十分相似。客人住下后每日给雄鸡饲以精食,直到某天暮色微降,少室山上又浮现出那两道红光,客人看到后满脸喜悦地招呼主人从屋中走出,“那妖怪又出来了!我带凤种去制伏它。”说完携鸡便往门外走。主人随后跟上,想去看个究竟,被客人拦住了脚步。“山顶之处妖气凝重,你乃一介山民,不知其中厉害,倘若中了剧毒,性命万难保全。”客人说完,转身上了山去。主人听了客人之语,留在家中抬头看着山巅,仔细观察所发生的事情。

过了二更时分,主人看到少室山上那两道红光好似燃烧起来一般,其红愈发鲜艳,瞬间变得像两股擎天闪电一样时闪时烁,一会儿蹿向东南,一会蹿到西北,有时上下起伏,有时宛然缠绕,分分合合,若即若离。一会儿变成一个圆环的形状围于山顶,一会儿变成一根木棒模样笔直伸缩,或像雄鹰盘旋一样围转,或像鱼跃龙门一样激奋,时而旋转着慢慢停了下来,时而穿行着骤然停止,其形亦迷亦幻,虚实不定。

主人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这时忽然见其中那段较短的红光一阵剧烈的上下翻腾,好似要挣脱束缚一样,然后变为笔直的一条光柱,倾斜着疾驰而下,半明半灭,落入山中,顿时山上冒出一道五色光芒,瞬间消逝无踪。主人心中窃喜,心想必定是那妖怪已被歼灭。再抬头观望,见还有一道红光飘于山顶,忽左忽右,忽高忽低,知此乃老妖之气,看起来已经气渐低迷,估计是要落荒而逃了。果不其然,一会儿的工夫,另一道红光就好似一片惨落的树叶,在空中任由狂风摧残,萧瑟飘荡,慢慢地堕入山中荒地处。到此,两道红光都以悉数灭绝。

清晨时分,东方渐渐亮了起来,主人知两妖已除,早就备好了饭食准备接待客人。这时见客人左臂抱着两只鸡,右手提着一段树条缓缓地走入屋内,树条上穿着两只蜈蚣,一大一小。主人迎上前去说道:“知道你大功告成,所以特意备下饭食为你祝贺。”客人却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两妖虽除,可惜这两只鸡也身受重伤,命不久矣。”主人听后,立刻走上前去,观望两鸡。只见那只小鸡,浑身羽毛脱落殆尽,唯有一息尚存,老雄也遍体鳞伤,精神沮丧。又观那两只蜈蚣,大的长约六尺有余,左钳已经脱落,脚足还有一两只在慢慢蠕动,小的那只也有五尺多长,双钳全被摘下,足已没大半,身体就像枯木一样僵硬。主人抬头询问:“这两妖既然以除,你还抓来做什么?”客人答:“这两只蜈蚣虽为妖精,但其身体发出红光,道行终究不浅。若用其躯壳制成刀剑之鞘,也可值千金。”说完,便把两只鸡递到主人手上,语气诚恳地嘱咐道:“这一战两鸡出力过甚,小鸡不过十日,老鸡不过半年,皆会死去,因其有功于人,所以死后一定要将之好生埋葬。另外,两鸡与妖激战之时,也都身受剧毒,切记绝不可食用,切记!切记!”说完便转头休息去了。

次日一早,客人与主人辞行,又给了二百两黄金以示谢意,然后用一个木匣装上两只蜈蚣,负在背上而去。不久这两只雄鸡果真如那客人所言,先后脱羽死亡,主人也遵照嘱托,将两只怒晴鸡好生埋葬。埋有雄鸡的山峰耸立至今,唤作“金鸡岭”。

第一章 墓中寻龙 黄妖

《鬼吹灯之怒晴湘西》中古狸碑老猫洗肠一段,读来极尽惊悚诡异,此事也并非是完全虚构,在自然界的动物之中,有着数不清的凶猛野兽。它们一直维持着自古不变的食物链体系,依靠残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为生。然后古语有云:“弱为强所制,不在形巨细。”这是说有些飞禽走兽,相互间彼此克制,被称为“天敌”。书里描写的狸子,体形和猫的大小相似,却能捕猫而食,再怎么机敏灵巧的猫遇上它,也毫无反抗余地,所以说此物是猫类的天敌。

猫是种得天独厚的生灵,传说它有九条命,天敌少之又少,而专门吃猫的这种生物,现在很可能已经灭绝了,据说它体形如猫,头大鼻尖,耳朵竖立,且身体发黄,乍看之下好似狐狸。所以见过的人都误称其为“狸子”。又因其腰间长有一圈金黄色的毛发,很是显眼,所以也有的叫它“黄妖”。在古时则将它称谓“白狐子”,是道门里的妖怪,还有的说法认为这种生物实为犬科,体形接近黄鼠狼一样大小,双目滚圆,炯炯有神。

