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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 字数:47138 更新:2022-09-26 01:00:42

郑执

小孩子的恶是纯粹的恶,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你有没有想过,我们都曾是戴罪之人

2003年冬,十七岁少女黄姝惨遭奸杀,全身赤裸被弃尸于一幢烂尾楼前的雪坑。大雪覆盖了胴体也掩盖了重要线索,作案手法和动机成迷。十年后,又一具少女尸体被剥光衣服丢进雪坑,作案手段完全复刻,可昔日重大嫌疑人却早已去世,追查此案的老刑警冯国金再次坠入迷雾。随着尘封旧案重见天日,一段深埋在五个少男少女间的残酷青春往事浮出水面……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楔子

  以“金”字头命名的洗浴中心在本市至少有五家,那还是2013年以前,如今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2016年以后,我再没回去过,所以不清楚。2016年我妈搬来深圳给我带孩子,直接把我爸的坟也迁过来了,摆明了没打算再回去,说那里已经没什么值得挂念,我反正无所谓——说回洗浴中心,那五家金字头都是同一个老板,准确说是同一拨,一共七人,在部队里拜过把子,有钱一起赚,后来陆续复员转业,其中一人的爹是军区后勤领导,有资源,由他牵头,几人先跟老毛子搞了几年边贸,后揽工程搞拆迁,最后进军餐饮服务业,开酒店,干洗浴。七兄弟一股绳,社会上没人敢惹,四十岁以后,出门别人都叫爷。刚干洗浴那会儿,七兄弟就对外放话,往后市内所有洗浴中心起名都不准带“金”字,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但凡在本市见到“金”字打头的场子都是他们的,除非赶上严打,平时踏实消费,老板方方面面摆得平,但千万别想在里面惹事。七爷排行最小,但归他名下那家洗浴最大,叫金麒麟,2003年出了次大事,七爷的司机在自家场子里让人给砍了,泡澡池子染成红海,二十米长的景观鱼缸里养的两条小鲨鱼闻到血腥味都疯了。砍人者是个中年男人,警察调出监控,男人在前台领了手牌,换了拖鞋,但没人注意到他从背后的女款书包里抽出一把剁骨刀,几步穿过更衣室,直奔池子里正泡澡那司机,十三刀,一共不用八秒,司机背后文的青龙被砍成几截,后脑那刀最深,在场的几个小弟没一个敢上前。男人砍完背回书包,刀随手扔进中药池子里,穿着拖鞋径直走人,手上的血一路滴至门外的停车场。那天是腊八,刚下过一场大雪,地上像开了一串梅花。

  中年男人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

  案子归冯国金跟,当时他刚刚升任市刑警队副队长。刀跟鞋都留在现场,相貌也掌握了,人第二天就被逮到,压根儿没打算躲,金麒麟的拖鞋还在家穿着呢。带回去一审,宋某,四十五岁,下岗五年了,在南市场八卦街修自行车,老婆跟人跑了,自己带着闺女,老老实实一人,怎么跟社会人扯上了?老宋主动交代,女儿让那司机给欺负了,才十五岁,事后割过一次腕给救回来了。老宋不是没想过往上告,但那司机往他女儿书包里塞了两千块钱,硬说是嫖,还恐吓老宋,告也没用,自己跟七爷的。后来老宋女儿就割腕了,在医院抢救了一宿,老宋守着没合眼,直到听大夫说命救回来了,才红着眼回到南市场,跟肉档大老刘借了把剁骨刀,坐了十二站公交到的金麒麟。打车他舍不得,钱得攒着给女儿念大学。冯国金听了,心如刀绞,他自己也有女儿,叫冯雪娇,跟我是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的同学,小学还是同桌。2003年冯雪娇十五岁,跟老宋女儿同岁,所以冯国金越想越难受,但他还是在审完人的第一时间跟七爷通了个电话,七爷也急,自己的人在自己场子里出事,面子上说不过去。司机没死,不是人命案子,七爷知道理亏,问有没有可能私了。冯国金说,老七,这两码事,老宋肯定得判。七爷说,那你帮忙找找人,想办法少判几年,钱我出。这事后来冯国金确实帮忙了,就算没有七爷他一样会这么做,他心里堵得慌。老宋蹲了五年,其间七爷还托人往号子里送过不少吃用,老宋女儿念大学的学费也是七爷出的,但只出到大二——大二下学期,老宋女儿在学校宿舍跳楼了,因为失恋。老宋出来后,给女儿下了葬,继续回到八卦街修车,五十出头,头发全白了,看着像七十岁。冯国金帮老宋介绍过在小区停车场打更的活儿,老宋说心领了,修车挺好,来去自由,够吃就得。那个司机,伤好后被七爷赶去乡下农庄喂藏獒,有次笼子没锁好,让一只疯的给咬了,染了狂犬病,怕光怕水怕声响,成天躲屋里不敢出来,后来听说是死了。

  冯雪娇跟我忆述整件事时,已经是十年后,2013年,在北京。凌晨两点,两个人赤裸着躺在汉庭的床上,之前都断片儿了,做没做过不记得,后来种种迹象显示应该是没做。可是为什么会脱衣服呢?酒是在高中同学聚会上喝的,大学毕业快三年,混得不好的都找借口不来,就我脸皮厚,工作没了还有心跟人叙旧,就为贪口酒喝。那段日子我几乎是在酒精里泡过来的。冯雪娇当时刚从美国回来,南加大,影视专业研究生。我们也有三年没见了。我不明白,冯雪娇突然给我讲起十年前的案子是什么意思,为避免尴尬,还是别的什么目的。冯雪娇解释说,别人其实不了解,我爸那人心挺软的,这么多年,他一喝酒就提老宋。我说,确实没看出来,我们都怕你爸,长得瘆人,要不说是警察,还以为黑社会呢,幸亏你长相没随你爸。冯雪娇在被窝里踹了我一脚。

  我躺在床上抽烟,没开灯,冯雪娇跟我要了一根。大概因为没醒酒,我说了句后来令自己特别难堪的话。我说,娇娇啊,我现在没出息,眼瞅又要回老家了,咱俩没可能吧?冯雪娇扭头冲着我,黑暗中我也能感受到她眼睛里迸出的诧异:你没毛病吧?就你现在这德行,走大街上绝对不带多看你一眼的,幸亏有童年回忆给你加分,一分一分扣到现在,还不至于负数,你再这么混下去,哪天变负分了,可别怪我提裤子不认人。说完提裤子一句,她自己笑了。我好像突然不认识她了,不开灯都快想不起她模样。为缓解尴尬,我岔一句说,咱们同学里,这几年你还跟谁有联系?冯雪娇想都没想说,秦理,在网上聊过几次。我承认,当我听到秦理的名字,还是浑身一震,说不出话,仿佛被一只从黑暗中伸出的手扼住了喉咙。

  冯雪娇摸了半天开关,最后按开的是浴室灯。光透过廉价酒店的磨砂玻璃漫上床,冯雪娇坐直身,又跟我要了根烟,生疏地抽了两口,神神秘秘地说,我跟你说这个事,你得发誓一定不能跟第三个人说。她的表情好像小学五六年级时偷偷跟我讲咱班谁谁又跟谁谁好了,幼稚得可笑。我说,行了,赶紧吧。冯雪娇说,就昨天,我爸又跟了一个案子,女孩十九岁,尸体发现时已经冻僵了,扔在鬼楼前的大坑里,赤身裸体,腹部被人用刀刻了奇怪的图案,听着耳熟吗?我本能地坐起身,说,跟十年前一模一样,秦天干的。冯雪娇点头说,对,可是秦天几年前就死了,死前一直都是植物人。我反问,那又能说明什么?冯雪娇说,说明十年前,我爸可能真抓错人了。

  有没有可能是模仿作案呢,像美国电影里演的那些变态连环杀手一样?很快自己又否定了这种想法,毕竟我们那里不是美国,生活也不是电影。冯雪娇继续说,要是这个案子翻案,我爸这辈子都过不安生了,你说,秦理他哥不会真是被冤枉了吧?我说,别瞎想了,当年铁证如山,秦天该死,你爸是英雄,全市人民都知道。冯雪娇好像听不见我说话,自己跟自己说,我爸心真挺软的,除了老宋,这些年他心里最不踏实的就是秦天秦理哥儿俩,主要是秦理,以前我爸总说,秦理本来能有大出息。我问她,你饿不饿,给你泡碗面啊?冯雪娇说,不饿,记得你答应过我,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我说,知道。不过我现在还没醒酒,不确定你刚才讲的一切到底是真是假,等我明早睡醒了再想想,太像梦了。冯雪娇反问,你指哪个不真实?老宋还是秦理?我说,所有一切都不真实,包括你。

  水开以后,我给自己泡了碗康师傅,等面好的三分钟里我给冯雪娇把一杯热水吹成温的。冯雪娇说,以前没发现,你还挺体贴,壶刷了吗?我说,刷什么壶?冯雪娇说,国内宾馆里的壶都得刷过再用,听说很多变态往里面放恶心的东西,不刷不敢用,除非渴死,我一般都不喝。我说,是不是所有从国外回来的人都跟你一样矫情?刚说完,我才发现自己是全身赤裸暴露在椅子上,而冯雪娇靠在床上用被子遮住脖子以下,这样似乎不太公平。冯雪娇的脖子特别长,她眼带醉意地盯着我看,我下意识夹紧双腿,把她给逗乐了。她把烟捻了,说,王頔,听我一句,回家以后好好找个工作,找个正经女朋友,踏踏实实过日子,要不然白瞎了,知道吗?

  我点点头。面泡好了,才发现叉子被我压面饼底下了。

  我的人生似乎一直在重复犯类似的错误,当时看着没多重大,等发现时已经满盘皆输。

  大二那年冬天,我爸的生命突然就只剩两个月了,所有事一瞬间都不归他说了算了。他的肺和一半的肝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瘤子,因为一场半月不退的高烧才查出来,此前他已经有十几年没去医院体检过了。在我记忆里,他体壮如牛,力大无穷,我六岁那年,隔壁小区一个经常欺负我的盲流子被他用单手揪到半空中后又丢出去好几米远,脸都摔花了,打那之后我都再没跟他撒过娇,在学校犯什么错误也变着法儿瞒着,怕他把我揪起又丢出去,再也回不来了。如此一副躯体,当得知留在世间行走的时间只剩两个月后,可能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继续推着他那辆倒骑驴,又出去卖了三天炸串,生意居然比平时还好,大概天刚开始转冷,大家都愿意吃点热乎的。直到后来实在站不住了,才被我妈强行送进医院,又过半个月,躯体已经无法下床了,我妈才给我打电话,叫我从北京赶紧回去。他去世前的每一个夜里,我都在他身边陪床,有几个晚上我妈回家洗衣服不在,总感觉他有什么话想交代,但又没什么可交代。有一次他跟护士要了纸笔想写遗嘱,下笔却发现除了“遗嘱”两个字本身,没什么好写的,一没财产二没遗愿,家里唯一的老房子写的是我妈的名,最后反复要我答应照顾好我妈,另外说自己早年买过一份保险,受益人是我,算了算死后能给我留七万多——七万四千五百零六块六,他的命最后值这么多钱,都放我手里了。大三那年,我背着我妈拿出其中五万跟同学合伙在大学校门口开了一间奶茶店,想着钱生钱,给我妈减轻负担,结果不到半年店就黄了,钱一分不剩。我妈也没说什么,继续每晚推着那辆倒骑驴卖炸串,白天还要扫大街。后来我才知道,我被那个同学给骗了。有天晚上喝醉了回到宿舍,我把那骗子给打了,对方脑袋缝了十七针,我被留校察看。大四最后一个学期,专业课考试,我抄袭被抓,加上之前的处分,毕业时学校只给了我张肄业证,没学位,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进门都费劲。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打各种零工,最久的一份工作也没超过八个月。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写企划书,一个月三千五,后来那家公司老板卷钱跑路了,公司也就没了。这一路走过来,到底错在了哪一步,我至今还是没想通。以我那几年的经济状况,就该学那些赖在北京不甘心回老家的年轻人一样去住地下室,但我选择厚着脸皮赖在高磊家客厅的沙发上,跟他和他的租客三个人住一起,他自己一年有半年都在出差。房子是高磊家买的,我从没给过房租,每个月请他喝几顿酒抵了,算是默契。高磊是我初高中六年的同学,如果非要说一个算得上好朋友的人,那高磊应该就是——其实,本该还有三个人,冯雪娇、秦理、黄姝。初二那年,加上我跟高磊,五个人一起发过誓,誓言具体内容是什么不记得了,大概跟七爷和他那六个把兄弟说过的大同小异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今生不离不弃。

  但我们谁也不知道,至少我不知道,人生到底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以至于多年后的我们形同陌路,相遇离别都像发生在梦里。而如今,其中两个人也许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里重逢,正一起似笑非笑地看着活人继续享福或是受罪,像看戏一样。

第一章 雪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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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冷的地方年越长。在东北,过完十五,年才算完。听说南方那些大城市的人,初五之后就把日子过回正轨了,该做买卖做买卖,赚钱没有嫌早的,人家天气也允许。2002年春节,冯国金第一次到深圳,被那里的繁华给震撼了,可惜没工夫细逛,因为是去公干。当时他带人追捕一个逃犯,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在距离罗湖口岸不到两公里的一家小旅馆里把人逮到,人本想次日一早过境香港再飞国外,按住的时候,枪就在枕头底下。被抓的是本市最大黑社会团伙的三号人物,身背不止一条人命,拉回去准枪毙,但上头下令要抓活的——他活着回来受审,才能确保把真正的大哥也给毙了。抓捕过程中出了个意外,深圳警方一年轻警察小吴,在车里蹲守了五个小时后断烟了,去对面小卖店买烟,恰巧碰见逃犯从外面回来,也进去买烟。小吴认出他来,擅自跟在后面往旅馆走,对讲机跟手机都落在车里,来不及通知其他同事。幸好在旅馆门口没漏过冯国金的眼睛,他带人跑楼梯紧跟到房间,冲进去时,小吴跟逃犯正彼此卡住手腕跟脖子僵持不下,逃犯的右手已经摸到枕头底下了。冯国金率先扑上前按住枪,虎口死死卡住击锤不放。

  小吴是潮州人,脾气爆,新人立功心切可以理解,但是行为确实太不上道。行动结束,小吴受了处分,他心服口服。但小吴认下了冯国金这个从东北赶来救了他一命的干哥。小吴说,哥,以后你再到深圳,敢不告诉我,就绝交。冯国金拍拍小吴肩膀,嘱咐他沉住气。冯国金的口气,跟十几年前他老丈人杨树森嘱咐自己时一样。

  本市黑社会案牵扯到的人,前后又用了一年才抓得差不多,其中还有十几个黑警。一年晃过,冯国金四十二岁了。年是越来越不爱过,除了喝还是喝,当警察十几年,认识的人太杂,都是不好推的局。为此,妻子杨晓玲跟他越闹越凶,兴头上还互相推搡两下,久了都疲了,最后干脆商量好,年过完就分房睡。非等过完年,是因为女儿娇娇初三下学期就要去育英中学远在开发区的封闭校园寄宿了,打架多少背着点孩子。育英中学是全市第一重点,女儿在班里成绩中游,冯国金已经很欣慰了,不出意外,将来考个全国排名前二十的大学是没问题,最好能去北京,离家近点。只要女儿优秀,其他的不痛快他都无所谓,夫妻到这个年纪,谁家不一样?他见过的反正都一样,自己算好的了,几年前经手过一个案子,老婆一铁锹把老公拍死了,脑后勺给削掉一半,就因为无法忍受老公常年家庭暴力。没事想想这些,冯国金自己也乐,下回跟杨晓玲干起来还是不还手了,命要紧。嫌他喝酒那是幌子,主要矛盾是杨晓玲自从下海赚到了钱,膨胀了,瞧不上他了。娇娇小学毕业那年,杨晓玲跟自己家亲戚合伙开了一个做铝合金建材的小厂,厂址在浙江,平时亲戚负责在那边盯着,做好的建材成集装箱地卖到美国去,那边有个固定的合作伙伴,是个胖老美,杨晓玲负责谈判,两人偶尔通个越洋电话有说有笑,冯国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偷偷学的英语。当时杨晓玲还在电力系统挂名,但早就不上班了,吃空饷,冯国金劝她别那么明目张胆,早晚出事。杨晓玲反倒更瞧不上冯国金了,就照这架势,这辈子也别指望他再往上升了。当初自己嫁给冯国金也算不得已,父亲杨树森还劝她,这个年轻人,面相正派,思想正确,将来应该有发展,说不定会是个好警察。这么多年,对工作冯国金确实比谁都上心,可好警察有什么用?奖章奖状都卖了够换一张飞美国的机票吗?一个公务员,赚死工资,又不肯学有的同行那样,在社会上掺和点儿买卖捞外快,家里不得有个人一门心思赚钱吗?娇娇将来读书肯定得去美国,育英那帮同学家里稍有点底子的都走这条路,大学不去研究生也得去,美国那是个烧钱的坑,她现在累死累活把老美的钱往自己家兜里划拉还被冯国金给说成蛀虫了,没这道理,她明明在爱国啊。她杨晓玲不服,不服就干呗。

  2003年2月15日,正月十五。冯国金到回龙岗墓园给老母亲上坟,不少话憋心里头,来说道说道。正月十五是母亲忌日,以前都是一家三口来,今年不一样了,前天刚跟杨晓玲干了一仗,故意没提醒她,每年不提醒她都得忘,每年也都得因为这个生气,老丈人的忌日他就没忘过。娇娇去一个同学乡下的家里玩了,在那儿住两天不回来。那一家人的档案冯国金都查了,没问题,就允许娇娇去了,再没几天快开学了,进了育英高中部就跟蹲监狱没两样,当最后放两天风吧,她奶奶活着的时候最惯着她,应该不会挑孙女理。都不在刚好,自己说话更随便了。他怀里揣着小半瓶茅台,帮别人办事人家送的。倒酒时才发现碑前有人摆好酒盅了,还是满的,想必他大哥冯国柱今年动身比他早。冯国柱是老抠儿,肯定不是什么好酒,冯国金给掫了重倒,自己对瓶吹。父亲过世得早,活着的时候爷儿俩话就少,有什么话他还是愿意跟母亲聊。

  酒喝急了,寒风吹得冯国金眼睛泛红,跟母亲的话更多了,说年前抓一男的,家住南市场,跟咱家原来那老平房挨得不远。他闺女跟娇娇同岁,让流氓给欺负了,当爹的拿刀把流氓给砍残废了,估计没个十年八年出不来。女孩长得挺漂亮的,别说跟娇娇还有点连相,她妈老早年就跟人跑了,她爸下岗,修自行车养活她,现在也得进去,这孩子谁管啊?没人管不得学坏啊?妈,我知道,你又得说,天底下苦命的人太多,咱可怜不过来,可这些就发生在我身边,在我面前,但是我什么也帮不上,老实人犯错一样得受罚,这就是我的工作,可是坏人老也抓不过来,这边好人还犯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算了,妈,这种窝囊事以后就不给你讲了,不好听还添堵。我挺好的,家里也都挺好的,杨晓玲也挺好的,赚钱了她现在,可爱嘚瑟了。妈,你跟我爸在那边不用担心,就保佑娇娇学习进步,别早恋,下学期分班考试超常发挥,争取进快班。我爸喝酒你就别管他了,以后有空我常来,多带点酒。您二老要缺啥就给我托个梦。爸妈,我先回去了,挺冷的今天。

  临走前,冯国金绕了几步路到隔壁园区,给老丈人杨树森也烧了一份纸,特意省下的最后两口酒绕墓碑洒了一圈,点了一根烟插进香炉,简单汇报了几句家里的近况,比跟自己爸妈说的要简短。发现有雪花飘下来时,冯国金已经在墓园门口热车了。今晚好不容易没酒局,他要去外面好好洗个澡,洗掉晦气再回家,这是扫墓的规矩。放以前都是去金麒麟,老板是他当排长时手底下的兵,给他办过一张白金卡,洗澡按摩随便刷。往后不能去了,金麒麟半个月前就是他亲手封的。

  冯国金蒸得有点头晕,应该是茅台的缘故。他在大众浴池的更衣室里抽根烟,缓缓,掏手机一看,五个未接电话,都是大队长曹猛打来的。点开短信:速回队里,要案。随之第二条:直接来现场,沈辽中路33号。第三条最干脆:鬼楼。冯国金赶紧回了个电话,曹队没接。

  雪下大了。

  冯国金把他那辆桑塔纳2000开得飞快,连闯三个红灯才想起挂警灯。时间是晚八点半。路上车少,十五有元宵晚会,估计家家都在吃元宵看节目呢。冯国金猜,小品一等奖肯定还是赵本山跟范伟的。“心拔凉拔凉的”,太哏了,这句今年肯定火。

  他相信曹队的第三条短信是为了给他确认具体位置,都是党员谁信那个。鬼楼,准确就指33号楼,本市尽人皆知。哪来的鬼,就是栋烂尾楼,荒了有十年了。不知道从哪年开始,被人在网上炒作成鬼楼,之后常有外地的小青年组团来探险,电视台的也有,都吃饱了撑的。

  冯国金站在33号楼下,积雪把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坑给填平了,刚才走过来差点崴了脚。

  现场围起来了,没看到曹队。那是个近两米深的大坑,像被炮弹给炸出来的。冯国金在部队里就是炮兵,一炮大概就这么大一坑。几名法医蹲在坑里取证。队里的几个小年轻不知道从哪儿扯来一块防雨布,一人抻一角,撑开在尸体头顶,以防大雪继续破坏现场,像个窝棚。冯国金又抬头望了望天,雪花落在鼻尖上。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说,可他清楚,这回老天肯定没打算帮忙。

  冯国金跳进坑里,钻进窝棚,酒突然就醒了。

  眼下这具已经冻僵发紫的年轻女尸,冯国金一定在哪里见过——在她还是个活生生的女孩时。他感觉自己像掉进谁的梦里醒不过来。目测二十岁上下,长黑卷发。全身赤裸,面色苍白,唇色紫青,左臂肘部和右腿膝部成弯曲状,姿势像躺着在平面上奔跑。法医仍在努力清除覆盖在尸体身上的雪。右肩锁骨上方有一孔状穿透形创伤,腹部有一块模糊的暗红色疤痕。

  雪还在下。几名法医冻得隔几分钟就要停下来搓搓手,看样子差不多了,接下来就等带回鉴定中心做尸检再看了。零星有几个33号楼的住户围观,都被拉到边上问话了,表情都挺活跃,想必多少年没在自己家楼下见过这么多人了,还都是警察。冯国金带着小邓简单绕了圈周围环境,被废置的荒院占地不小,看得出曾经想规划一片小区,如今却只有33号一栋半成品扎眼地杵在中央,连院门都只开了北面窄窄的一个,其他三面都用墙围死了。小邓跟在后面说,这破地方是挺瘆人。两人兜回现场,一个穿裂纹破皮夹克的老爷们儿正跳着脚往里看,跟旁边老太太嘀咕说,全扒光了啊,光了。老太太朝地上啐一口,硌硬地走开。小邓上前推了一把皮夹克骂,多大岁数了,不要点逼脸,说完给冯国金递上一根烟。冯国金接过烟,夹在指间没抽,说,给盖上点儿,你把穿破夹克那个给我叫过来,不许骂人。小邓问,盖什么?冯国金说,尸体,差不多了就盖上吧。

  那种蝙蝠袖皮夹克,多少年都没见人穿了,罩身上好几斤重。冯国金把手中的烟给了皮夹克,问了几句,感觉他精神不太正常,像是受过刺激。再问下去,原来是个流浪汉,平时就在33号楼里赖着不走。他这样的还不止一个,有一群人,不是精神病就是捡破烂儿的,真正的那几户人家都恨死了,撵又撵不走,几年下来居然形成某种共生局面,彼此都熟面孔了。人员结构如此复杂,冯国金心里清楚,完了,雪上加霜。他继续问皮夹克都看见过什么,皮夹克一直怪笑着重复,说,光的,全扒光了,光的。冯国金知道了,那身皮夹克是垃圾堆里捡来的,魂儿也是捡来的。

  此时曹队领着一个老头儿从33号楼里出来,带到冯国金面前,说,这位大爷,第一个在现场发现尸体,孩子不在身边,我陪他上楼拿件衣服,回队里帮忙做个笔录吧。国金你陪着,我老妈今天下午又犯病了,我去医院看一眼再回队里。冯国金说,别回来了,有我呢,好好照顾老妈,有事打电话。对了,刚有两个记者混进来,被我撵走了。曹队嗯了一声。

  雪停。收队。

  吉普车被曹队开走了,冯国金让小邓开自己的桑塔纳,他坐副驾驶,老头儿坐后面。之前他在大众浴池蒸桑拿的时候睡着了,蒸大了,刚才又被寒风一扎,脑袋有点疼,怕是要感冒。坐进车里,他额头就一直冒汗,小邓问他没事吧。冯国金摇摇头,更晕了。又是年轻女孩,这到底都是怎么了?冯国金一瞬间觉得,周遭一切突然就不太平起来,元宵节一家人没团聚是个严重错误。他随即掏出手机,打通女儿冯雪娇的电话,每响一声都像隔了一个钟头。那边接起电话,女儿熟悉的声音抱怨说,爸,什么事啊,我都睡了。冯国金说,睡了好,快睡吧。挂掉电话的一刻,一片白光在他脑海中炸开,女儿娇娇的声音让他全想起来了——

  死的女孩是娇娇的小学同学,一年多前还去过家里玩,冯国金见过一面。

  红灯跳绿。沈辽路跟兴工街交叉口,载着年轻女孩尸体的警用面包车率先驶进更深的夜。

  2

  老头儿姓张,退休工人,在33号楼住十年了。楼刚建起来时,铁西区除了工厂,一半还是棚户区。开发商原本是本市挺有实力的一个老板,后来因为在工厂拆迁中侵吞国有资产被一帮老干部集体告了,跑路国外再没回来。当时33号楼已经建好,卖出了十几套,里面没盖完,之后就一直那样。买了房的住户知道自己被骗了,公家不管,物业也没有,走廊里连灯都没装,只能哑巴吃黄连。老张花了半辈子积蓄给儿子买的婚房,老伴儿死得早,想把自己托付给儿子。哪承想上当,挺了两年挺不住了,儿媳闹离婚,儿子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老张本来也想跟着走,但不知道从哪儿又传出来消息,说政府要收回两栋烂尾楼动迁,土地充公。有了动迁费,老张的血本就能回来不少,于是老张决定不走了,做钉子户。想不到一钉就是十年,拆迁政策没等来,等来一帮要饭的,还有家里人不管的精神病,三五成群住进楼里那些空单元,白天偷东西,连走廊里积的酸菜都偷。夏天开门炒菜,炒完一盘搁客厅,转头进厨房再出来,菜就没了。后来不知道谁传的,外面都说这是鬼楼,菜是鬼吃的。几家钉子户一商量,连打带骂把那些“鬼”都集中撵进没盖完的那几层楼去了。到了半夜,“鬼”到处乱跑,大喊大叫,还有过失足坠楼摔死的,更邪了。33号楼终于符合外人的想象,鬼楼的帽子算扣实了。钉子户们也撵累了,习惯了。在这种地方住上十年,自己是人是鬼都分不清了。

  冯国金问,尸体怎么发现的?那大坑离楼有一百米,周围连条狗都没有。老张说,想捡几块砖头在阳台垒个花坛,坑周围堆的都是砖头,以前还堆了不少建材,都被人偷走卖了。我溜达到坑边就看见了,当时已经盖了一层雪,认了半天才看明白是人,还以为是商场扔的假模特。冯国金问,动过尸体吗?老张说,哪敢啊,发现就报警了。冯国金问,之前几天有没有见过什么生面孔?两栋楼里有没有行迹可疑的人?老张说,警察同志,那些人都不是人了,你说有谁不可疑?冯国金说,行了大爷,谢谢你,留个电话住址,回头可能还需要你随时配合警方工作,想到什么也可以打电话给小邓,你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搬走吧?老张说,放心,我应该会死在那楼里。

  安排人开车把老张送回去后,冯国金决定今晚就睡在队里,脑子里太多事要想,他得一个人静静。

  宿舍里有台电视,小邓已经坐那儿看了。他也不回家,二十五岁没结婚,跟父母住,平时就不爱回去,工作上干劲儿挺足,是刑警学院优秀毕业生,脑子够用,就是脾气太冲,冯国金有时觉得他挺像深圳那个小吴。地方台正重播春晚上赵本山跟范伟的小品《心病》。原来小品一等奖没给赵本山,给了牛莉跟黄宏的《足疗》。自己怎么对这个小品一点印象没有呢?应该是漏掉了没看着,那十几分钟里自己干吗去了?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小邓跟着范伟嘿嘿笑了两声。冯国金示意小邓把电视关了,点根烟,问,你怎么看?小邓也点了根烟,说,尸体脖子有成片出血点,很典型,强奸过程中掐脖子窒息死亡,我自己的直觉也是奸杀。冯国金插了一句,因为女孩漂亮?小邓没否认,继续说,冬天,奸杀案基本都发生在室内,熟人作案的比例更高。所以我推测,被害人可能是被熟人骗到鬼楼里实施强奸,遭到反抗被杀,最后抛尸在大坑里。不管怎样,都得先在33号楼里排查一遍。难度确实有点大,但人员太杂。钉子户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人傻到会把尸体扔在自家门口,干等着被抓。就算藏在楼里任何一间毛坯房,恐怕都很难被人发现,除非是作案途中被人撞破,仓皇逃跑,但那又说不通为什么尸体现在才被发现,当时就该有人报案。假设凶手真是精神病,那强奸和杀人发生在大坑里也有可能,抓起来也更难了。精神病也知道害怕,我三姨夫就是精神病,自己做了错事,清醒过来也知道跑。要真是精神病,那女孩就是白死。这又有一个问题,大坑距离鬼楼不到一百米,如果案发就在那里,被害人一定会喊叫,周围不至于没人听见。总之还得等尸检报告出来,先确定死因和死亡时间。好像有点乱,我再捋捋。

  冯国金点点头说,但是,身上衣服全不见了,现场周围也没找到。假设是为了销毁证物,那么衣物一定沾染了跟凶手相关的证据,精神病想不到这么周全吧?所以我推测,是正常人干的,而且,人根本不在33号楼里,大坑就是他用来抛尸的,但正常人都知道,那里根本不是理想的抛尸地点,就算扔在那儿了,为什么不掩埋?衣物都知道销毁,为什么不毁尸灭迹?明目张胆丢那儿,知道早晚会被人发现,都懒得遮盖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的,怎么解释?

  小邓追问,怎么解释?