相传黄妖的饮食习惯也颇为奇怪,它既不食林间草木,也不吃各类飞禽走兽,唯独对一种食物情有独钟,那就是家养之猫。黄妖的捕食手段更是堪称古怪,要不然名字里怎么带了个“妖”字呢?它从不会自己去围抓捕猎,而是通过释放一种类似催眠效果的气息,或说是继续愤怒之情,以袭家猫精神之虚,家猫会自行随之而去,任其活生生的寸磔而食,根本不会挣扎反抗。

据曾经目睹过黄妖吃猫的人所言,那黄妖常会在有人居住的村边出没,每到月明星稀之夜,便从乱坟岗子上下来,到村中寻找家猫。如有家猫遇见黄妖,便会浑身战栗,吓得不敢出声,想逃也迈不开腿,只能绝望地跟着黄妖离开村子,走到有溪水流淌的所在。然后那猫就会在黄妖的注视下,像口渴难忍似的不停饮水,喝完吐出,吐完再喝,以此反复数次,直到将腹中五脏全部洗净,嘴角流着血水,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

这时黄妖才会挤眉弄眼地缓缓走过去,先用舌头将猫从头到尾添遍,猫毛被它所舔,会自然而然地迅速脱落,它再伸出爪子在猫肚皮上来回抓挠,随即划破肚皮将肠子一节节拖出来吃掉,还要饮血食肉,最终只剩下几块残骸才肯罢休。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关东军地下要塞

胡八一初出道时被困野人沟金代将军墓,正走投无路,误入了一处与地下古墓相邻的“关东军地下要塞”,其规模之大难以估量。东北边境地区的日军地下要塞,是真实存在着的,而且不止一处两处,关于这种日本人修建的地下军事设施,有一些已经被发现,开辟为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罪行的展览馆,还有一些已经在战争时期被毁,更大一部分却还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山区,至今未被发现。

小说中的地下军事要塞规模庞大,而实际上真的有那么大吗?现在已经发现的最大军事要塞——黑龙江虎林县虎头永固性地下军事要塞,中心区域正面宽12公里,纵深6公里。在此方圆数十公里的范围内,共有大小十余处要塞,由猛虎山、虎北山、虎东山、虎西山、虎啸山五个阵地组成。正是由于虎头要塞的分布范围广、工事规模大、军事设施全、防御坚固、攻击力强,又处在扼制苏联远东乌苏里铁路的咽喉要道,日本关东军将其吹嘘为永久要塞,是“东方的马其诺防线”。不过这座要塞的下场也和西方的马其诺防线一样,被人迂回包抄了老窝,徒然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备而不用。

迄今为止,在东北发现的日本关东军地下要塞,以及弹药物资,实际上只是一小部分,日本无条件投降之时,曾将大量地下仓库和军事设施封存隐蔽。

日军的弹药武器在战败后藏匿得极深,关于此类的事迹不胜枚举,据说在八路军刚进东北的时候,到处收集日军残留的武器,但是收获不大,有一次几名战士在一条河畔,发现一座大坟,坟前立着个墓碑,上写:战马之墓。底下署名是一个日本军官的名字。看样子是关东军留下的,大伙也没太留意,但侦察连的连长却觉得这座坟很不对劲,这么大的坟堆里面得埋多少匹马?于是带人将战马坟挖开,结果往里边一看,坟中全是被拆散了的火炮,重新组装起来就可以使用,原来这是日军撤退时所藏的一批武器。在大兴安岭林区也隐藏着许多地下要塞,有种传闻,据说前些年大兴安岭的火灾,就是由于关东军地下军火库爆炸引发的。这些传闻虽然荒诞不经,但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小说中那种地下要塞,是完全存在的。

至于《鬼吹灯》中描写的地下要塞位于中蒙边境,现实中这里尚未发现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要塞,但在关东军对苏联采取的战略防御体系中,中蒙边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守满不守蒙,等于守河不守滩。在草原的边缘设立秘密要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尸香魔芋

胡八一一行人等进入精绝古城的遗迹之后,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安葬精绝女王棺椁的地宫入口。棺椁悬挂在一个无底大洞之上,棺木是由罕见的昆仑神木制成。如果按现代家居装修的说法来说,这基本没有雕琢痕迹的棺木,属于原色风格。正是这样珍贵的昆仑神木,才使妖艳的“尸香魔芋”永不枯萎。昆仑神木是虚构的产物,是一种即使砍断也不会枯萎的树木。类似神树的传说在很早就有相关记载,扶桑、楗木、若木这三大神树,是中国古代文献如《山海经》、《淮南子》等著述中记载的众多神话传说中最出名的三种,其中若木又名“昆仑若木”,它可以看做是昆仑神树的原型。