  冯国金说,也许,那个大坑就不是凶手原本计划的抛尸地点,而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得已把尸体扔在那儿的。再大胆一点,很有可能他是打算再回去把尸体带走,转去计划好的地点埋尸,但是——小邓打断说,但是在折回来之前被张老头儿先给发现了。冯国金说,对。接着又点了一根烟。小邓居然有点兴奋,说,这个推测有点意思啊冯队,你怎么想到的?姜还是老的辣啊。冯队说,别拍马屁,赶紧睡吧,明天一早还得开会,到时听听大家都怎么想。

  冯国金躺在上铺没合眼。他始终没告诉小邓自己可能认识死者,他也怕自己认错,没必要误导谁。但就在熄灯的一瞬间,那个名字突然自己从角落里钻出来了——黄姝。是这两个字。假如真是那个女孩,他就明白为什么自己对她有印象。从小到大,娇娇带回家里的同学就这么一个,冯国金忙,这么多年几乎没替娇娇开过一次家长会,杨晓玲也少,都是她姥爷去。娇娇从小话多,小时候放学回家总爱主动讲学校里的人和事,她姥爷鼓励她讲,说是锻炼表达能力,冯国金再不上心,听多了也记得住一两个名字,“黄姝”是提及最多的那个。娇娇说黄姝是她在班里最要好的朋友,长得好看,会唱歌会跳舞,当文艺委员。再就是有一个叫王頔的男孩子,是她同桌,总揪她辫子,全班最讨厌的人就是他。早年有几次娇娇想邀请黄姝到家里玩,都被杨晓玲以娇娇周末要上钢琴和书法课为由给否决了。上了初中,娇娇考上育英,黄姝去了艺校,分开了也没走远。就在一年多前,娇娇把黄姝带回家吃饭,本来冯国金跟杨晓玲应该在的,但是杨晓玲突然说要出去应酬就走了,冯国金接手把一桌菜做好,他记得自己还特意蒸了十个鲍鱼和一盆大虾,女孩子长身体多吃蛋白质好。后来他接到队里电话有事,可去可不去,他想想自己在家怕俩姑娘也不好意思,就决定去了。出门前一刻,娇娇带着黄姝进门,他简单打了个招呼。女孩挺有礼貌的,但令冯国金印象最深的是,她看起来特别成熟,个子比娇娇高出半个头,染了个紫头发,看着像十七八岁了,一点学生气都没有,可她当时应该跟娇娇同岁啊,十四五岁差不多。

  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此前两天的会上,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没有尸检报告,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简单推论,其他的做不了太多,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没任何收获。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三家是夫妻,基本可以排除嫌疑。剩下两栋楼所有的“鬼”加在一起,不下三十号,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就是疯子、乞丐、流浪汉,一半没有身份证,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流动性又大,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感觉没什么用。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曹队听了没说什么,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曹队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一年前的黑社会案进入白热化,上面来人督战,集中力量打黑,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曹队补充说,国金啊,这个案子不简单,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不知道哪家报社的,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另外我说一句,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最好别被我逮到,自己想想后果。

  后面的话,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今这起案子,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警察那会儿,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

  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曹猛坐听。法医宣读尸检报告,照片在长桌上传阅。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没有太多新发现。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判断误差较大。也就是说,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法医说暂时,不是没有办法,但还需要时间,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可是天冷不一样,冷比热难。其次是死因,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疑似窒息死亡。说疑似,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另外,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不过淤紫基本消退,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最后,阴道内部发现损伤,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阴道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精液,因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并未在阴道内射精,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精液成分无法检测出。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还曾被雪覆盖,精斑被冲淡,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痕量,以现有技术,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

  听到一半,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他没发觉。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白了一眼说,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她继续:右边锁骨上的创伤,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而且,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不止有人血。冯国金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女法医停顿说,还有,猪血。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均抬头一愣。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低声说,请继续。女法医说,人血属于两个人,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极有可能属于凶手。另外,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最后,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均为同一方向,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经检测,是建筑用的砖头。以上报告完毕。女法医坐下前,特意看看小邓说,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因为队里要得急,再多两天时间,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

  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女法医名字叫施圆。应该是刚调来不久,以前没见过。

  小邓终于提起兴致,跟冯国金使眼色,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伤口同一方向,即不存在挣扎迹象,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不是奸杀现场。冯国金判断对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

  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小邓坐在他身边,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自问自答说,冯队,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冯国金没理他,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女孩就是黄姝。

  散会。

  冯国金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注视着不远处的市府大路上,几名正在扫雪的清洁工。他们都身着亮橙色工作服,背后一道反光条仿佛是他们脆弱生命的最后一道保障。前不久刚有一名女清洁工在夜里扫雪时被酒驾的司机撞死。腾空到落地不足半秒钟,比流星划过还快。一堆堆雪包拱立在街边,像一座座白色的坟头,冯国金脑子里在想,这里面哪座属于女清洁工,哪座又属于黄姝?北方午后的阳光,被残雪覆盖的地表反射得更为晃眼。冯国金有些眩晕。这一刻他终于敢相信,这个案子,就是他等了十五年的那个。

  他的心,拔凉拔凉的。

  3

  冯雪娇小时候长得不算太好看,鼻梁还有点塌。初高中六年,育英校规强制女生剃短发,哪个鬓角敢过耳就扣班主任工资,冯雪娇自然也沦为假小子一员,看着还不如小时候呢。大学毕业三年没见,重逢之际,鼻子不塌了,冯雪娇坚称是自己长开的,反正我是不信。她肯定不知道,小时候我短暂地暗恋过她,就因为她那个塌塌的小鼻子,有种特殊的亲近感。她鼻子右边靠近脸颊的位置长了一颗小黑痣,也曾是我珍视过的标记,可惜多年后也消失不见了,大概冯雪娇也成长为一个迷信的大人,偷偷给点了吧——老人管那叫泪痦,说长泪痦的女孩子命苦。二十多岁的冯雪娇,头发留长了,身材曲线也更婀娜了,总之在大众审美里是白天鹅了。但在我眼中,那个丑小鸭仍在她身体里。

  我在青春期时有一个重大发现,自觉很神奇:每个半美不丑的女孩子,当她开始整天黏在一个真正的美女身边,自己也会逐渐朝美的趋向生长。仿佛美女是一种可以诱发基因进化的活体酵母。这个发现就是来自冯雪娇身上。但冯雪娇是那个被发酵的,酵母是一个叫黄姝的女孩。两人成为朋友后,我开始能见到冯雪娇眼中偶尔流露出的自卑。随之有了另一个重大发现:人心底的自卑但凡被放出来过一次,这辈子就跟定你了。冯雪娇骨子里的自信跟自卑,都是黄姝替她发酵出来的。

  1999年秋天,黄姝转学进入和平一小,插班到我们班,已经是六年级了。假如我的记忆没出差错,应该是刚开学,初秋,午睡时窗户尚被允许开启一道宽缝,让风进来。当时我们刚换了新一任校长,外号西瓜太郎,以前是体育老师,抓教学不擅长,但热衷监督孩子们长身体,上台后颁布的第一条新政是强迫全校同学午睡,吃完午饭后都要趴在课桌上不许动,他本人亲率体育组老师巡逻检查。黄姝走进教室的一刻,正是广播里响起起床钢琴曲的瞬间。昏昏沉沉的我,以为自己已经从被压迫的梦境中清醒,然而很快发觉自己竟掉入了另一个梦境,这个梦显然要美好更多——因为全班其他男生随之鱼贯而入,我私人的梦被集体性骚动给搅黄了。

  我原以为,她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到头来,我也不过是个普通观众。

  我有一度用语言无法阐释清楚那一瞬间的失落,直到多年以后才幡然醒悟,那一刻的她跟这个世上一切美丽的事物并无两样,被世人分享才是造物主赋予她的使命,既似遥不可及,又能轻易染指。假如当年的我天赋异禀,拥有足够智慧懂得这个简单道理,我一定会选择无视她。因为无视是逃避痛苦的最好方法,后来的许多年里,我都是如此面对人生中那些险些要我命的痛苦的。

  黄姝孤零零地站在讲台靠近门的一侧,来回甩动的马尾像一柄无声的钟摆,提醒所有不安的目光,时间并没有静止。假如不是我的角度刚好能瞥到他的“父亲”站在门外,兴许我会跟别的男同学一样,宁愿相信她是一个新来的年轻女老师,教音乐或者教美术的,因为教这两个科目的女老师比较容易长得好看。没过多久,大家都知道了,黄姝上小学前一直在戏校学京剧,耽搁了一年半,文化课落下不少,等于蹲了两级,同班同学普遍是1987年出生,她是1985年三月份的生日,比我们班年纪最小的男生秦理大了三岁。但是在容貌上与我们相比,差距远不止两三岁。时年十四岁的黄姝,身高已有一米六八,身材不输我从小到大见识过的任何一名曾使我脸烧心跳的成年女性。声音也告别了小女孩的童声。她喜欢唱歌跳舞,最喜欢的女明星是钟楚红。当时我不知道钟楚红是谁,我猜应该是个大美人。但我唯一知道的是,她将成为这个班的祸水。别小瞧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该懂的他们都懂了,很多大人坚信他们不该做的,也都做了。挺讽刺的,人这一辈子,唯一逆生长的东西就是胆量——青春期第三个发现。

  班主任老范儿走进来时,表情很凝重,好像刚刚听闻过什么噩耗。皱眉听完黄姝简短的自我介绍,老范儿安排她坐在最后一排,跟我们班最高的大傻个子胡开智同桌。胡开智狠抽了两下常年挂在嘴角上方的青鼻涕,环视一周,仿佛在向其他男同学宣示自己对黄姝的主权,活脱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我发誓,那是我人生截至目前见到过的最丑陋的画面。全班同学目送着黄姝朝胡开智走去,有如目送刘胡兰赴刑场。我当时的同桌正是冯雪娇,刚上六年级的她个子还没蹿得太离谱,跟我同坐第三排,第三排对男生来说还不算太丢脸,坐前两排的男生就常被嘲笑了——除了秦理,因为在老师跟同学的眼里,他就是个小豆包,没长开,一辈子坐第一排都不稀奇。黄姝从我身边经过时,冯雪娇突然凑过来对我说,闻到了吗?我说,什么?冯雪娇说,新来的女生,喷香水了。我使劲儿嗅了嗅,是挺香的。冯雪娇又说,真难闻,她怎么可以喷香水?老师不管吗?冯雪娇磨叽起来像小脚老太太,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对她的塌鼻子和那颗小黑痣突然再也没有兴趣了——对冯雪娇为期三个半月的暗恋在那一瞬间正式结束了。我长大了。我恨不能拉起黄姝,请她把整间教室走遍,让每一个角落都被她的味道晕染。她坐在我的斜后方,跟一个连在她身边喘气都不配的又丑又脏的家伙坐在一起。假如我的每一天无法看她更多眼,至少能让她的味道陪着我在午后入眠。

  难怪。难怪我在午睡时做了那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一道不祥的异光炸裂,像白色的烟花。醒来时,我的两腿间有什么东西也跟着苏醒,被书桌膛压迫得硬生生疼。直到黄姝的味道从我身旁掠过的那一刻,才终于醒悟:我和我身体里的一切,早早为那个多事之秋的午后准备好了。

  直到黄姝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第四年,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我都没有真正牵过一次她的手。当时的我并无法意识到,这将会成为我今生最遗憾的事。我没有能力预知,自己在成年后还会爱上别人,效仿大家娶妻生子,过上世人眼中平凡且稳妥的常俗日子,然后在某个祥和的夜晚,突然在某一瞬间,从熟睡的妻子身旁惊醒,盯着卧室角落里令人恍惚的黑暗,对那个久远前的自己说,你居然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

  她可是你这一生爱上的第一个人。

  2015年3月18日,结婚前,我最后一次回到老家。那晚我跟高磊都喝瘫了。天快亮时,高磊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路上停车我吐了几次,自己用手抠出来。下车又走了半天,才发现他带我来的是医科大学操场。初中前两年,我俩几乎每个中午都来这儿踢球,后来一度以之为五人组最主要的活动据点,如今竟长满半米多高的野草。自从医科大学的本部搬往市郊的新校区,学生走了,这里就被荒废了,自那以后我也再没有来过。高磊指着土操场的西南角,那块熟悉的铁皮盖仍旧躺在原地,锈迹斑斑,被杂草包围。高磊问我,还记得吗?我说,当然,地下的防空洞,一直通到和平一小和育英初中,咱们都下去过。高磊摇头说,你记错了,你我跟冯雪娇,咱们仨都没下去,只有黄姝和秦理下去了。我使劲儿回忆,说,不对,我肯定下去了,这些年做梦还总能梦见里面有多黑,第一层台阶一共三十八阶,我数得清清楚楚,不可能错。高磊说,咱们仨,走到第二层就掉头上来了。真正走到底的,只有黄姝跟秦理。

  黄姝不爱说话,但谁搭话她都冲你笑,包括她那傻同桌胡开智。搭话的基本都是男生,撩闲为主,可是很奇怪,最浑的那个也不敢去拽她的马尾辫,仿佛她能够不怒自威。女生反而敬而远之,甚至没有一个女生主动邀请过她一起上厕所。冯雪娇私下里跟我说,看到没有?被孤立了。我纳闷儿,为什么要孤立人家?冯雪娇答不上来,拧着脑袋说,腰板挺那么直,一看就不合群。我说,你们孤立人家,还嫌人家不合群?笑死人了。冯雪娇悄声说,我跟你说个秘密,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冯雪娇每次这么说话的时候,都特别招人烦。我不耐烦,说,你不说我踢球去了。冯雪娇说,咱班有人的家长来找老范儿,想让他把黄姝给调走。我问,调走?调哪儿去?冯雪娇说,调到别的班去啊。我说,凭什么?冯雪娇压低了声说,你可千万千万要保密。我急了,有完没完?冯雪娇说,因为,她妈妈是精神病,精神病会传染,怕她传染给咱班同学。我说,冯雪娇,你是傻逼吗?你听谁说的精神病会传染!冯雪娇惊叫,王頔你骂我!我告老师去!

  冯雪娇哭起来很吓人,埋着头号,尖响从胳膊缝里往外钻。其实我也不敢怎么欺负他,同学们都知道他爸是警察,我见过一次,长得挺瘆人。我怕冯雪娇喊她爸爸来揍我,跟她说了句对不起。她哭了没一会儿,可能累了,重新坐直身子不理我,夺过我的铅笔盒倒了个底朝天,挨个儿把每根自动铅笔的笔芯都抽出戳折,每支钢笔尖戳弯。我不明白她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猜可能她知道了我爸妈当时都已经下岗,求他们重新给我买一盒笔我可能会挨揍。就在此时,老范儿突然走进教室,可以说是蹿进来的,吓了所有同学一跳,冯雪娇也不哭了。关键是,那堂不是他的课,是生理与卫生,而且他的脸色比黄姝转学来那天还难看。老范儿是他的外号,听说是家长给起的。因为他来小学教语文之前,在大北监狱当过三年狱警,看过“老犯儿”。至于一个狱警如何摇身一变成了小学语文老师,没人知道,但他埋汰人时有句口头禅,“学好去北大,学坏去大北”,无意中证实了关于自己身世的传言。总之这外号起得既无创意又不贴切,不如我给新校长起的好玩——西瓜太郎。因为校长个子矮还秃顶,秃得特别整齐,脑瓜顶中央像被人用圆规划了一块再给整个抠掉了,跟文具盒上那个日本卡通形象一模一样。这个外号很快就在学校被传开了,直到我毕业他都一直在想把给他起外号的人给揪出来。至于老范儿,我不太欣赏他的外号,因为我作文写得好,他对我一直不赖,可是不跟着同学一起叫,又显得不太合群。还是合群好,合群安全。

  老范儿站在讲台上,用领导人讲话的口吻说,同学们,咱班最近有人在传一些流言蜚语,是关于其他同学的,我觉得这样很不高尚,以前老师跟大家讲过什么?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不是君子所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班风不正,何以正个人?所以,从今往后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同学在班级内散布谣言,以前传过的,既往不咎,如若再犯,严惩不贷。记住,我的班级,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绝不允许任何人被诋毁,更不允许任何人搅浑水,听懂了没有!