生长在昆仑神木上的“尸香魔芋”大概是勾起网友们对《鬼吹灯》中提到的各种神奇生物发生浓厚兴趣的第一号,因为这个故事中“尸香魔芋”的原型根本就不难找出,也就是同它一字之差的“尸臭魔芋”,学名泰坦魔芋花(TitanArum),原产地为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因为它会散发尸体腐烂的恶臭,吸引苍蝇和以吃腐肉为生的甲虫前来授粉,所以又俗称为“尸花”,“尸臭魔芋”是一种世界上最大的花,造型像个大水桶,有着类似马铃薯一样的根茎。和那种同样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花,无茎无叶只有花瓣的大王花外貌不尽相同,但都是奇臭无比。这股子据说类似鲜牛粪或是腐肉的臭味是为了吸引嗜食腐肉的昆虫前来传粉,植物也要传宗接代嘛!

网络上有人指出“尸臭魔芋”便是“尸香魔芋”的后裔,这就有点过于牵强。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世界上从没有过“尸香魔芋”,也没有过“尸香魔芋”守护所罗门王陵墓的传说。书中所谓的“尸香魔芋”不会发臭,却会另埋于根茎下的尸体产生异香,而这种能传播数十米的异香,会刺激大脑中的多巴胺,使人脑产生幻觉,它曾是所罗门王的守墓者,利用死亡幻觉,杀死了无数妄想接近所罗门王宝藏的盗贼。这些都是我虚构出来的。虽然“尸臭魔芋”是真实存在的,但它并不会制造幻象,有些植物、真菌虽然的确会产生致幻物质,例如一些可以加工成神经性毒品的植物如罂粟、大麻之类,还有云南那边的美味牛肝菌,吃多了就会看见有小人在眼前跳舞,但直至今日,尚未发现能在人脑中制造如此强力幻象的品种。

第一章 墓中寻龙 鱼骨庙

《鬼吹灯之龙岭迷窟》中,胡八一等三人听了陕西农民李春来的说法,奔赴陕西“铲地皮”,在黄河边好不容易搭上一艘机动船渡河,却没成想船只撞上了“铁头龙王鱼”,差点没掉河里喂了鱼,后来他们一打听,原来这种大鱼以前也出现过,还曾有人花钱买了大鱼的骨骸,建了一座“鱼骨庙”。

这是书中的小说情节,而事实上“鱼骨庙”在天津邓岑子、山东日照、浙江甚至越南等沿海诸地均有出现过。天津邓岑子的鱼骨庙甚至传说有康熙皇帝的御赐对联:

百年鱼骨为梁架,千年龟髓附至尊。

意思是说这鱼骨庙的房梁檩架为鱼骨所造,庙中神像底座为千年龟壳。不过此庙在清朝道光年间因鱼骨断裂而塌毁了,倒是山东日照的鱼骨庙保存至今,并留下了非常完整的民间传说。

山东日照这个地方在青岛西南,靠近古黄河出海口,因有淡水相济,一直是渔业重地。传说早年间海里潮信经常失序,不时有惊涛骇浪、狂风暴雨,桅折舱漏、船覆人亡之事一年甚于一年,渔民一出海,全家人的心就悬到嗓子眼上。有一天大潮时,在海口外的海滩上漂上来一尾大鱼,双眼已没,是两条小鱼送上来的。奇怪的是,那两条小鱼一送上来就掉头回游,把大鱼孤零零地撇在海滩上,再也没有回来,就跟出公差似的。更怪的是海水从此涨不到那里,连日太阳也像出火一样的毒,连渴带晒,大鱼最后干死在海滩上。也就在当天夜里,周围村的人忽然做了个一模一样的梦,梦里龙王爷告诉大家:那条大鱼经常兴风作浪、吞食渔民,触犯天条,依律摘除双眼、赐死海边,向当地百姓赔肉还骨,以昭天德、安民心。

第二天一大早,那些在海难中失去亲人的人们半信半疑地秘走相谈,一传十、十传百,终于大起胆来,持刀背筐,涌上海滩,揭鳞割肉。为报答龙王的厚恩大德,示龙威、警百鱼,当地渔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在大鱼落浅的海滩西边岭坡上用鱼骨盖起一单间小庙,骨为檩,鳞为瓦。庙中只供龙王一像,取名为“鱼骨庙”。

照这传说中的说法,搁浅的大鱼应该是鲸鱼,以几米长的鱼骨为梁,这种长度也只有鲸骨可用。我国沿海鲸鱼搁浅的新闻虽然不像南半球澳洲鲸鱼经年累月成批冲上海滩那么多,但隔个把年总能听到一两起。