  别人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冯雪娇肯定是听懂了,她把最后那点眼泪瓣都给抹净了,生怕老范儿知道她被我骂过,因为我刚刚被老范儿归入了正义之师。同学们在底下交头接耳,我刚想高兴,老范儿却又疾步走下讲台,此时我才发现门口一直有个男人守着他,就是半个月前送黄姝来的那个男人。男人在门口跟老范儿交涉了几句,老范儿又折回教室里,这回是低着头,眼睛也不抬地说,黄姝,你出来一下。教室里再次乱作一团。从我身边飘过的,还是那阵熟悉的香味,我隐约听见了香味的主人在抽泣。连她的抽泣声都那么好听。

  很快全班都知道了,那个男人不是黄姝的爸爸,是个警察。这次不是谣言,散布之快,可见老范儿那一番义正词严并没能对人性造成任何积极改观,起码对未成年的人性如此。这一回轮到我求冯雪娇了,我说,你爸是警察,肯定知道怎么回事吧?冯雪娇说,你还敢骂我吗?我说,不骂了,黄姝到底怎么了,警察为什么要来找她?冯雪娇说,她妈妈真的是精神病,不上班,偷偷在家练法×功,你没看新闻吗?我姥爷说,练那个功的都是精神病,要抓起来的。

  新闻我看,这功那功我也知道,但我以为新闻就是新闻,跟我的生活无关。那个女孩,本来应该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存在,可是美好本身却来自一场不可饶恕的丑行,这让我无法接受。曾有一刻,我甚至觉得,连我喜欢黄姝也是一种犯罪。罪大恶极。

  冯雪娇后来说的话,我接收得有些跳跃:黄姝的妈妈以前是音乐附中的声乐老师,离婚有些年头了,自己带着黄姝过,后来受坏人教唆,接触了法×功,很快走火入魔,没多久警察上门来抓她,她已经被坏人带着逃跑了,撇下黄姝一个人,黄姝现在住在她舅舅家。警察频繁来找黄姝,都是为了抓她妈妈,只要她妈妈联系她,必须马上跟警察汇报。冯雪娇说,警察还让老范儿帮忙密切监控黄姝,老范儿觉得这样不好,结果被警察批评教育了。冯雪娇说完,见我没什么反应,撞了一下我的胳膊,瞪大眼问,王頔,你不是喜欢黄姝吧?我回过神,说,你傻逼啊。冯雪娇竟然没太生气,说,你说脏话,你不是好人,你要再敢骂我,我就跟别人说你喜欢黄姝。我赶紧岔开话题,问她,这些都是你爸跟你说的?冯雪娇说,不是,我爸从来不听我讲学校的事,我也不爱跟他说,我妈比他还忙。我都是听我姥爷讲的,我姥爷也是警察,退休了。

  行,你们一家都是警察。我喜欢黄姝,来抓我吧,关我进大北监狱。我问冯雪娇,你姥爷还说什么了?冯雪娇说,我姥爷说,大人是大人,孩子是孩子,孩子没错,让我不要欺负她。我心想,算你家还有个明白人。

  当晚回到家,新闻里正在播黄姝她妈妈和那帮坏人的事,其中有一个大学教授,知识分子,练功以后也疯了,被抓以后悔改了,打算在牢里写本书劝别人也悔改。还有一个疯得比较早,没来得及等被抓先自焚了,整张脸烧得只剩眼睛和嘴,躺在床上挺吓人的,幸好还能从牙缝里往外挤字,对着镜头也悔改了。当晚的新闻联播足有二十五分钟都在播这些,我一边吃着我妈做的白菜炖豆腐,一边思考两个问题:以前这道菜里有五花肉,今天怎么没了?黄姝她妈妈会不会在被抓到以前主动悔改呢?黄姝那么漂亮,她妈妈也肯定漂亮,那么漂亮的脸被烧成电视里那样,也算犯罪。

  直到天气预报播完,我妈才回答了我第一个问题。她说,儿子,咱们家以后可能没法顿顿吃肉了,你爷爷住院了,花钱不少,你爸最近刚开始出摊儿,买卖也不太好干。这段时间家里得省着点花,但不会太久,妈会尽快找新工作,不能耽误你长身体,妈妈不是答应你这周末带你去吃肯德基吗——我不吃了,妈。我抢答。

  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我偷偷躲在被窝里听广播,那个节目是一个男人讲鬼故事,配特别惊悚刺耳的背景音效,一周只有星期三晚十点播一次。后来他火了,满大街卖他的鬼故事磁带,一盘里十个故事。但是我没零花钱买磁带,我连随身听都没有,所以只能坚持每周三晚上猫被窝里听收音机。以前我妈不让我听,怕我晚上做噩梦,尿床——她不知道我从幼儿园毕业就再没尿过床了,六年级以后在床上发现的那些印迹,是我起床后故意泼的隔夜茶水,为的是掩盖一些别的。但是自从我碗里的肉少了,我妈反而不管我了,甚至一到周三晚上,她会主动把收音机放到我床头,嘱咐我听完赶紧睡。那段日子虽然一直没能吃到肯德基,但我很自由。一开始每周除了周三,其他六天晚上我都用来想黄姝,当时我还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很奇怪,自从想黄姝,反而再也没弄脏过床。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叫爱,爱是干净的,不会弄脏谁。再后来,那个讲鬼故事的男人死了,被自己讲的鬼故事吓死的,成为本市尽人皆知的传说。他讲过的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关于铁西区的一栋鬼楼,白天空无一人,夜里鬼哭狼嚎,正常人在里面住一晚就会变疯子。后来那栋楼出名了,不少人进去探险,出来也没见谁疯。他死后,我只好一周七晚都用来想黄姝,渐渐也习惯了一周只吃三顿肉的晚饭,个子蹿得挺快,说不定哪天就能追上黄姝了,我那时想。

第二章 无人认领

  1

  1987年初,冯国金从部队复员回到地方,经历几次大的调动,最终通过公安部考核,被安排在和平区分局当一名普通民警。进新单位的第三个月,赶上冯国金办婚礼,同事们跟他还不熟,随多少份子叫不准,暗地里讲究这个新来的年轻人不太懂事,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老丈人是市局领导杨树森,借机昭告天下自己是一颗自带助燃的火箭,未来蹿天速度肯定比同期新人都要快,要搭这班顺风车的人抓紧跟他搞好关系。但是他们误会冯国金了,他等不了,是因为女朋友杨晓玲怀孕了,趁肚子还没显形得赶紧办,这事连他老丈人也不知道。冯国金二十七,杨晓玲二十五,论年纪正合适。冯国金是挺高兴的,娶妻生子,人生早晚这么两件事,早了早踏实,而且自己也喜欢杨晓玲。但杨晓玲很生气,她觉得自己上当了,她工作在电力系统,是个肥差,本来单位准备送她去美国公派学习一年,一辈子可能都轮不上一回的宝贵机会啊,完犊子,让冯国金一次酒后不规范操作给搅黄了。杨晓玲一开始没想告诉冯国金,自己偷偷去的医院,居然拒绝相信怀孕的事实,隔了一礼拜又去第二家查,因怕撞见熟人,特地跨了两个区找了一家小医院,偏偏被前去该医院找一个伤者核实案情的冯国金给撞见了。杨晓玲心想,真完犊子,冯国金这辈子注定是自己的拦路虎。杨晓玲手握再次确认怀孕的化验单,蹲在走廊尽头大哭,把冯国金吓得后脊背都是汗,赶紧安慰,放心,我会对你负责,将来也肯定会对孩子好,男孩女孩我都喜欢,我明天就找你爸提亲去,有我在呢,别怕。杨晓玲越听越来气,哭得满走廊人都哆嗦,你以为我是怕你不娶我啊?没有你冯国金,大把人排队要娶我,我是怕我这辈子都去不成美国了!

  婚礼办得还算体面,礼金收得也不算少,冯国金如数都上交给老丈人杨树森了——他心里多少有愧。杨树森是什么人?一辈子老公安,这点猫腻还看不出来吗,不捅破是因为他乐意,被宠坏的老丫头总算托付出去了,退休前又了却一桩心事。冯国金虽然毛毛躁躁的,但总体来说还是个要强上进的年轻人,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气候,他杨树森一辈子阅人无数,还没看谁走过眼。杨树森年纪也大了,心一软,婚房也给准备了——要等冯国金单位分配宿舍还早呢。冯国金的父亲过世早,母亲退休前是第一阀门厂的油漆工人,之前那点养老钱也被哥哥结婚时用了,老儿子给人家当了倒插门女婿,母亲心里不是滋味。冯国金安慰母亲,说,妈,我好好干,该是我的,将来都会是我的。

  杨晓玲十月怀胎几乎都是在自己跟自己较劲中度过的,肚子里的是礼物,也是累赘,累赘多一点,毕竟当时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去不成美国了。累赘卸下来,是个女孩。孩子的命名权归属了杨树森,实际是冯国金让渡出去的,孩子出生时杨树森还有不到三年就要退休,再能说了算的事没几件了,冯国金就当孝敬了老人,反正跟自己姓,叫什么随老爷子高兴吧。于是,冯雪娇就开始叫冯雪娇。因为出世当天本市下了一场十年罕见的大雪。大概是她妈妈怀她的时候太较劲,冯雪娇的个性也爱较劲,小学时我给她起的外号是“事儿妈”,凡事跟她有没有关系的,她都能插上一嘴。

  冯雪娇上小学以前,冯国金一直在和平分局,不忙的时候跟同事喝茶侃大山,午休还能睡上一觉,忙起来好几天逮不着人影。20世纪90年代头几年,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全市冒出来几十家歌舞厅和酒吧,一半都在和平区。打架斗殴的案子也跟着多了,后来还有在酒吧里卖摇头丸的,那几年冯国金抓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人,很快他就提不起精神了。自从当了警察,他一直想赶上个大案子,这就跟学医的上手术台一个道理,谁都不想一辈子给人递剪刀纱布。杨树森告诫他,要沉住气,这辈子能不能赶上大案要案,那都是命,就算赶上了,也不一定就能成就你,还可能毁了你。1983年“二王”大案,人在本市没抓住,后来流窜至全国,一路上杀了十来个警察,这就是他杨树森一辈子的耻辱,噩梦。人一辈子怎么都能过,但就是不能带着耻辱跟噩梦过。冯国金点点头给老丈人敬烟,心说,大案赶紧来吧。你老了,我还年轻呢。

  直到2003年,冯国金主持侦破了“鬼楼奸杀案”,因为案情后来被准许公开,媒体大肆报道(包括给案子起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冯国金因功授勋,更因为在抓捕嫌犯的过程中瘸了一条腿,成为英勇大无畏的人民警官典范——在此之前,他一直无法判断自己到底是不是个好警察,即便在1999年轰动全国的“8·3”大案中立过功,但案子实在太大,四人犯罪团伙十一年间共杀害十八人,公安局长亲自组织抓捕行动,最后立功的同事有几十号人,显不着他,不过在那之后,他便被抽调入市刑警总队,算是升了,只是来得比自己预期的要晚太多。他知道,很多人一直对他不服气,比如跟自己同期进入分局的老孙,当年还是小孙。一次抓捕行动中,一队人马堵在逃犯家门口,队长临时把已经抬脚要踹门的小孙给换下来,改让冯国金打头冲进去,第一个把逃犯按在床上的也是冯国金,可此前所有的调查追踪工作都是小孙做的。那次行动,领导只问第一个擒住逃犯的人是谁,给个三等功。为此小孙大病了一场,他就是想不开,坚信冯国金从他这儿偷走了人生中第一个立功机会,就因为他老丈人是杨树森,那个带头的队长想借机拉拢冯国金,冯国金不是好警察,冯国金是关系户。从此以后小孙就一直跟冯国金较劲了,后来一直困扰着小孙成为老孙,直到他从警察队伍脱离出来,当了饭店老板,喝多了还总跟人讲这事儿。这事儿同样困扰着冯国金,他也质疑自己,没了关照,他到底是不是个好警察?冯国金就想分个黑白,再不分,他也要老了。

  只是冯国金没想到,鬼楼奸杀案,在别人眼中成就了他的案子,最终却成为自己半生的噩梦。2013年冬,第一个受害女孩黄姝死后的第十年,在同一个案发现场,同样的作案手段,另一个十九岁的女孩被丢在那个大坑里,赤身裸体。同样的画面,法医组的同事在坑里一声不吭地取证,只有相机的闪光灯在响。当年就在原地参与过本案的女法医施圆,如今已是领队。冯国金站在坑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眼前的情景仿佛是有人在他脑子里放幻灯片。冯国金想起了小邓,十年前小邓被凶手一刀刺穿肺部因公殉职,当时只有二十五岁,分到自己手底下还不到一年,没结婚,连女朋友都没有。十年来,冯国金一直把小邓的死怪罪在自己头上,如果当年不是自己大意,也就不会发生那场意外。如今想什么都没用了,他现在多希望小邓就站在他身后,像十年前那样递上来一根烟问他,冯队,这案子你怎么看?小邓如果还活着,也有三十五了,早该娶妻生子了。当年他跟施圆,没准儿真就成了——冯国金的思绪被施圆的声音打断了,法医取证完毕,施圆带人先撤了。施圆都当妈了,还是挺年轻的,本来跟小邓能是挺好的一对儿。

  冯国金让手底下的人都走了,把自己留在坑边转悠,走走停停,这十年里,瘸了的右腿每到天寒地冻的日子准疼。他心里想骂人,操他妈的,十年了,怎么还没人来把这个坑给填上?好像夺走那两个年轻女孩生命的真凶不是秦天,而是这个大坑——不对,凶手现在有可能不是秦天了,秦天三年前就死了啊。为什么?!为什么有人要干这种事?模仿作案?还是当年抓错了秦天,真凶十年来一直逍遥法外?操他妈的,还是人吗?!操他妈的。

  冯国金掏出手机,翻出那条他一直存着没删的短信,收信时间是三年前:

  我哥死了。你抓错了人,该死的是你。

  冯国金犹豫再三,想给那个号码打个电话,该说什么没想好,但有些话必须得说,十年了,他不能再躲着人家了,何况自己现在需要帮助。刚拨通号码,冯国金又给按了,他突然想起,对方是半个哑巴,打电话没意义,必须得见他一面。冯国金终于给那个号码回了条短信:

  出来见一面吧,时间地点你定。

  按下“发送”,冯国金把号码储存,终于输入联系人名字:秦理。

  上了车,冯国金决定去前同事老孙开的饺子馆喝口酒。杨晓玲跟他分居后,他就经常一个人去老孙的店里喝酒,喝过酒腿就没那么疼。他知道这么多年来老孙还是不爱待见他,可俩人毕竟是出生入死过的战友,有感情在,就永远有得聊,别人比不了,更何况老孙的店是昼夜的,过了半夜十二点只能去他那儿喝,离家也近,喝趴下有老孙送他回家。自从女儿去美国读研,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了,老孙是个老光棍儿,俩人谁也别笑话谁,凑一对儿酒友绝配。过去的恩怨,你得让它过去,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过不去又能怎么样呢?过两年退休,还不都是平头老百姓。

  冯国金把吉普车的车窗摇下半截,给车里透透气。寒风猝不及防,卷起车载烟灰缸里堆满的烟灰,瞬间溢满车内,眯了冯国金的眼睛。他干脆把两边车窗全摇下来,彻底吹个干净。他狠狠揉了揉眼,下定决心,把今晚这顿酒喝完,醒来只办两件事:第一,把离婚协议签了;第二,抓人,全市给掀个底朝天也得抓到。

  2

  自从黄姝的身份暴露,班里的气氛异常诡异。老范儿需要隔三差五发表演说,才能提醒大家,黄姝不是精神病,她只是我们班普通的一分子,一个长得比明星还好看的女同学。黄姝成绩很差,刚来就碰上两次大考,全年级垫底。她的同桌胡开智,我们总怀疑他智商有问题,也高出她十几分。但老范儿一开始并没放弃,甚至安排秦理对她进行一帮一辅导。每当他俩坐在一起算题,总有犯贱的男生上前戏弄秦理,敲他的后脑勺说,又给你姐补课呢?让你姐给你买糖吃啊,让她请你喝奶。说到“奶”字,会配合两声怪叫。这样的现行被老范儿逮到过两次,当场狠批那几个男生。可惜老范儿只是个班主任,他斗不过新闻联播,更斗不过流言蜚语,学生又不是他看管的犯人,他分不清童真和耍流氓。黄姝刚来班里时的那种不怒自威仿佛渐渐消失了,开始有男生敢拽黄姝的马尾了。每次挨整,黄姝都像没事人一样,不会像冯雪娇那些女生一样追着男生打,而是连正眼都不瞧他们一下,男生们自觉没趣,也就灰溜溜走了,走之前会再敲一下秦理的后脑勺完成仪式。秦理也一样不理,埋头继续给黄姝讲题。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他的胆子跟个子一样小,所以总挨欺负,上了初中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害怕,甚至胆子比谁都大,他只是单纯的不屑,因为他是天才,所有人在他眼里,大概都是蠢货。跟蠢货发生任何瓜葛,都是天才在自辱。或许,他当时已经知道自己马上要离开这个平庸的地方了,没工夫多搭理这些庸人。他要去的地方,都是跟他一样的孩子,天才,神童,怎么叫都行。等到了那儿,也许就能找到人说话了吧。

  秦理这样的天才,进育英之前我只见过他一个,进育英后,见过两个脑子像他的,但两个都在十三岁那年消失了,一个退学回家做秘密试验,研究电子脉冲手枪准备对付外星人,另一个被家长送进了吉林四平的精神病院,以防他伤人或自残,被送走以前他曾经用学校门口的花盆把一个男同学的眼角膜砸脱落了,起因是对方蔑视他的解题方式不完美。育英中学就像是整座城市的天才异类收容所,出了这所大门,看谁都是庸人。在庸人眼里,天才跟异类很多时候是画等号的,比如那两个消失的。幸好,秦理是天才但不算异类,情商正常,起码一直没有远离过我们的世界。活的天才,我就见过这么三个,上大学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天才,连人才都少见。