第一章 墓中寻龙 黑驴蹄子

胡八一和胖子的首次摸金之旅,起因是两个穷急了眼的家伙在大金牙的怂恿下,终于决定要去倒斗发财了,二人凑钱买了火车票,路上做梦都在数钱,然而事与愿违,他们的目标——大辽太后之墓已经不能下手了。不过听屯子中的老猎人说起了大兴安岭的野人沟,这使他们茅塞顿开。

兴安岭的故事多得说不完,除了人熊和人参娃娃,以及游荡在山林中的猎鹿人之外,关于野人沟那些神秘的传说似乎也是其中之一。而实际上,大兴安岭并没有野人沟,也完全没有“野人沟”的地名,这些都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不过在这次摸金的行程中,还是有许多东西有真实出处的,比如说黑驴蹄子。

许多人都觉得摸金校尉的装备中,最具神奇色彩的便是“黑驴蹄子”,之所以神秘,是因为它是本书的常客,却从来没派上过什么用场,扔出去似乎还不如石头好使。按摸金校尉自古相传的说法,“黑驴蹄子”可以克制僵尸,所以凡是去倒斗的摸金校尉,都要带上几枚“黑驴蹄子”,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不备,这就叫做有备无患。尸变的原理有很多,其中最受认可的是生物电的作用,“将黑驴蹄子”塞入僵尸口中便能对付尸变,大概是起到一种类似屏蔽器的作用。要在阴暗狭窄的古墓中对准僵尸的嘴塞进去,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心理素质不仅要稳定,而且要眼疾手快,否则可能塞进僵尸嘴中的不是“黑驴蹄子”,而是自己的手指了。

“黑驴蹄子”倒不完全是我凭空虚构出来的,黑驴可以驱邪的传说流传甚广,东北地区的江湖术士,降妖捉怪,尤其是对付千年尸魔,多半离不开此物。关于“黑驴蹄子”有这样一个民间故事,有位农妇在田间劳作,无意中一脚踏破了一个古瓦罐,脚上立刻生出一个脓包,臭不可近,疼得死去活来,问医用药多不见效。眼看就要一命归西去了,正好有位道人善看病诊脉,知道她这是撞克了,便命这农妇的丈夫尽快去捡黑狗屎,要以干燥色白者为佳。又取“黑驴蹄子”,混合黑狗屎,点火焚烧,以其烟熏灼农妇脚踝上的患处,脓包上立即破了一个小孔,从中流出清水半盆,混杂着一团团黑色的长头发,细数之共一十九绺,自此患处痊愈。后来我就把它改头换面写在《鬼吹灯之昆仑神宫》那一集里了。

第一章 墓中寻龙 火瓢虫

在《鬼吹灯》里提到过许多神奇的生物,其中最早出现的是胡八一在昆仑山当兵时所遇见的火瓢虫。后来在《昆仑神宫》那一集里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达普”。这种瓢虫形状很像常见的七星瓢虫,但身体是半透明的,内部似乎有股暗色的火焰在隐隐流动,一旦与任何生命体接触,就会引出大量温度极高的烈火,直到将与之接触的生命体彻底烧死,方才熄灭,那种蓝色的火焰,仿佛能把人的灵魂烧成灰烬,西藏轮回宗称之为“无量业火”。在现实世界中当真有如此可怕的火虫吗?

在青藏公路沿线,有许多关于昆仑山中人体自燃现象的传说,其中有一则是这样的,川藏公路横跨昆仑山,而且还要经过金沙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四大水系,是世界上最险峻的一条公路。解放军战士某甲和某乙,开着一辆军用解放大卡车,给部队输送一车紧急物资,途中经过川藏公路昆仑山一段。当时正是深夜,下着鹅毛大雪,为了保证安全,车开得很慢,在漆黑溜滑的盘山公路上前进。眼瞅着再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就能抵达目的地了,想到这儿,俩人都松了一口气,在雪夜的川藏公路上行车,实在是太危险了,还好没出什么事。

两个人正在庆幸,忽然有一团蓝色的火球撞到了车窗上,正在开车的战士某甲,下意识地一踩刹车。车轮虽然装了大铁链子防滑,但是这一下还是使整个大卡车斜着滑了出去,斜撞在了路边,最后边的一个车轮卡在了悬崖上。下边就是万丈悬崖,没有别的车辆牵引,这辆车是拉不上来了,车上装的重要物资,也因为车身倾斜而散落了一部分。幸运的是两个战士没有受伤,他们下车察看,发现地上有一团蓝色火球,正逐渐熄灭,他们凑到近前,见是只红色透明的小虫子。这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活动的虫子?某甲取出一个空水壶把虫子装了进去,准备带回去给战友们看看。随后两人一商量,决定某乙步行去兵站求援,某甲留下看守物资。天亮的时候,某乙带着人来帮忙,发现卡车仍然斜挂在悬崖边上,地上的军用物资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但是某甲已经死在驾驶室里了,他的身体被烧成了灰烬,但是他周围的物品,没有任何被火烧的迹象,他装虫子的水壶里面空空如也,那只奇怪的虫子,已经不知去向。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传说是这样的:九十年代初在中国兴起了一股昆虫热,有一队自发组织起来的学生,到昆仑山去搜集珍稀昆虫标本。在昆仑山的深处有一个山谷,里面一年四季百花盛开,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就连谷中的泉水也芳冽清甜,整条山谷犹如世外桃源。这些学生在导师的带领下捉到了不少奇形怪状的虫子,足足逗留了两三天,才心满意足地准备收队离开,却发现队伍中少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在这里失踪可不是闹着玩的,大伙不敢怠慢,立刻开始在附近寻找他们两人,他们应该不会独自走出山谷,大伙不停地呼唤着他们的名字,可空山寂寂,没有任何回应。