  任何人走进育英初中的校园,都会留意到西侧那栋日式小独楼,最顶层有两间普通师生不允许进入的教室,就是专门供养秦理这种孩子的地方——叫“少儿班”。这些孩子从小学就被选拔进来,之后用两年学完初高中六年的课程,十三四岁就考大学。每年都有几个被美国的耶鲁哈佛全额奖学金招走,高考发挥一般的也能去北大清华中科大,不到三十岁已经是国家的科研栋梁。秦理被少儿班收编的时候已经六年级了,相对其他进少儿班的孩子还算晚的,据说是他爷爷拦着不让去,怕那种地方把自己孙子从天才变成异类,最后被送回家或是送去精神病院。秦理三岁识字,四岁会背一百首唐诗和圆周率小数点后两百位,五岁能默写整首《欢乐颂》五线谱(但他并不会弹钢琴,估计只是图好玩),看任何带字和带图的都过目不忘。秦理的启蒙者是他爷爷,一个退休的中学语文老师。秦理六岁上学以后,就跟我们这些正常的蠢蛋做同学了,三年级时连跳两级,成为我跟冯雪娇的同班同学。也就是说,他来到我们中间只比黄姝早了半个学期,在那个拉帮结伙成风的弱智年纪,秦理跟黄姝没两样,在我们眼里都是外人。

  印象中,在秦理没得病,尚能正常发出声音讲话的年纪,他的话就很少,说事只拣关键的,多一句废话都没有,一点不像孩子,更像个寡言的老人。我猜他那时一定很痛苦,因为同龄人几乎没有能跟他对上话的,哪怕后来我跟高磊成了他最亲近的朋友,也一样从来没猜透过他每天脑子里到底都想些什么,更不知道他是不是也鄙视我们。天才本不需要朋友,而我之所以能成为他的第一个朋友,原因很简单,我们两家住隔壁楼。他爷爷带着他后搬来的,家里就只有他爷俩儿。关于秦理的家庭背景,小时候我问过他不止一次,但他一个字也不说,再后来我不问了,反而很快就知道了,而且不止我,全市市民都知道了——因为他爸爸跟他哥哥的那两件大案,天塌一样大。因为这事,电视里甚至还曾有个心理学专家冒出来说,犯罪也是种基因,能遗传,秦理活在这样一个犯罪家庭,纵是天才也枉然。

  秦理跟我成为同班同学后,他爷爷求我平时在学校里多照顾他,秦理在班上年纪最小,他怕孙子挨欺负。我没犹豫就答应了。六年级开始,我跟秦理每天一起上下学,头两个月他还不会骑车,都是我骑我妈那辆坤车驮他——自从我妈找到在家附近扫大街的工作,就基本用不上自行车了,上下班和买菜都用腿走,她坚信这样正好让自己锻炼身体,老了省药钱。我教秦理骑车,我妈高兴,她愿意我多跟秦理玩,因为秦理是天才,妄想我跟他在一起时间久了也能变聪明,虽然我小学一直都能毫不费劲地保持在全班前三名,百分之九十的情况刚好是第三,第二一般是冯雪娇,但自从秦理来到班里,我就掉出前三了,导致我妈对秦理的感情有些复杂,但还是希望我能沾沾天才的聪明气,挤掉前面的冯雪娇或是另一个人,重回前三名。据和平一小往届历史数据显示,只有每班的前三名才有望考进育英中学,第一名才有概率争取到公费名额。我妈指望我能考进育英,因为我家三代没出过读书人,这事能光宗耀祖,其次她盼着奇迹发生,我能考上公费,因为我家当时砸锅卖铁也拿不出九千块钱的建校费。所以我每晚下楼教秦理骑车,我妈都鼓励我多跟他待会儿,多聊聊学习,还有就是注意安全,摔着哪儿都不怕,千万别摔着那孩子脑子。

  估计我妈也没想到,一个天才,居然用了半个月都没学会骑车,我也才知道原来天才也有缺陷,身体协调性出奇的差,好像胳膊腿儿特意不想被那颗聪明的脑袋指挥,摔了无数次,两腿膝盖结了好几层痂,他爷爷见了心疼,不让我教了,但秦理坚持摔再狠也必须学会,否则好像在伤他自尊。我妈一看我们天天骑车也不聊学习,也劝我算了,以后还是驮他上学吧,路上让他教你背古诗,晚上你还是留家写作业吧,再有一学期就考初中了。那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在家写作业的间歇,趴在六楼窗台往下看,都能看见秦理推着他爷爷那辆大二八,不停地在月光下摔倒,再爬起,再摔倒,倒在地上的时候,车的影子长出他自己一倍。

  半个月后,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秦理推着那辆老旧的大二八,早早在楼下等我一起骑车上学。他终于在摔倒又爬起成百上千次后,练就了最让自己骄傲的技能,而且是非常独特的掏裆式——右腿从横梁下面钻过去踩脚蹬子,站着骑,因为他个子太小,坐上去腿就不够长。当他以那样诡异的身姿骑车跟在我的身后,我担心他安全回头看,无意中见到了之前他从未露出过的笑容。那以后不久,他就被育英少儿班招走了,从此上学不再跟我同路,我重新回到全班前三名。

  小学毕业时,我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育英初中的公费生。放榜当晚,我爸妈激动得整宿没睡,我光宗耀了祖,而他们也不用砸锅卖铁,或四处借钱。第二天一早,他们就领我去吃肯德基,因为去太早了,站门口等到十一点人家才开门。我一口气吃了两个鸡腿汉堡、两盒鸡块、一包大薯条和一杯大可乐,他俩坐在对面瞪眼看着我吃,全程笑得嘴都没合上过。反而是我并没有太兴奋,当时我并不清楚,考上全市最好的中学,走进那样一个专门出天才的校门,除了能让我的父母和一些跟我毫不相干的亲戚朋友称赞外,对我的生活到底会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改变。我爸仍旧卖炸串儿,我妈仍旧扫大街。但是他们的反应让我相信,六年以后,等我从育英毕业,再从一个全国重点大学毕业,我的父母就再也不用干这些辛苦又卑微的工作了。因为书里跟电视里都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知识改变命运。而在当时,考上育英对我生活最大的实质性改变是,我跟秦理上学又同路了。秦理的爷爷给他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捷安特,虽然是最便宜那款,但那仍是我梦寐以求的。能吃上一顿肯德基已经够了,我不能再得寸进尺跟爸妈要钱买新车,所以我还骑那辆坤车。当时秦理的个子已经蹿得跟我差不多高,终于可以坐着骑车了。他的车后座安了一个软坐垫,居然也学会驮人了。软坐垫是他爷爷拿喷枪焊上去的,很牢固,应该也很舒适。

  然而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个软车座专属于一个人——黄姝。直到某个晚上,我无意中撞见他驮着黄姝,骑在路上有说有笑,我才回过味来,为什么他每天只有上学跟我同路,而放学后却说少儿班每晚要加一节晚自习叫我不用等他。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我顿悟了,爱不完全干净,因为爱还有嫉妒。我不确定自己发现他俩的那一刻,黄姝侧身坐在秦理的车后座上有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怯懦地假装抬手挠头,遮住了大半张脸。当我的手停留在额前时,无意中又唤醒了那道七针长的疤痕,事情当时已经过去快一年了,那道疤竟然再次跳着疼了一下。

  六年级的冬天,为了黄姝,还有秦理,我跟胡开智和他带着的一帮小流氓打了一场生死架,胡开智手里那把短锹竖拍在我的脑袋上,血流成河。我爸妈跟班主任老范儿,因为我没死都很庆幸。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下午才醒过来。

  正因为那一切的开始跟结束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背叛的感觉才会来得如此直接。秦理驮着黄姝越骑越远,朝黄姝家的方向。我依稀记得,当晚天空中的云层很厚,月亮时隐时现,跟着他们跑了。

  3

  黄姝的尸体被发现后的第四天,警方仍旧未接到任何失踪人口的举报信息。一个生命,无人认领。

  冯国金带着专案组几个人再次研究了施圆提交的法医鉴定报告,死者身份,唯有冯国金心里清楚。最直接的确认办法,是拿照片给女儿冯雪娇看,但他不想。虽然冯雪娇早晚会知道,但他不想从自己嘴里说出。不能再耽误了,冯国金只告诉了小邓,女孩可能叫黄姝,十七岁左右,直接照这个查。小邓立刻调了户口登记信息,黄姝的户口落在他舅舅汪海涛家,跟她的舅舅和舅妈,还有姥姥一起住在铁西区艳粉街的一栋回迁楼里。黄姝的学籍在省艺校,2000届舞蹈班。冯国金盯着电脑屏幕上黄姝的身份证照片,又低头跟犯罪现场的照片仔细比对,倒吸了一口气——是这孩子没错,1985年3月份的生日,再有一个月就该十八了,大姑娘了。四十二岁的冯国金,从警以来,还从未经手过任何一件命案涉及自己认识的身边人,何况还是个孩子。他不是怕,他是在后怕,他脑子里有种挥之不去的念头较着劲儿往外钻——先是老宋的女儿,现在是黄姝,一样都是花季少女,冯雪娇比她们又多什么呢?无非有一个完整健全的家庭,和一个当警察的爸爸,她和近在咫尺的危险之间,就隔着这么两层。冯国金当警察和为人父正好都是十五年了,第一次有这种情绪还是很难平复。他的手还在抖,两次没打着火机,还好是火机没气了,要不太丢人了。小邓刚好拿着法医组刚刚传真过来的最新尸检分析报告走进来,顺手帮冯国金点上。冯国金抬眼看看小邓,这年轻人真挺不错的,爱钻业务,不扯别的。冯国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儿,他得给小邓做好样子。

  冯国金接过新出的报告。他一边看,小邓一边说,死亡时间确定为尸体被发现的七十六小时前,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就是2月12日的下午四点至六点间,死亡原因是被扼颈窒息。冯国金插一句问,不是还查到胃里有农药吗?不是被药死的?小邓说,不是,我特意问过施圆,说农药含量非常低,根本没到致死的剂量。施圆说,很可能喝的是假农药,这两年医院里不少这种案例,农民在家喝农药自杀,结果喝的假农药,喝完半死不活,送医院都能救回来。提取到的DNA还是检测不出什么有效证据,被大雪给破坏了,目前技术也有限,送省厅了,也没做出来。差不多就这些了,冯队。

  小邓又说,我觉得那个施圆,说话虽然挺臭,干事儿还挺沙楞的。

  冯国金心领神会,强挤一声哼笑,那天开会他就看出来了,毕竟是年轻人,眼里藏不住事儿。冯国金放下报告,说,我的第一反应,三点:第一,被凶手正面掐住脖子,被害人一定会反抗,脸和身上一般都留有搏斗伤,指甲里也会留有凶手的DNA,但是这些都没发现,很可能在被掐死前已经晕过去了,肯定不是外伤所致,最大可能是农药,但是谁会用农药来把人药晕?不正常。但能肯定,迷奸的可能大过强奸,熟人作案嫌疑最大。第二,如果犯罪现场不在鬼楼附近,那凶手极有可能是借助私用交通工具把尸体运到那儿的。鬼楼四周几个路口一周内的监控全调出来,筛查所有在附近停靠过的可疑车辆。第三,伤口上的猪血,和腹部的疤痕图案,到底是怎么来的得弄明白。

  小邓认真拿笔记下,自己在本子上补充了一点:记得要施圆手机号。他怕自己忙忘了。

  第二天一大早,冯国金把专案组的人分成三组,第一组再回一次33号楼,数人头排查,不管是人是鬼,凡喘气儿的就筛。第二组,走访周边,调监控,排查可疑车辆。第三组,就冯国金跟小邓俩人,去黄姝的家里跟学校,查熟人及可疑关系。

  黄姝的家庭背景,小邓很快弄得一清二楚。黄姝父母在她六岁时就离婚了,父亲黄博远离婚后就跟情人去了南方,最近的租房登记地址在深圳,冯队特意托深圳那边一个叫小吴的警察去查过,没找到人。母亲汪茹没有再婚,直到1999年接触了法×功,被一群非法流窜人员拐跑了,踪迹全无,是死是活不知道,听说跑之前精神就不稳定,在音乐学院附中当老师时,领导同事就拿她当怪人。汪茹有个弟弟汪海涛,以前是电容器厂的工人,年轻时候学过几年武术,下岗以后在本市曾经最大一家迪厅“夜猫子”给老板看场子,外号汪癞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年轻时没少进局子。后来“夜猫子”黄了,汪海涛就东挠西刨地混日子,一件正经事儿没干。汪海涛跟老婆没孩子,带着老妈一起过,姐姐汪茹消失以后,就把外甥女黄姝接到自己家一起生活。

  去汪海涛家的路上,小邓对冯国金感慨说,黄姝这孩子挺可怜,打小当爹妈的就不够格,后来又跟着那么个二王八蛋的舅舅过,没人疼没人爱的,死了居然都没人找。要我说,这种当爹妈的,就应该抓起来枪毙,你不想负责,你生孩子干屁啊?冯队,再看看你家娇娇,多幸福啊,当小公主宠着,要啥都给买,嫂子还那么会赚钱,多幸福啊你这一家。冯国金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会儿到了汪海涛家,先把老人给支开,千万别让孩子她姥姥知道。

  汪海涛住的户型,在回迁楼里是最大最敞亮的一套。当年艳粉街动迁是轰动本市的一件大事,覆盖两千多户人家,光死磕的钉子户就一百多家。在一百多家里,汪海涛是挺到最后的一个,他亲手把自己老娘锁在危房里不让出门,房四周浇上一圈汽油,天天手握打火机坐门口抽烟,拆迁队愣是谁也不敢动,到底讹来一套大房子。“汪癞子”不是随便叫的,那是个畜生。冯国金第一眼看到小邓给他的档案时就认出来了,他刚进和平区分局当片警那两年,一次扫黄打非查封了“夜猫子”,就是汪癞子带人阻挠警察扫场,冯国金亲手给他铐起来的。那年汪癞子还不到二十岁,已经不是个物。冯国金心说,黄姝这孩子是挺可怜的。

  周六下午。汪海涛看得出是刚从外面回来,外套还没脱,满身酒气。他老婆蜷在沙发里抽烟,老太太身体不好,里屋躺着呢。汪海涛认不出冯国金,递出两根烟问,警察同志,找我什么事?冯国金没接烟,小邓开口说,不是找你。汪海涛不那么紧张了,笑着说,这给我吓的,不是找我就行。冯国金说,找你家孩子,黄姝。汪海涛说,黄姝犯什么事儿了?这孩子都快一礼拜没回家了,又不知道在哪儿野呢。小邓说,孩子一直不回家,你连找都不找?汪海涛说,黄姝平时都在艺校住校,半个月回不了一次家,有时候放假还去同学家过夜,去哪儿之前也不告诉我。那孩子打小主意就正,她妈都管不了,我能管?警察同志,黄姝到底干什么事了?

  当小邓摊出一沓犯罪现场的照片时,冯国金拦了一下,只让他抽出那张面部特写给汪海涛夫妻俩看。汪海涛半晌没说话,烟灰烧到了手,猛然一抖,落在黄姝双目紧闭的脸颊上散开,他又赶忙用手抹净,像是在点头,又像在抽癫痫,嗯了一声说,是,我亲外甥女。他老婆先是眼神发直,随后有两滴眼泪瓣瞬间掉落,捂住嘴开始哭。汪海涛问,孩子是不是让人给糟蹋了?冯国金点头,安慰两句,先冷静一下,警方已经将这个案子列为特大要案,会全力集中侦破,需要你们配合。汪海涛使劲儿用手背擦着眼睛说,配合配合,我一定配合,你们一定要抓到那小子,我要亲手弄死他。

  据汪海涛回忆,黄姝上次回家,就是过年,大年三十一直住到初五,之后就又回学校了。小邓问,过年学校早放假了,她回学校干什么?汪海涛说,艺校里不少外地孩子,有些过年也不回家,待在学校一起玩、练功什么的,她就去凑热闹,其实她就是不爱在家待。汪海涛说,元宵节当天上午,她舅妈给她打过一个电话,没接,发短信也不回,也没多想,咱家以前也不过元宵节,当天晚上我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呢。

  小邓记下了黄姝的手机号,冯国金又问了夫妻两人半个小时,黄姝身边都有什么朋友,跟谁走得最近?搞半天这孩子每天在外面都干什么,夫妻俩一概不知。汪海涛想半天就想起一个,说有个男孩,好像是个哑巴,他见过一次,问过黄姝,说俩人是小学同学。那男孩一看面相就挺隔路的,不会笑,会不会是他?冯国金问,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吗?汪海涛说,不知道,黄姝回家从来什么都不说,要不你问问她姥姥?