反复搜寻无果,两个大活人竟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队员们无可奈何,只好向附近的驻军求援,在解放军的协助下,终于在山谷最深处的一道岩缝中,发现了齐刷刷的四条半截人腿,膝盖以上的部分,全部被烧成了灰烬,如果不是岩缝中背风,山风一过,这些细微的灰烬便都会随风散去,留不下半点痕迹。

通过剩下的腿部残肢可以辨认出这正是那两个失踪的学生,看来他们已经遭遇了不测,他们在这里究竟遇到了什么?经过法医判断,他们都是被火焚致死,但即使是火葬场的焚化炉也难将人体彻底烧成如此细的灰烬,要烧到这种程度,至少要达到华氏三千度的超高温。三千度是什么概念?连铝合金都能熔化,即便是这样也要持续燃烧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够将死者烧得连骨头渣子都成了细灰,而现场除了人体被烧的灰烬之外,没有任何起火的迹象,最奇怪的是两名遇害者的四条断腿,都完好无损,没有被火烧灼的痕迹,只是在断面上,有不少受热流出来的脂肪油膏。

只能推测这两名不幸的遇难者,是在一瞬间被神秘的烈焰烧成了灰,而那火焰很快就熄灭了,他们两人进入岩缝,很可能是想在里面找寻昆虫制作标本,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烧死了他们?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不可思议的超自然现象——人体*?不过人体*现象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不过昆仑山附近的人体自燃传说,都会涉及昆虫,也许真的有这样一种古怪的七星瓢虫,具有某种神秘的生物能,可以引发灵魂深处的业火焚烧。

第一章 墓中寻龙 潘家园

《鬼吹灯》里,胡八一和王胖子走上摸金之路,皆因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遇到大金牙,后来胡八一和胖子也在潘家园落了脚,做起了生意,可以说潘家园是推动故事发展的一个重要纽带。这件事应该发生在八十年代初期,而那个时候是没有这个市场的,这个情节被根据故事发展的需要演义化了。

真实的“潘家园旧货市场”位于北京三环路的东南角,其雏形起源于1992年上半年。当时一些当地下岗职工,在现址西南马路边的坡上摆摊,把家里的旧家具、旧电器等旧货拿来卖。几个摊,几十个摊,市场就慢慢形成了,并正式定名为潘家园旧货市场。定名“旧货市场”明显是经过考虑的,“古玩”、“文物”太惹眼,“工艺品”又不说明问题,“旧货”的含义就宽泛多了,各种古玩行的杂项都可以囊括其中,而且现在已经不再局限于此,就连“*”时期的一些时代产物,以及各种民族工艺品也都有人经营。现如今您就看吧,像什么仿古家具、文房四宝、古籍字画、旧书刊、陶瓷、中外钱币、竹木牙雕、佛教信物、“*”遗物、毛主席像章、革命样板戏的海报、各种连环画小人书、明清或现代名人的真假字画,历代的陶器、各种真伪的古玉、造假的青铜器,古旧钟表老首饰,五花八门的各种旧货,足能把人看得眼花缭乱。

如今老外们来北京,除了登长城、吃烤鸭之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逛一逛潘家园旧货市场,各国来京的洋人喜欢来淘宝,也是这里的特色之一。

大金牙什么玩意儿都倒腾,做的是“杂项”,并不局限于金石玉器,他称自己的生意为“古玩行”,这个行当里,行话术语是最基本的沟通手段,从介绍、点评、讨价还价、买卖成交,都有着自成一体的用语套口。如果连这些都不明白,就别指望能在潘家园混出名堂来,除了这些行话切口,还有许多规矩讲究。例如,一件买卖双方要交易一件明器,得先让人看看货啊,于是卖方就要把明器拿出来。但是您别着急,明器不能过手,不能直接递到想看货的人手中,必须先由卖方自己将明器摆在桌子上,这时候想看货的买家才能伸手从桌上拿起来观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东西掉到地上损坏了,可以分清楚是谁的责任,尤其是瓷器、玉器,千万不能直接过手。倒卖古董的港商明叔和大金牙都是古玩行的人,所以都知道这规矩。

像这些都是约定俗成,是不成文的规定,比起这些行规,更专业的是术语,要是外行听起来,简直就像听天书似的,比如翡翠叫“绿头”,玉器叫“石头”,字画叫“纸片”,复制品叫“下蛋”,卖给外国人叫“洋庄”,卖给国内的叫“本庄”,换东西叫“打仗”,收到了好东西叫“吃仙丹”,做第一笔生意叫“开冲”,到外地收古玩叫“铲地皮”,仿制品做得不高明叫“判眼”,诸如此类,说都说不过来,简直可以出一本字典了。

刚刚讲的那些,都是行家与行家交易时说的,如果碰上不懂这些行话的买主,那就是“菜头”,如果菜头要问的话也都有很圆滑的套话应付,若是问这件东西是哪个朝代的,他就会告诉你这是“明式”,而不说是明朝,问货从哪儿来的,标准答案是“山西侯马”,潘家园中的假货一般都是这种说辞。

古玩行里的行话术语,也是由清末那个时代产生的,然而时至今日,有些古老的行话已不再适用,便逐渐被淘汰出去,现在保留下来的已经很少很少,大多都是近代产生的新术语,同以前的行话比起来,有很大差异。

比如行话中同样一个名词和动词,在不同的年代或者不同的区域,或许会有不同的说法,有的称外出收古玩的为“铲地皮”,也有的称他们为“游击队”,假货还叫做“高老八”或者“高八爷”,而且为了避免露白(“白”是钱财的意思)被别人眼红盯上,在说明价格的时候,都是百分之一,说一块钱,实际上就是一百块钱,一百元即是一万元。

现在总有专家给古玩鉴定价值,其实古玩的价值是很难说的,有市无价或者有价无市的情况很普遍。一件东西,卖家说值多少钱不行,没人买它就不值钱,只有在买家认可的前提下,它才有这个价值。而且古玩真伪难辨,做假的实在是太多了,就连专家也可能有看走眼的情况,京派语言通常叫做“懵买懵卖”,说白了就是“隔着口袋买猫”。

总之潘家园旧货市场,就是这样一个给买卖双方施展眼力、财力和魄力,斗智、斗口、斗心理,极富戏剧色彩的自由市场。就在这个市场中,发生过许多听起来十分传奇的故事,也有许多珍品由此得以浮出水面,有空的话去这里逛一逛,说不定会捡个漏,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也许就让您给赶上了。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在《鬼吹灯》中,胡八一的摸金理论,全来自半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据传此本书出自清朝摸金高人张三链子之手。

世上当真有这本摸金校尉所写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吗?很遗憾,因为事先已经说了,小说中的摸金校尉便是一个虚构的设定,所以《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自然也是作者凭空虚构出来的,就连类似的书都不存在,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样一本书,也绝对没有过这十六字风水的传说,不过有一个十六字算命先生的传说,却与风水相去甚远,在这里简单地讲一下。

相传当年有一家姓王的豪族,家中有位千金小姐,某年游至一荒园中,拾得谷穗一枝,这谷穗生得好生奇怪,是从地下一具死人枯骨中生长出来的,上面仅结了一粒饱满异常的谷籽,闻之芳香扑鼻。王小姐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将那谷粒吃了下去。她回家之后,忽有感应,从此怀有身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便产下一子。这个孩子因为没有父亲,只好随母姓王名禅,成年之后便进山学道,自号鬼谷子,能知过去未来之事,后人称之为王禅老祖,此人不仅能推算万事因果,还能演算日月星辰的变化,称得上是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通常算命先生为人算命,都是批八字,而鬼谷子则批十六字,故此又得了一个别名“十六字算命先生”,但鬼谷子批命图没有流传下来,而且这段故事只是民间流传着的一个传说。

真正的鬼谷子是确有其人的,他活跃于战国时代,以乡里族姓王,而不知其名,因住于鬼谷,遂以鬼谷先生称之。战国时著名的风云人物张仪、苏秦都拜在鬼谷子门下习纵横之学,并精通相术及兵法,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大军事家孙膑也是鬼谷先生的弟子鬼谷先生周游列国,在世数百年,最后不知其所终。又有一种比较近似神话的传说:鬼谷先生名利,或为蜊,号玄微子,亦系秦、汉之师,与二郎真君交往至厚,位列仙班,奉为王禅老祖。后世流传的有关他的图画,最有名的是被称为中国在世界上最有价值的瓷器“鬼谷下山图”青花瓷罐,这件价值连城的元代瓷罐现在流失在美国。“鬼谷下山图”中的鬼谷先生相貌慈祥,如同元朝平话中所说的坐二虎车下山,实则拉车的是一虎一豹,这就显出与其他道佛居士绝不相同的仙风道骨,令人肃然起敬。