  临走前,冯国金要求在家里看一下。房子不小,三居室,客厅和主卧乱得跟猪窝一样,厨房搭一眼就知道开伙少。主卧夫妻俩住,最里面的小屋,黄姝跟她姥姥睡一张床。老太太像睡着了,冯国金轻声转了一圈,属于黄姝的东西很少,就衣柜里几件衣服。姑娘这么大了,明明还有一间屋子,为什么不让孩子单独睡?冯国金再打开中间屋子的门,噢,弄成麻将房了,乌烟瘴气,满地烟灰。

  汪海涛送他们出门时,冯国金问他,不记得我了?汪海涛盯着看了半天,摇摇头。

  从汪家出来,冯国金跟小邓直奔省艺校。学校仍在放假,只有门卫跟两个值班老师在。宿舍确实是开放的,大约有十几个学生住着,家大都是外地的,名字全部登记在册,的确有黄姝。值班女老师说,宿舍十点关门,这些学生出来进去都得登记,黄姝的名字都在,晚十点后没缺席过。除了大年三十到初五那五天,请假回家过年了,但之后就再没回来。小邓记下:2003年2月6日至11日,黄姝都去哪儿了?

  冯国金问了几个住宿舍的学生,跟黄姝都不是一个班的,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有一个住隔壁的表演班女孩跟冯国金说了个秘密,宿舍二楼水房的窗户下面是个垃圾箱,平时盖子都是学生故意关上的,方便他们晚上锁门后从窗户跳出去外面玩。冯国金问她,有见过黄姝跳出去过吗?女孩说没有,还求冯国金千万不要跟老师说,她可从来没跳过。女孩问黄姝发生什么事了,冯国金说别问。冯国金看出女孩欲言又止,追问道,黄姝呢?女孩说,看见黄姝跳出去过两次,熄灯以后。冯国金问,干什么去了知道吗?女孩说,不知道,我跟她真的不熟,但学校有男生说,黄姝总跟男人去夜总会玩,挺那什么的。冯国金问,哪什么?女孩低着头窃声说,不正经。

  回队里的路上,冯国金给女儿冯雪娇发了一条短信,问她在干什么。育英的孩子自从进到开发区的封闭校园里,家长都给配手机,校规虽然明令禁止,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就算被没收,家长去一趟也能领回来。家长给孩子买手机,是想方便孩子给家里打电话,学校的公用电话抢不过来,但学校担心学生用手机来早恋。管也管不了,恋爱不是没了手机就不能谈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叛逆,有话也不乐意跟家长聊,冯国金知趣,从来不主动找女儿,都是等晚上娇娇给她妈打个电话或发短信汇报。冯国金突然觉得自己不是个好父亲,女儿已经十五周岁了,刚刚开始住校,一周只回家一天,往后见面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少,将来去外地上大学,可能还得出国,再过两年又该嫁人了,这个从小被自己当宝贝养大的丫头,原来从她十五岁这年开始,就不再属于他这个当爹的了。女儿最爱吃什么?喜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最要好的朋友是谁?和同学一起出去都玩什么?冯国金一概不知。她姥爷要是活着,肯定都知道,姥爷死后,吃穿用都是她妈妈给花钱。冯国金只负责分享成果,眼瞅女儿越长越出挑,他高兴,听说女儿成绩中上游,他知足。除此以外呢?自己又比那个汪海涛强多少?冯国金此刻迫切想知道女儿在干吗,哪怕她只是回一条短信说:爸,我上自习呢,有事吗?

  快下班之前,小邓带着黄姝号码的通话记录回来了。通话记录很杂,没有哪个号码是她经常打的,挨个儿都得筛查一遍。但其中有一个号码,尾号7461,是黄姝在2月13日下午最后拨打的一通电话,此后就再无任何通话记录。见了鬼了!2月12日,黄姝已经遇害,13日的电话是谁打出去的?7461又是谁?黄姝的手机肯定被凶手拿走了,事后还给7461打了个电话,最可能是报信儿?事已办妥?买凶杀人?小邓说,7461的机主,得赶紧查。没等冯国金安排,他已经偷偷用自己手机给尾号7461打了个电话,刚响两声,被按了。小邓又马上拨通黄姝的号码,不在服务区。小邓跟冯国金都想到了,双手手腕有勒痕,黄姝极可能在被施暴以前还被人囚禁过,这中间有四天,黄姝的电话只有打入记录,没有拨出去过,绝对不正常。2月6日到13日之间跟黄姝通过话的人都有嫌疑,工程不小,不能耽搁。

  这时一组和二组的人也都回来了。一组组长刘平向冯国金汇报,有重大线索,带回来一个嫌疑人。小邓一看,是那个穿皮夹克的男精神病。冯国金问,什么情况?刘平说,这个男的在33号楼里堆了一堆东西,其中发现一身年轻女孩的贴身衣物,上面还有血迹,包得好好的,我们怀疑很可能属于黄姝,但他坚称是自己捡的。冯国金说,马上带进去审,衣物送到法医那儿做鉴定比对,叫汪海涛和他老婆来一趟,认一下衣物。所有人加班。

  小邓站在审讯室外抽烟,没有马上跟冯国金进去。他觉得太丢人了,是他自己说过的,凭直觉那个皮夹克肯定跟这案子没关系,现在嘴巴抽脸上了,啪啪响。烟飞速抽了半截,掐了,掏出手机正要给施圆发短信想说今晚吃饭先取消吧,改天再请她一顿赔罪,但手机突然有一条短信进来,正是他刚才偷偷拨出的那个尾号7461的,内容简洁,就两个字:

  哪位?

  4

  听我妈讲,我爸年轻的时候,打架是一把好手,从小跟我爷爷学摔跤,四方一带有点小名气。他们那个年代社会乱,十七八岁的男孩上学书包里可以不装书,但不能少了枪刺和板砖。我妈年轻时候长得挺好看的,没少被街上那帮小流氓惦记,多亏我爸每天上下学护送她,才没受过欺负,后来俩人就好了。上班以后,我爸在厂子里还总跟人打架,我妈就不干了,说再打架就跟他黄,我爸听劝,真就不打架了,老老实实车零件。他以前是重型机械厂的车间工人,没下岗以前,厂子效益在国营厂里算好的,他还做到过车间主任,那时我家生活条件还不错。我出生以后,我爸见是个男孩,又来劲了,我五岁时非要教我练摔跤,说怕我上学以后挨欺负。他常说,男人行走世上就分两种,一种欺负人,一种被人欺,他的儿子怎么着也不能被人欺负。我妈又不干了,说再教我学坏就离婚,我爸只能放弃。直到1999年他下岗,推辆倒骑驴在街边卖炸串儿,总遇上不给钱的无赖地痞,也没见他出过手。高二暑假,我亲眼见过他被前来驱赶的城管踹了一跟头,可他爬起来就乖乖推车走了。当时我安慰自己,他可能是因为不想欺负人,所以选择了做第二种男人。大能者忍。

  长这么大,我一共就打过两次架。第一次就是在十二岁,六年级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为了黄姝,我脑袋挨了一铁锹,差点儿没挺过来。这都是后来听我妈说的,因为当时我晕过去了,醒来以后,我妈眼睛早哭肿了。我醒来后的第一反应,是怕我爸再揍我一顿,赶紧认错,但我后来见他也哭了,一个劲儿问我疼不疼。我安慰他说,爸,当初我要是跟你学摔跤就好了,今天就不至于挨这一下子。他摸了摸我的头,又哭了,骂自己没本事。当时我不明白,他是在指别的,我知道他摔跤很厉害,那我也不可能叫当爹的帮儿子打架啊,犯忌讳。

  生活一直令我感到虚幻不真实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所有坏事好像都是集中在十二岁那年发生,从那以后,并没有人跟我解释过生活为何突然开始如此艰难,但一直有个声音在对我耳语说: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你不用明白。自从我听从了那个声音的指引,日子反而好过多了。我长大后甚至一度怀疑,是当年那一锹给我削开窍了,佛家叫顿悟。

  1999年底,刚刚入冬。距离秦理去育英少儿班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差最后一门智商测试还没考,他爸出事了。他爸跟秦理长得一点也不像,其貌不扬,很瘦,颧骨以下像被人拿刀削过一样少两块肉,眼睛不大,却叫人不敢长时间直视,莫名地令人瘆得慌。他爸的名字跟样貌,我们都是从电视上得知的——秦大志,本市震惊全国的“8·3”大案犯罪团伙主犯,十一年里抢劫杀人二十五起,十八条人命。“8·3”大案是这个团伙犯下的最后一起案子,也是最大的一起。1999年8月3日,四人团伙抢劫本市棉纺厂押送工资的运钞车,劫走现金一百二十万,打死两人重伤一人。大白天当街作案,而且四人用两把枪,动静太大了,省市电视台每天不间断循环播放通缉令,两个月后,一个在棉纺厂门口修车的老头儿向警方举报说,“8·3”案发之前两个月经常见到一个面部瘦削,“一字口”的男子骑着摩托车在厂周围转悠,行迹可疑,很可能是踩点的。警方随即在电视报纸上公布了嫌疑人画像,向市民公开悬赏十万元。那段时间,爸妈给我做好饭就出门,我每天自己在家吃早饭时,都是面对着电视里的那张脸,印象很深,见到一定能认出来。十万块是个天文数字,我家要是能拿到这笔钱,我就能顿顿吃肉,一周也许还能吃一顿肯德基。可我要上学,不能每天蹲在路边抓坏人,但是我爸妈可以,他们俩就是在大街上工作的,每天过眼数不清的人。于是有天我兴冲冲地分别跑去我爸的炸串儿摊儿和我妈扫地的街道,仔细向他们描述了电视上那个男人的模样,说,爸,妈,你们一定要抓到他,把他交给警察,咱家就发财啦。可惜,后来根据画像指认出秦大志的人是一个片警,公职所在,十万块钱没敢要,让给那修车老头儿了。新闻里公安局局长给他颁发奖状和奖金的镜头,把我嫉妒得够呛。这老头儿再也不用修车了吧,可以天天喝酒了。

  那段时间,全市风声鹤唳,最紧张的是出租车司机,晚上不到八点就都收车了,据说谁晚上有急事想打车都打不到。因为那伙人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先劫一辆出租车,司机杀了塞后备厢里,只用车来逃跑,到达安全地点以后再把车连同司机尸体一起烧毁,拿走车里的现金,伪造成一起普通的出租车抢劫案,因此之前十年,警察一直没把那些出租车司机遇害的案子跟之后发生的重大抢劫案联系到一起,直到他们在8月3日露了马脚。快入冬的时候,四人陆续被捕,分别是两对兄弟,其中一对是秦大志跟秦大刚。死刑立即执行。临刑前,电视台做了一期特别节目,采访四个死刑犯,让他们忆述步入罪恶深渊的心路历程,说一些悔不当初之类的话,以儆效尤。节目循环播放了一个礼拜,人都被毙了,魂还在电视里说话。四个人里,秦大刚嘴最硬,到死仍不悔改,埋怨是弟弟秦大志拉自己下水,开枪的都是秦大志,他没有亲手杀过人,坚持自己应该被判无期。倒是最心狠手辣的秦大志最后变软了,在女记者的循循善诱下,两行眼泪顺着深如沟壑的面颊流下,他说,我给我的小儿子写了封信,能帮我念念吗?女主持人接过信,面对镜头动情地读了出来:致秦理小儿……

  大家都知道了,小天才秦理有个杀人不眨眼的爸爸,还有大伯,一窝亡命徒。这件事掀起的风暴,瞬间在班里淹没了黄姝妈妈是精神病的余波。那一次,老范儿再也没有力气站在讲台上发表义正词严的演说,而是眼睁睁看着班里甚至全校的男生,轮番欺辱瘦小的秦理,无计可施。秦理似乎还不太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秦大志被枪毙之前,他已经有多少年没见过那个男人了,就算大街上走个对碰,彼此都未必认得出。一个跟自己几乎毫不相干的人,居然可以在死后继续笼罩他的生命,密不透风。学校广播里,连续几天都在播放庆祝“8·3”大案破获的喜讯,甚至有警察来到学校集中对高年级同学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但没有人听,所有同学都在扭头围观秦理,大声讥笑,西瓜太郎亲自出马也镇不住,因为这次孩子们好像的确站在了正义一方,正义怎么能被苛责呢?最后还是老范儿站出来,假装有事把秦理叫出阶梯教室。秦理走出去的时候,身子挺得很直,一个红墨水瓶突然从学生中间飞出来砸中他的后背,扔墨水瓶的男生他爸以前是开出租的,被秦理他爸亲手勒死了。鲜红似血的墨水溅满在那身洗得泛白的校服上,仿佛身中一枪。秦理的身板始终直挺挺地一路走出大门,没回过头。

  秦理当时心中一定在默数自己即将离开这所学校的日子,没几天了,咬咬牙就挺过去了。我猜的。我猜他也一定清楚,自己暂时还逃不出这座城市,撇不掉自己的姓名,往后的日子,一条路走到黑,他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见光呢?

  就在普法结束当天下午,第二节 自习,秦理开始收拾书包,是老范儿劝他提前回家的,特意打了个电话让他家人来接,可是他爷爷突发脑溢血住院了,秦理只能自己走。座位在第一排的秦理,不慌不忙,收拾得很仔细,他有整理癖,一本本书在桌上都撴齐了才小心地放进书包。多少年后,我再回想当时的画面,才明白其实那是秦理的无声抗议,那些书对他根本没有意义,早都烂在他脑子里了,甚至是他自从上小学就懒得翻看的小儿科,但他就是不能把它们丢在那里,任一些蠢货在上面乱涂乱画,用狗爬一样的字迹写满谩骂的言语。收拾到一半的时候,后排两个高个子男生你推我搡地走上前,为了争夺谁先对秦理下手的特权,自己几乎要打起来,最终达成共识,一个反扭住秦理双手,一个倒拎起秦理的书包把东西倒了个底朝天,然后狠狠地把每一本书都踩个遍,一脚比一脚震天响,仿佛在擂战鼓,果然又召唤出前排几个小个子男生的斗志,纷纷围上前来补脚,相互比试着谁踩出的脚印更完整。秦理拼命想要挣脱双手,却适得其反,一脚脚踩下去更尽兴了,但他始终没有发出一声,眼泪被死死噙在眼圈里,没漏走一滴。

  秦理拽了拽拉链被扯散的校服,蹲下来,重新一本本整理地上的书,将每一页印有脚印的都撕掉,狠狠搓成团儿堆在桌子上。坐在我身边的冯雪娇,对着自己文具盒撒气说,他们太欺负人了。几乎就在同时,那阵熟悉的香味再次经过我的身旁,从最后排走到讲台前,众目睽睽之下,黄姝蹲下身,帮秦理一起收拾地上的书,认真的样子仿佛那些散落在地的,是两人共同拥有的东西。余兴未消的几个男生先是跟所有人一样愣住,随即爆发出一阵非常原始的哄嘲声,我从小喜欢看《动物世界》,对那种声音再熟悉不过。“小姐姐给弟弟喂奶喽——”,“杀人犯跟精神病结婚喽——”,来回无非那么几句,但是谁也没有再上前,恐怕是都没想出什么新动作,或是忌惮蹲在地上还差不多跟他们一般高的黄姝。就在此时,他们中最好的代表被从后至前哄抬出来——胡开智,他如被众星捧月般,踱着亮相似的步子,缓缓走到台前,先是对着台下观众挥了挥他的大手,然后才一把拎起秦理的书包,把书甩得漫天飞,秦理站起身,跳着脚抢书包,观众被逗乐了,胡开智再一反手将他推了个跟头,笑声加剧。

  只差一场压轴戏了。胡开智看着蹲在地上拿眼睛瞪他的黄姝,傻笑着抹了一把鼻子底下百无一用的大青鼻涕,反手擦在了黄姝细密的头发上,整场演出以隆重的掌声和欢呼声谢幕。我的眼睛刺痛,几乎快睁不开,耳边传来冯雪娇的哽咽声,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反复嘟囔,太欺负人了,太欺负人了。我感觉自己的脖梗子好像被人揪着站起身,又推着我走向前,双手不由自主地操起秦理的空椅子,在空中划过半圈,劈向胡开智的脑袋,喉咙里有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在吼:胡开智我操你妈!

  椅子很沉,胡开智抬高双手擎住的一瞬间,我的手也撒开了。椅子撑儿划破了胡开智右手的虎口,血顺着滴到水泥地上,我低头看了半天,才回过神儿来,顷刻间,鸦雀无声。秦理已经站起来了,我下意识地扶起一直蹲在地上的黄姝,说,回座吧。那是我今生跟她说过的第一句话。黄姝走在前,回到最后一排,我跟在后,回到冯雪娇身边。只剩下胡开智仍旧站在讲台旁,像个被拔掉了触角的蚂蚁,原地转了两圈后,走去卫生角拿起拖布,自己把地上的血擦了。他那脑子,就算砸坏了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出来,本来就不好使。我心里清楚,他不敢告老师,那会成为他身为一个恶霸的污点。胡开智走回座位时特意绕到我身边说,王頔,操你妈,你给我等着。

  再也没有人打扰秦理收拾书包了,他却无心再理,一股脑儿搂起地上那些沾着脚印和血迹的书塞进书包,背到肩上,差一点压垮那副瘦小的身体,临走出教室门之前,他回头望了我一眼。我仍有点恍惚,被冯雪娇捅了一下才把魂叫回来,刚才揪我又推我的那双无形的手消失了。那一刻,以前我最烦冯雪娇冷不防捅我的那下,竟然带给我熟悉的安全感。我装作不耐烦地说,干什么?冯雪娇掏出一包纸巾说,喏,给黄姝传过去。心相印,上面画了两颗叠在一起的心。我回头给后座,让一个个传,途经的每个人都用一种狐疑的眼神回看我和冯雪娇,好像我俩有瘟疫,纸巾几乎是从他们指尖上跳着到了黄姝手里的。黄姝接到没有抬头,隔了那么远,她不会知道是谁给的,捻出一张,不慌不忙地拂擦着头发上的秽物。我盯着她来回摆动着的纤细手指发呆,根本没注意到坐在她身边的胡开智正在用口型骂我。冯雪娇再次捅我,我转头回来,她正擅自从我文具盒里拿我新买的橡皮在自己本子上狠狠地擦,说,我早就知道你喜欢她,看不够啊?

  秦理应该走远了吧,我脑子里在想。用掏裆式骑着他那辆大二八,一个人回家。

  放学后,冯雪娇问我,要不要一起回家。什么时候她也开始骑车了?自称她姥爷一个下午就把她教会了。我说,咱俩根本不顺路。冯雪娇甩脸子要走,我心一软,说,要不我陪你推车到下个路口吧,然后各骑各的。路过校门口卖磁带的小摊儿,冯雪娇停下车来,买了一盘鬼故事磁带,五块钱,转手要送给我。她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要,送你,当作是对你今天英勇表现的奖励。我突然有点难受,大概是自尊心作祟吧,我说,给我也白瞎,我没有随身听。冯雪娇硬塞给我说,随身听我借你,买都买了,我又不敢听,你要不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说完她直接把磁带塞进我书包的侧兜。

  快走到路口时,路过237公交站。黄姝正站在那里。她坐这班车我早就知道,甚至有时候放学故意磨蹭,远远看着她等车来,一个人的时候她喜欢咬自己的马尾辫,抠手指,连这些小怪癖在她身上都特别可爱。等她上车我再骑走,有时候,是秦理陪我一起停在街角偷看,反正他是个小屁孩儿。但是当黄姝朝我招手的一刻,我还是很讶异,下意识回了下头,确认身后没人,才被冯雪娇拽着走了过去。

  黄姝说,王頔,谢谢你。她笑得很甜,特别特别的香。

  两个月了。那是黄姝面对面跟我说过的第一句话。我一时不知道回什么,杵在原地。倒是冯雪娇先停下车,走上前摸黄姝的马尾辫说,你这个头绳在哪儿买的?真好看。黄姝说,别人送我的。你要是喜欢,就送你吧,我还有一个。冯雪娇一点不客气,乐着点头。黄姝解下头绳的一瞬间,黑长的鬈发伴随轻轻甩头的动作,从我的鼻尖掠过。除了祈求时间能够静止在那一刻,脑子里竟然没有任何别的想法,下身也没再出现异样,我知道,我的爱又干净了。

  当时我还以为那叫自来卷,多年以后听冯雪娇讲,才知道那是烫发。冯雪娇人生第一次烫发就是黄姝带她去的,就在上初中前,烫过火了,回到家被她妈大骂一通,直接给揪到楼下发廊剪成了短发,为此她哭了三天。后来一想,反正进了育英早晚也被剃成小子头,才算想通。我了解她,黄姝是她这辈子的标杆,也是她的噩梦,因为即便她日后再努劲,烫发也好,整容也罢,她也不可能比得上黄姝那般美。你怎么可能比一个死去的美人还美呢?死人不会老啊。

  冯雪娇迫不及待将头绳系在辫子上,两颗小小的红樱桃自己在跳。冯雪娇对黄姝说,那我也得送你点东西啊。黄姝说,没关系,谢谢你的纸巾。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也是心相印,蓝色包装,递给冯雪娇。冯雪娇说,哎呀不用了,你都送我头绳了。我一把接过黄姝的纸巾说,给我吧,我擦车用。冯雪娇说,就你最不要脸,快回家去吧,我要陪黄姝一起等车。

  黄姝冲我摆手说,路滑,慢点骑。

  那天的夕阳正好。我骑着车,哼着歌,羽绒服紧贴胸口的内兜深处装着两颗叠在一起的蓝心。电影里曾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的开头,都不如自己这个。一切都恰到好处。

  从告别黄姝开始数的第三个路口,胡开智带人远远站在街角的一条快拆迁的胡同口等我,我一点都不惊讶,主动骑车拐了进去,嘴里仍哼着歌。之后发生的事没什么好说,胡开智带着几个人,领头的是他那个混社会的表哥,以前他跟外班人打架就找过,我们都见过。他表哥对胡开智说,这小子怎么劈你的,你就怎么劈他,敢还手我打死他,照脑袋劈。

  那次斗殴只有我被记过了,因为我在校内打胡开智在先,而胡开智没还手。校外的事,学校不管。胡开智表哥手底下一个小流氓顶包了,坚称那一锹是他拍的我,胡开智没动过手。其实我并没有很在乎,我先打他,他再打我,天经地义。但胡开智他爸到医院后,问我爸要不要报警,小孩子打架不是大事儿,不报警就私了,赔我家五千块钱。这件事是我爸临死前躺在病床上才告诉我的,我醒过来以后,大夫说没什么大事儿,他就收了五千块钱。胡开智他爸爸是个大老板,人脉很广。我安慰他说,没事儿,我挨一锹给咱家赚了五千块钱,我挺骄傲的。走出他的病房,我哭了,我才想起当年他在我的病床前对我说的那句“爸没本事”是什么意思,原来他不是想要帮我打回去。

  奇怪的是,从头到尾也没有一个大人问过,在我用椅子劈胡开智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伤好以后,我爸妈带着我去校长办公室找西瓜太郎,老范儿也在场。我妈求西瓜太郎能不能把我的处分销掉,怕上了初中还会背在档案里。西瓜太郎不同意,我爸妈送的烟酒他也没收,大概没看上。我妈哭了,他俩都没辙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想的,顶着满脑袋纱布,冲西瓜太郎敬了个少先队礼,宣誓一样说,校长,如果我能以全校第一的身份考上育英初中,能不能请求你把我的记过处分销掉?先是老范儿一愣。西瓜太郎喝了一口茶水说,不用第一,只要你能考上育英,我就给你销掉。我放下手说,谢谢校长,拉着爸妈走出了那间空旷的办公室。

  近两年,我妈总爱提起这件事,尤其喜欢给一家人讲,一说就掉眼泪。她说,我觉得我儿子就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的,比谁家孩子都懂事儿。我怀抱着女儿,捏着她那像富士苹果一样透红的脸蛋,想起了我爸那句遗言:“爸没本事”。

  5

  连夜审那个穿皮夹克的男人,小邓起先一直没进屋,有冯队亲自审呢,他下楼给大家伙买饭去了。不管皮夹克有没有重大嫌疑,之前一轮排查都是他差点儿放走的人,脸上挂不住,所以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饺子。饺子买上来,曹队也来了,问冯国金目前什么进度,冯国金说,一会儿家属来辨认衣物,目前看来,嫌疑重大,得拘起来。曹队说,这案子真得尽快,外面有风声了,传得挺邪乎,说什么的都有。两人在门外一起抽完烟,曹队就走了,他还要亲自带队去邻市一家夜总会抓黑社会,回来一趟本想抽调走冯国金手底下俩人,一看这边有线索了,没好意思开口。冯国金进屋继续审,小邓把饺子放在办公室,跟进去了。

  皮夹克连自己名字都叫不准,只知道自己姓王,身份证也没有,说话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精神问题挺严重的。一看这情况,同审的刘平也来邪的,拿枪毙吓唬他,精神病也害怕。刘平问,女孩衣服哪来的?是不是你杀人以后从身上扒下来的?皮夹克说,不是,不是,捡的。刘平问,哪里捡的?垃圾箱,垃圾箱。刘平问,捡来为什么包得好好的?皮夹克,好闻啊,真好闻,不能给别人闻。

  小邓帮助他回忆,张老头儿发现尸体当天,皮夹克就在围观群众里胡说什么“都扒光了”“好闻”一类的流氓话。小邓问他,你是不是看见有人把女孩扒光了衣服,扔进坑里的?皮夹克狠狠摇头说,我什么都没看见,衣服是别人送我的。冯国金又问,你不是说自己捡的吗?为什么只有内衣裤,外套呢?你给扔哪儿了?还是被你给烧了?皮夹克继续语无伦次,半哭半笑,空洞的眼神仿佛黄姝就站在他面前,躲躲闪闪。小邓低声骂了一句,妈了个逼,到底哪句是真的?皮夹克说,都是真的,衣服是我的。要不是冯国金在场,小邓早就上手打他了,刚进刑警队第三天,他就因为动手打过一个气焰嚣张的老流氓,被领导严重警告过一次。小邓性子急,喝茶都能呛着自己。冯国金按住小邓说,别急,摊上这样的上手段也没用。先把内衣上的血迹交给法医化验,出结果就知道了。

  冯国金也头疼,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有重大嫌疑的,还是个精神病,太荒唐了。汪海涛和他老婆已经到了。刘平让夫妻俩辨认那身内衣。汪海涛老婆的眼泪又下来了,反复看了半天说,自己也不能确定,黄姝从小到大都是自己洗衣服,内衣穿什么她从来没见过。但是,这上面有香味儿,跟黄姝平时身上一个味道,应该是孩子的。

  小邓说,冯队,我觉得应该现在就带他去指认捡衣服的垃圾箱,暂且相信真是他捡的,万一垃圾箱里还能找到别的呢?冯国金觉得可行,亲自带队,押着皮夹克回到鬼楼荒院附近,让他指认捡内衣的垃圾箱在哪儿。皮夹克一下子好像又变回正常人,眼神没那么浑浊了,七拐八拐,带着一行警察来到荒院东墙外的一条死胡同,东南角有一个老式蓝色铁皮垃圾箱,大小藏进去三四个成年人没问题,垃圾堆得有座小山那么高,这要是夏天,能臭出半里地。小邓问,就是在这儿捡的?皮夹克点点头。小邓又问冯国金,要翻吗?冯国金说,请环卫部门调几个清洁工帮忙,一点点刨。

  冯国金观察了周围环境,这条死胡同把周边三个老小区给隔开了,包括33号楼所在的荒院。一小时不到,五个环卫工人总算清出了一圈干净地方,这才发现,垃圾箱旁边那堵砖墙被人凿了个大洞,钻人足够了。冯国金明白,应该是33号楼那几家住户为了方便倒垃圾,自己下手凿的。他们算素质好的了,另一个方向的小区紧挨垃圾箱的那栋楼,高层住户直接开窗户往下撇,天女散花,刚一个小时里他亲眼看见两次了,差点砸清洁工脑袋上。小邓发牢骚说,真他妈没素质啊这些人。冯国金却说,这是好事儿,说明这垃圾箱十天半个月没人来清,要是真有东西,肯定还在里面。小邓一听来劲了,直接自己上手拿了一把锹开刨,每个垃圾袋都划开翻翻,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先后翻出几件破羽绒服,都是男人穿的。整个垃圾箱快清空的时候,小邓的铁锹尖磕出一声金属响,他拨开盖在上面的两个垃圾袋,谨慎地掏出一张纸巾包住手,将那件硬物捻出来。

  是个铁钩,上面有干掉的血迹。冯国金知道,就是这个了。

  夜深了。冯国金终于收到女儿回复的短信:爸,我在认真学习,没什么事。冯国金吊了一整天的心总算落地了,回短信道:没事就是好事,学习累,早点睡觉。

  回队里的一路,小邓开车很兴奋,自言自语说,总算有点眉目了。冯国金说,这话说得还有点早,就算那个铁钩真是拖拽尸体时所用的凶器,也还是个死证据,我们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目击证人,除了后面坐的这个,没有其他嫌疑对象,第一犯罪现场也还没找到。小邓马上不说话了。冯国金转念,自己老这么打消小邓的积极性好像不太对,夸起小邓说,多亏回来翻垃圾箱,你小子不错。

  刑警总队大楼里,还有好几间办公室亮着灯,都是在忙打黑案的,一年多了,全看最后这一哆嗦。在他印象中,上一次集体加班忙成这德行,还是1999年的“8·3”大案。冯国金不着急回家,女儿住校,老婆杨晓玲天天在外面应酬,回家也没口热饭吃,不如在队里凑合一口。冯国金把黄姝的通话记录拿出来仔细研究,小邓已经用彩笔在上面标注了不少,基本思路都对。他再认真回想一遍白天去汪海涛家和艺校搜集到的信息,关键的不多,确实还得从通话记录下手。

  冯国金问,7461那个手机号,联系上人了吗?小邓说,想骗对方出来,没得手,他肯定有大事儿,冯队,咱要是有美国大片里那种定位系统就好了,开机就锁定,一导弹直接干飞。冯国金强忍着才没笑出来,心说这小邓也没长大啊,净冒小孩话,人家施圆能看上他?

  小邓用微波炉把饺子热了,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半瓶白酒,倒进两人的茶缸里。饺子买的是四五个人的量,冯国金让小邓给皮夹克也端过去一盘。小邓回来,一脸邪笑,冯国金问怎么了,小邓说我看那逼根本不傻啊,还问我有没有陈醋和腊八蒜。冯国金终于被他逗乐,抿了口酒说,小邓啊,在我这儿就算了,以后在别的领导同事面前说话一定得注意,把你那些口头语都去了,就算在女孩子面前也不好听啊。小邓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承认自己打小跟野孩子一起长大,刚会说话就冒脏字,确实得改改。冯国金又问,怎么样,约人家施圆吃饭了吗?小邓说,这不今晚加班嘛,要不我约会去了。冯国金说,耽误你好事儿了。小邓说,没事儿,改周末看电影了,她手头活儿也多,最近也得加班。冯国金说,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上点心,别忽悠人家。

  俩人狼吞虎咽吃得饺子没剩几个,又聊回案子。小邓坦白,刚才又给那个7461打过电话,这回干脆关机了。冯国金指责他擅做主张,打草惊蛇了怎么办?小邓承认错误,但坚持方向正确,解释说,我也没那么傻,就算对方接了,自己肯定也不能说是警察,就说打错了,再套套话。但不管怎么着也得找到这个机主。冯国金也清楚,目前除了皮夹克这条线,就剩这个号可以挖了,得谨慎。小邓喝酒也急,饺子没吃完,茶缸已经空了,他建议说,冯队,对方如果有嫌疑,可能早就把号给扔了,至少也不敢回短信,可是回了短信又不接电话,有没有可能,因为对方不愿意说话,或者不能说话?你还记得汪海涛提起的黄姝那个哑巴同学吗?这号码有没有可能就是那孩子的?你说黄姝是你女儿娇娇的小学同学,不还是好朋友吗,那娇娇也肯定认识啊,要不然我们直接让娇娇跟这个号码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约对方出来?