第一章 墓中寻龙 地理簧

《鬼吹灯之巫峡棺山》最后面有一个外传叫“金点”,实际上是主角胡八一祖父胡国华给人算命“看风水”相地的故事,书中写此类通过术数为他人占卜吉凶来糊口的,因为这种事技术含量比较高,所以往往被尊称为“金点”。这其实是我的揣测,照评书大师连阔如老先生的说法,“金点”是江湖艺人管算卦相面的总称,如同一种群名词似的。

这些金点先生们也分好坏,最高境界莫过于通晓江湖金点十三簧。这些算命的金点先生,说话都隐含机锋,处处给人下套,这个套儿,行话就叫簧头儿。今天先不说别的,就单表一下这十三簧的首簧:地理簧。

什么叫地理簧呢,其实就是金点先生套问算命的人家乡何在。要知道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是每个省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产能耐,甚至可以通过四处的奔走延伸出特殊的职业来:山西、陕西的走西口,山东、河北的下关东,福建、广东的下南洋,四川、云南、贵州的走下江这都是大家所熟悉的;往细里说,旧时北京干果子铺的上下人等,多是山西文水人;粮行里头,则基本上山西榆次人的天下;山东章邱县的人,旧时则有两个出路,一是去瑞蚨祥等祥字号的绸缎庄做伙计;二是去打铁,反正都是本乡本土的亲戚朋友推荐,出来进去都是熟人,干别的活儿的也有,但少。假设算命的金点先生懂得这个,有山东章邱县的人来算命,就知道他少不了这两个去处,再一瞅他衣饰整洁,是个买卖铺伙计的模样,就恭喜他说“您该入商界”,这不就正对上簧头儿嘛。对方准能佩服这算命先生,是有功夫的,这算命打卦的钱也就顺理成章地掏出来了。

话说这江湖金点地理簧虽然说的是旧时事,但其中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比方说现在北京城里多来自河北、河南、山东的北漂,广东各地多湖南、江西的外来工,这大家生活里遇得着的。北京城里开成都小吃的多是重庆开县人,深圳广州街上开桂林米粉店的多是广西钦州人,这知道的人就不多了,但是我说出这个,可不是教人算命骗钱来着,就当是个谈资,和人聊天扯闲篇的时候说说乐呵乐呵。

第一章 墓中寻龙 蝎子倒爬城

《谜踪之国》的男主角司马灰和胡八一最大的不同之处,大概就是他出身旧家,不仅更加通晓江湖规矩,而且身上还带着功夫。

司马灰的家传功夫就叫“蝎子倒爬城”,能够倒立起来,头顶向下,双膝弯曲,用脚尖钩住岩缝,张开的双手交替支撑重心,犹如一只倒立的壁虎,贴在壁上游走而行,故称“蝎子倒爬城”。

据说“蝎子爬”本是民间杂技中的一门,中国最有名的杂技之乡河北吴桥,上至九十九,下到刚会走,不论男女老少,都会几样绝活,近几年的春节晚会,也都有来自吴桥的杂技表演,亦可证明所言不虚。前不久在吴桥附近出土了一座魏晋时期的古墓,墓中壁画上就描绘了“肚皮顶碗、蝎子爬、火流星”等古老的杂技项目,这说明此类绝技自古已有,历史非常悠久。

虽然在近几百年的杂技项目中,古代绝技“蝎子爬”早已失传,但在旧时的军队里,却得以将其继承并且保留了下来。在军中会使这套本领的,大多是受朝廷招安的绿林盗贼,在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大八义》、《小八义》中,神偷赵华阳、阮英均以此绝技作案。据说就在民国年间,燕子李三还在济南的城墙上玩过这么一手,许多老年人亲眼目睹过。

不过我写的时候还真没想过现在还能有会这种功夫的人在,我那本书刚到编辑手里,编辑就很兴奋地告诉我,网上名博萨苏就写过“蝎子倒爬城”的故事,那篇博客的名字叫《蜘蛛大侠黄象明》,这位黄大侠乃是萨苏的中学同学,从小到大就脚上头下地爬房头蹿屋脊,老萨他们都见惯了。不曾想,那天黄象明在数百人的面前,头下脚上地施展蝎子倒爬城绝技爬上三楼房顶救人,最精彩之处,楼上要自杀那主儿一看有人要上来扔下一东西,黄大侠不慌不忙,手脚用力,钩住砖缝,蝎子一样向右平移三尺,接着又是三尺,虽然惊险却是应对自如,楼下喝彩声如雷,这一段听着都让人神往。