  冯国金半天没说话。小邓马上又说,我就是蹭棱子一想,好像不太现实啊。冯国金缓缓说,目前也只能这么办了,没有别的更直接的方法。让我再想想,今天先这样吧。

  小邓回宿舍睡觉了,平时就很少见他回家,忙起来更是赖着不走了。有这么个机灵又肯干的年轻人在自己身边,冯国金挺欣慰的。夜里十点,是育英高中宿舍熄灯的时间。育英学业压力大,又个个都是人精,竞争激烈,女儿会不会一躺下就睡着呢?下礼拜让她妈给买点安神的饮品带去。冯国金攥着手机盯着女儿的号码犹豫再三,还是算了,别一惊一乍的。可正当他要放下手机,眼神却突然灼了一下——女儿的号码,似乎刚刚出现在那张打印出的短信记录上。冯国金迅速翻开短信记录,对照着其中一组数字一连比对了三遍,没错,就是娇娇的号码。

  2003年1月1日。元旦。冯雪娇发给黄姝一条短信,内容是:新年快乐。我的紫薇。

  一小时后。黄姝回复的短信内容:等你分班考试结束,我们再见。亲爱的小燕子。

  黄姝的短信最后还跟了一个符号,冯国金琢磨不出那是怎么打出来的,但是看样子他就能猜出代表的意思。那是一个微笑。

  6

  上六年级以前,我的发型一直是球头,像个刚还俗没几天的武僧。我猜老范儿看着应该挺顺眼的,因为号子里的犯人个顶个跟我一样发型。他果然拿我的发型当楷模,鼓励其他的男同学都剪成我这样的,男孩子利利索索的,挺好,等考上了好的初中,想怎么臭美他也管不着。可是自从我的额头前添了一条七针长的疤,我就开始留头发了,半长,刘海正好能遮住四针,三针仍露在外面。冯雪娇摸着我额前还没拆线的一道疤,撇着嘴说,好恶心,像只蜈蚣。

  我在家养伤一周,秦理每隔一天中午就来我家找我,拿来过一袋苹果,和两颗他爷爷积的酸菜。少儿班的智商测试成绩出来了,秦理在二十多个小天才里排第二。我特别想知道,比他智商还高的那孩子长什么样。秦理再也不用回和平一小了,没几天他就要去育英了,那里发生过的一切他都可以忘了,从此跟一帮初中生同进同出,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被人欺负。他爷爷突发脑溢血住院后,躺在医院也没人照顾,两个儿子都被枪毙了,孙子还这么小。我妈看不过眼,隔天做一顿饭,放在保温桶里,让秦理拿给他爷爷。刚得知秦理他爸是谁那会儿,我妈也忌惮,劝我尽量少跟秦理来往,人言可畏,没办法。可后来她又主动给秦理爷爷做饭,我问她怎么想的,我妈说,毕竟还是孩子,挺可怜的。我妈又补充说,幸好啊。我问,幸好什么?我妈说,幸好他爷爷得的是脑血栓,嘴张不开,只能吃流食,煮点稀的就行,他得的要是不耽误吃肉的病,咱家也供不起啊,最近还得花钱给你上补习班,你那天跟你们校长说的话,妈信,我儿子肯定能考上育英,公费。妈帮你报的这个补习班,可以帮你锦上添花。

  我妈说的那个补习班,其实是一个全国巡回的速记讲座,课程一共两天,学费两百八,传闻两天学下来,小孩的大脑潜能会被激发,两分钟能看完一本三百页全是字的书,而且过目不忘。世纪之交那几年不知道怎么了,全国上下都流行这种大型讲座,一个比一个邪乎,老的学气功,小的学速记,好像不掌握一招奇门遁甲,都没法顺利过日子了。我妈像中了邪一样根本不听我劝,话说完没两天就把两百八给交了,非逼我去,时间就在我养伤结束的第二个周末。那一笔巨额支出,导致我伤好后一个礼拜没怎么吃到肉,我妈还得意地说,你看,天助我儿,这要早一个礼拜,顶着满脑袋纱布去听,肯定影响学习效果。

  中午,只有我跟秦理在家,我看《还珠格格》重播,秦理翻我家书柜里可怜的那几本书,我记得有:《古今楹联大全》《苔丝》《漫画周易》《狄兰·托马斯诗集》,有的书我也不知道我爸妈为什么会买回来,我就没见他俩看过书。插播广告的间隙,我会跟秦理闲聊几句,我问他,这些书你都能看懂吗?秦理说,不一定,但是都能记住。我就跟他讲了关于那个速记班的事,秦理头都没抬就笑了。我说,秦理,我是不是帮你打架了?为你受伤了?秦理抬起头,点了点。我说,那你是不是欠我的?秦理想了想,点头。我说,那你也得帮我一个忙。秦理问,打架吗?我说,打架我就是找冯雪娇都不会找你,到时你就知道了,答应吗?秦理嗯了一声。

  十一岁的秦理,不过是个单纯到有些木讷的孩子。谁都可以欺负他,骗他,即便他有颗天下无双的脑袋。我纯为逗趣,冷不防问他一句,你是不是喜欢黄姝?他狠狠摇头,摇了两次。

  当我重新回到学校,诸多改变猝不及防。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冯雪娇跟黄姝竟成了要好的朋友,每天挽手一起上厕所的那种。原来自从秦理走后,黄姝“一帮一”的小老师由冯雪娇主动捧过接力棒,她本来就是学习委员,老范儿委派她也很正常。可我奇怪的是,从没见她主动在学习上帮助过谁,以前有脑子笨的男同学跑来请她讲题,都给打发走了,嫌浪费自己时间。她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从小到大都是,我太了解了。冯雪娇的亲近,仿佛一道屏障,将黄姝笼罩在一片祥和的假象里,再也没有同学管黄姝叫精神病了,因为黄姝已经有了一位正常的朋友。另一个大的改变是,那场血战以后,老范儿就把黄姝调离了胡开智身边,换成一个沉默老实的高个子男生同桌。那以后,黄姝周围的世界干净了,她仿佛也变得更香了。

  那段时间,每天中午,黄姝跟冯雪娇都不在教室里午睡,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干什么,直到午睡结束才回来。一开始冯雪娇还装样子不说,后来我也装懒得问,她反而主动交代,原来她跟老范儿打过招呼,让黄姝教她跳舞,每天中午借学校舞蹈室排练,两人要代表我们班参加全校的元旦联欢会。冯雪娇赞叹说,黄姝真厉害,不仅会唱京剧,舞蹈跳得也好,你猜我们表演什么节目?我说,不想知道。冯雪娇说,到时你看了就知道,肯定能拿一等奖。我知道冯雪娇哪里来的自信,在没跟黄姝成为好朋友之前,她不过是自己一个人的小公主,但是现在她把自己当成了所有人的小公主。

  课间休息时,女孩们讨论《还珠格格》,然后给班里同学“对号入座”,我莫名其妙成了他们口中的萧剑。我问过冯雪娇,为什么是萧剑,不是五阿哥或者尔康?冯雪娇说,因为萧剑行侠仗义,武功高。我觉得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冯雪娇自封为小燕子,而黄姝是紫薇。果然冯雪娇还是够鸡贼,这样一来,她就把自己跟黄姝画等号了,班中女生竟无人反驳。做不成第一,就得把第二紧紧攥在手里,当不了最美的,就坐稳最可爱的。得知冯雪娇的新名号,我报以作呕回应。冯雪娇满不在乎地说,我不管,反正你以后得叫我小燕子,别再叫我大名,知道了吗萧剑?

  可是在我心里,黄姝明明就是香香公主。她那么香。我这个人本来对气味特别不敏感,四年以后,当黄姝离开人世,我就再也没有闻到过那么香的女孩,和一切。

  冯雪娇自从沉迷于跟黄姝排练舞蹈,成绩有所下滑,很快被我赶超。但她似乎并不在乎,搁在以前早炸毛了。挺好的,终于算有了正经事做,平时她也不再烦我了,而是喜欢在自习时摆弄自己头发,扎起放开,放开扎起,来来回回,用的就是黄姝送她的那根樱桃头绳。衣服换得也勤了,文具盒里的贴纸由邱淑贞覆盖了阿拉蕾。冯雪娇似乎欣喜于自己的这些改变。但是黄姝似乎也带给了她一些负面影响,自从两人越来越亲昵,冯雪娇开始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肚子疼,趴在桌上什么都干不了,严重时还请假回家。两年后,我才回味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能怪我,从小学四五年级开始,两周才轮一节的生理与卫生课永远都以各种奇怪的理由被其他科目的老师占用。

  千禧年来了。冯雪娇长大了,我也长大了。秦理正在长大。但我们谁也赶不上远远把我们甩在身后的黄姝。二十一世纪是我们的时代,电视里是这么说的。唯一能证明我们仍不过是孩子的理由是,只有孩子,才会把“未来”跟“美好”误解为同一个意思。

  拆线后的那个周末,我妈特意跟单位请假半天,一大早坐公交车先我一步到八一剧场门口堵我,看我是不是骑车去听讲座,而不是拿着她给我的午饭钱钻去了游戏厅。我妈说,进去好好学,别有压力,钱都花了。她一直目送我在前台拿交费收据换了一张挂在脖子上印着我照片的入场证进场后,才放心地离开。

  剧场分上下两层,我坐在二层还靠后的位置,看讲台上的人跟蚂蚱差不多大。跟旁边的孩子一聊才知道,两百八的就坐这儿,坐一楼靠前的,是三百八,四百八,五百八。快开场时我才发现,一半的孩子都是跟家长一起来的,家长买一张票坐身边监督,怕孩子太小不听讲。他们家的钱都是哪来的呢?这个问题我想不通,它本应该是留给我爸妈来思考的。一上午四个小时,休息了三次。讲台上的男老师操浓重的大连口音,头一个小时里一直在宣传自己发明的这套速记法到底有多神奇,获过多少个国家级专利发明认证,挽救过多少智商濒临崩溃的孩子。中间两个小时,每人发一本小册子,里面竟然是密密麻麻的太极八卦,男老师让大家盯着那些小八卦看,别眨眼,最好用斗鸡眼,直到看出重影来,看成立体的,像你们看《宠物小精灵》里那个精灵球,就练成了,这叫肉眼扫描,正常人的阅读思维是逐个字默读,所以慢,练成了肉眼扫描,两只眼睛就跟照相机一样,翻一页,眨一眼,就像照片一样印在脑子里了,抠都抠不掉。

  我虽然不是天才,也能看破这叫行骗。可怜身边的小孩子一边哭嚷着眼睛疼,一边被爸妈逼着继续往死看。台上的男老师也用麦克风大声鼓励,眼睛疼就对了,那就是快练成了!更绝的在最后一小时,男老师说,时间到,谁练成了?举手!台下的孩子,年纪越小的越踊跃,不举手的,也被爸妈把手给举起来了,自己的孩子怎么能比别人家的笨呢?男老师随机从一楼点了十个孩子上台,明显全是托儿,再由后台端上来一摞书,抽发给十个孩子,一人一本,限时两分钟,男老师掐表,时间一到,十个孩子轮流说一遍早已背熟的故事梗概,就算证明过目不忘了,我还记得十本书里有《穷爸爸富爸爸》《汤姆索亚历险记》《福尔摩斯全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背完一通,台下掌声雷动,男老师激动地宣称,大家只要再学一天,都能跟这十个孩子一样。

  我再定睛看,台上那十个哪是什么孩子,一个个面相老成,不是高中生也有初三了,演技很纯熟。一上午四个小时,我妈本来能给我买肉吃的七十块钱就这么荒唐地打了水漂。午休一小时,我找公用电话打到秦理家,他掏裆骑着他爷爷那辆大二八来了。谋划好了大计,我让秦理拿着我的入场证进去,我自己从一楼厕所翻窗入场。

  下午开场,前两个小时当别的孩子都在盯着满册子的精灵球头晕眼花时,秦理一直在看他从我家借出来的那本《狄兰·托马斯诗集》。第三个小时,男老师终于故伎重演,再次“随机”叫上台十个托儿,正要从后台端书之际,早在台下角落里准备好的我,推着秦理一起窜上台去,秦理从他身后鼓囊囊的书包里掏出十本书(都是我家书架里的),由我接过手迅速分发到十个托儿的手中,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状况,我又冲到台上另一个闲置的麦克风前大声说,计时开始!台下屏息凝视,男老师先是愣在原地,随即满台追着我想抢走麦克风,周旋了几圈儿,两分钟很快到了,此时连维持秩序的保安都已经上台来围堵我。我用麦克风最后说了一句,同学们,请背书。十个托儿一片哑然,我被擒住以前,将麦克风凌空丢给了秦理,他稳稳接住,开始背圆周率,倒着背,闭着眼睛旁若无人,直到他也被保安按住。我使尽浑身力气,用肉嗓冲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大喊出一声:他们是骗子!

  台下成百上千的家长和孩子都被眼前发生的一幕吓傻了,我跟秦理被分别从看台的两边押下去时,目光跨越一整片大人和孩子的头顶,相视一笑。那一刻,我相信,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我们俩被推出八一剧场大门,十几个围观的家长和孩子跟出来,其中有一个男生是和平一小隔壁班的,他认出了秦理,声音不大不小地指着他说了一声,那不是杀人犯的儿子吗?秦理一直高昂的头,瞬间又被什么东西给压低下去,刚刚跟我对视时的目光消失了。有保安扬言要叫警察,可是见我们两个也是孩子,只是唬我们,一人踹了一脚后赶我俩骑上自行车,一路盯着我们离开。

  原本我只想要他们把剩下那两百一退给我妈。但计划失败了。

  回家路上。秦理说,我的书包还在那儿。我说,我赔你一个。秦理沉默了一下说,算了,反正我也用不着书包。我看看他,说,秦理,你是个天才,知道吗?你不能浪费自己,你跟他们所有人都不一样。秦理说,不一样,又能怎么样?这回,我们平了吗?我说,平了,你不欠我的了。秦理说,你的十本书也在那儿呢,要不回来了。我说,算了,那些书给我也是白费,你不是早都看完了吗?秦理说,看完了。我说,那就不算白费。

  夕阳迎面洒在我们身上。秦理骑在我的前面,在一个红灯处,他重新上车,坐在上面,伸长双脚,脚尖居然可以够到脚蹬子,仿佛在一瞬间成年,二八车再也不是他驾驭不了的高头大马。我跟在他的后面说,秦理,你长个儿了。秦理嗯了一声。我说,给我背一段吧。秦理没回头地问,什么?我说,你下午看的那本诗集,背一段来听吧。秦理的车速降了下来,我追到并行,听着他的童声:

  死亡也一统不了天下

  死去的人赤身裸体

  一定会与风中的人

  还有西沉的月融为一体

  骨头被剔净

  白骨又流逝

  他们的肘旁和脚下一定会有星星

  尽管他们发疯

  却一定会清醒

  尽管他们沉落

  沧海却一定会再次升起

  尽管情人会失去

  爱情一定会长存

  死亡也一统不了天下

  秦理停下不背了。我问他,这诗是外国人写的?什么意思?秦理说,我不知道。

  诗歌延续着夕阳的余热,将我跟秦理笼罩在一起。当时的未来与如今的过去,被记忆打乱又重置,唯独我始终毫不知情。那个年纪的我,理解不了诗歌,但我曾理解过秦理,哪怕只有一刻。“死亡”二字,从他嘴里念出来稀松平常,行云流水,像那一辆辆从我们中间穿梭而过的自行车,载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汇入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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