第一章 墓中寻龙 鳖宝

天津卫的老故事里,南蛮子憋宝非常常见,尤以天津开埠成立租界后为多。那个时候来了许多外地客商,勤恳务实,凡事精打细算,逐渐发了大财,而天津卫本地人却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不思进取,看别人赚钱却又眼红,也想不明白自家的生意为什么不如外来户,怎么钱财都让外地人赚走了?便往往将责任归咎于是那些外来的商人,说是这伙南蛮子会憋宝,施术摄去了秘宝,才使得天津卫这一片土地灵气枯竭,害掉了此地风水。

这种故事其他地方也有传闻,流传已久,上岁数的人大多知道。据说西域胡商与江西土人擅用方术,天下之宝,无所不识,然而这两者却有所不同,江西术人是在地窨子里开地眼,小孩生下来就不叫他见了天日,一直在地下生存,《鬼吹灯》里提到的陈瞎子和港商明叔的干女儿阿香的眼睛差不多就是这么一回事。只不过憋宝的做法是再施与秘术传授,日久这小孩就能看见种种埋藏的宝物;西域胡人则是在身上养血珠,所谓血珠,即是江底老鳖体内结出的肉瘤,大如丸球,不甚光泽,所以旧时也称此法为“鳖宝”。一般是用刀在自己胳膊上挖个口子,将鳖宝埋在肉里,待到伤口愈合,再遇找宝物便能有所感应。

有着铁齿铜牙的纪晓岚甚至还有个鳖宝的故事:说是纪家太夫人喜欢喝鳖汤,杀鳖的时候都要冷不防一脚踩住鳖背,趁这东西伸头之时一刀剁下鳖头,结果那天出了奇事,鳖头剁下后从脖腔里跑出来一个寸把长的小人儿,围着那鳖跑了几圈又跑回脖腔里了,厨子好奇剖开鳖身一看,小人已死。后来有人告诉他说其实那小人就名叫“鳖宝”,谁要是得到了它,把自己的胳膊用刀切个口子,把鳖宝放进去用血脉养它,这人从此以后就能看见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并把它挖掘出来。可不久以后鳖宝就会吸尽这人的血脉,令他血尽而亡,然后子孙就能把鳖宝从他的胳膊里取出,再放到自己的身体里,如此往复可以致大富。那厨子听说后,又气又悔,恨自己怎么把这么好的机会给放过了。纪家的太夫人于是劝他说:“那东西是怪物,用了会把命丢了,到时候就算找到了金山银山又能怎么样?快别想了。”可惜厨子到最后还是想不开,给活活气死了。

第一章 墓中寻龙 筷子桥

我在《贼猫》里曾提到一座深埋地下的筷子城,整座城楼全以日常所见的木筷、竹筷搭成,虽然形制颇小,但具体而微,有城门、城楼,两侧都是由无数筷子搭建的城墙,那敌楼上竟然还留有数十处观敌的箭窗。城门前护城河上还架有一座筷子桥,通体都用筷子搭成,虽然筷子有长有短,材料新旧各不相同,但黏合得甚是坚固平整,桥面微成拱形,宽不足两尺,但也足以让人踏桥而过。

以筷子这一平常所见所用的平凡事物,搭建成也是日常所见的城池、桥梁,就显得这城中更加诡异非凡了,这只不过是行文时的一个手段,要说起出处和关联也是相当有趣的。

早年间北京天桥最为兴盛的时候,三教九流云集,金皮彩挂齐全,讲究的是各有各的绝活,各有各的本事,要不怎么管卖艺挣钱叫平地抠饼呢?就是因为他们不种地不行商,单凭这绝活本事就能让看热闹的人把钱掏出来,好让他们买大饼糊口。有个保定府的江湖艺人,也不见他卖艺,也不见他卖药,甚至也不见他吆喝拉场子。他就是见早儿就来,找一片地方,就拿着成百上千双的筷子搭建城池楼阁,每天不重样,煞是出奇,是他独一份儿的买卖,还真有人照顾他的场子,每天都来看他搭筷子楼,并扔下几个钱。不过这江湖艺人全凭筷子横搭竖构搭建的城楼,还不像我书中所写的筷子城中那座筷子桥,是以胶黏合而成的;你想想,如果用胶把筷子黏合成城池楼阁回头怎么拆下来啊,那不是砸了自己的买卖吗?

不过呢,真有不用胶黏合不用钉子构造的木桥,话说英国最著名的学府剑桥大学有座数学桥,就是牛顿利用数学和力学原理设计建造的,整座木桥上既没有用胶黏合,也没有使用一根钉子,就能架于河上供人行走往来于两岸之间,堪称奇迹。后来,好奇的学生把它拆下来,想看个究竟。谁知拆下来容易,恢复原貌就难了。无论学生们用什么方法,就是恢复不了原样,连校方也无能为力。最后,不得不用钉子固定,才重新将木桥架起来,只是这木桥的大小形制,就远大于我书中所提的“筷子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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