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花有情意
内容简介
他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青年,偶尔获得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回到了自己生命的转折点高中时代,便开始修正自己的人生。
重生对他而言是机会也是考验,附在他身上的神明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帮他犹未可知,他只能照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奋进。
随着他的改变,引发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他修正自己的同时也修正了许许多多的其他人。
从自卑到自信,他一直走在自强不息不断进取的道路上,终于谱写了小人物在大舞台上的一段传奇。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很低调。传奇的人生不一定要走仕途,也不一定要称霸商界,影响甚至左右到那些强者,也是一种不可思议。
当那些足以影响世界的人首先想要感谢的人都是他时,这本身就是一种传奇。
书中每个女角色都有不同的鲜明个性,非种马勉强算是后宫不过队伍不壮大,喜欢的朋友看后写点书评吧,算是鼓励作者的创作。
P.S一个女主是变身女,不喜误入。
第一章 忆往昔(上)
夜幕已经降临,坐在公交车上,张烁欣赏着这座国际大都市的街边夜景,虽然只隔着一扇车窗,但他觉得繁华与喧闹和己是那般遥远。
他是一名普通的员工,在一家很一般的广告公司做策划,算不上精英,也不是垫底,只是日以继夜地付诸劳动,混口饭吃度日。
人说人生就像饺子,岁月是皮,经历是馅,酸甜苦辣皆为滋味。但他却没有这种感受,他的生活很平淡,甚至很无趣。
他曾经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小学,初中,一直是优等生,直到考上了重点高中,在那所群星荟萃的学校,芸芸众生之中,他开始归于平凡,此一发不可收拾。
朋友们给他的评价,就是两个字:普通。
可悲吧,并不杰出的样貌,中等的身材,随和而不张扬的个性,平凡的经历,让他换来了这个略显可悲的评价。
更可悲的是,他没有为之反驳,因为他确实没有特点。
张烁喜欢足球,是个球迷,可当同事们在热烈地讨论某场球赛时,他只会做一个听众,因为他不习惯成为焦点,发言就会受到关注,他尽可能地避免。
他不喜欢受人瞩目的感觉,那让他不适应,他总是觉得己的思维不够敏捷,甚至有点笨。在三个人以上的注视下,他需要深思熟虑地考虑清楚,然后再开口。他觉得与其这样,不如乖乖地当听众,就算那会让己失去存在感,他也很满足。
那是高中时留下的后遗症,一次化学课上,老师让他解答一个问题,然后他考虑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等得不耐烦了,他报出了答案。
结果答案是错的,老师毫不客气地指责他浪费了很多课堂时间,那让他成为了一时的笑柄。他开始渐渐失去信,甘为人后。
所以说。有时候一件小事。都可能改变某一个人地整个人生。只要他足够脆弱地话。
而张烁地人生。正需要经历一次改变。
他拖着疲惫地身躯回到家中。七点十五分。手机准时响起。那是一条短信。
到家了么?
嗯……他回复了一个字。那是他地未婚妻发来地。他们在两年前通过相亲认识。经历过一段极其平凡地交往之后。然而然地订婚。
她是一个主动大方地女孩。在国外留过学。精通日语。在外企工作。他们因为一个广告项目而认识。但没有交集。随后却恰好被安排了一次相亲。偶然地再会便让女孩认为这是缘分。于是开始与他交往。
张烁是一个很本分的人,几乎是白纸一张,这让她很安心,婚姻对她来说,重要的是安全感。
他们有没有相爱,只有他们己心里知道。
电话打来,张烁接起,简单地聊了几句,说了一些婚事当天的布置,然后挂断了。
他打开电脑,上网,开了电子邮箱,这是他每日的重复工作。垃圾邮件,垃圾邮件,垃圾……他停止了删除的操作,点开了一封邮件,来一个久违的朋友。
阿烁,还记得我吧?我明天就到沪海,以后就在你的城市工作咯,来替我接风哦!后面是她的手机号码。
落款是两个字:苏苏。
张烁的心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他没想到己还有机会见到她,这个他大学时代暗恋了整整四年的女孩,苏樱。
他每天都在重复着接受邮件的工作,为什么?因为他在等她的邮件,那是他们约定的保持联络的方式。
张烁看着那个在心里背了无数次的邮件地址,翻开己沉积了一百多封邮件的草稿箱,那里的草稿全是准备主动寄给这个邮件地址,但又一封都没有发出去的。
他为己的懦弱感到悲哀,愤恨地攥紧握着鼠标的手,咯咯作响。
思绪,一下回到了七年前。
大学,入学报到日。
图书馆大厅里摆了几张长桌,排了好几条长队,各个系的新生正在此处报到,张烁也在其列。
负责签收的人让他交出团员证,他从口袋里掏了出来递过去。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同学,你钱包掉了。”
他低头一看,原来己刚才掏袋的动作无意漏出了钱包,慌忙捡起,然后回头冲提醒的人连连道谢。
“不客气。”那女孩冲他微微一笑,挽了挽鬓角的发丝,那个动作舒缓优美至极,只是这惊鸿一瞥,张烁便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但腼腆的性格让他连问她名字的勇气都提不起来,匆匆办完手续,然后离开了队伍,在心里对己说:是一个系的,还会遇到的。
他没有看到,在他走后不久,那个女孩便被告知排错了队伍,应该到另外那个系去……
于是,军训的时候,他在己的班里,临近的班里寻找她的身影,却完全没有看到。当他以为这次心动即将和以前那几次一样无疾而终的时候,他们相遇了。
那是军训第七日,他在水房里打水,排着队,满屋子的人都穿着一式的迷彩服,几乎无法区分。突然有个人的水壶打翻,惊动了一群人,他下意识地往旁看了一眼,正瞥见了立在他身旁的女孩一个挽头发的动作,是她!
他鼓足了勇气,摆出了一个认为很然的笑容,对她打了声招呼:“你好。”
那女孩看了看他,眉头微皱,很莫名的眼神。
“那个,开学报到日,我钱包掉了……”张烁比划着跟她解释。
她回想了下,了然地点点头:“你好。”
“那时候,谢谢你……”
“你已经谢过了。”女孩子面无表情地回应了句,她觉得这个人是在刻意搭讪,而她对他并没有什么兴趣。
张烁讨了个没趣,只是讪笑了下,没再开口。回去之后,他便开始我检讨,为己愚蠢的尝试而感到后悔。那么漂亮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会对你假以辞色呢,你算老几啊?
不过他的失落情绪也就持续了一天而已,因为他已经习惯这种经历了。他实在太过平凡,与一见钟情的故事是绝缘的。
军训结束,学校里各大社团都开始招收新人。张烁在初高中的时候曾经在广播站工作过,因此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校广播站报了名。
结果顺利地通过了初试,接到通知让他周二去当试用播音员。
在广播站的社团教室里,他又一次见到了她,那个开学日邂逅过的女孩。第三次相遇的时候,她已经将长发剪掉,他险些未认出来。
女孩注意到了他的注视,微微点头示意了下,这个小小的动作让他一阵心喜,因为那表示她记得己。
那时候的他觉得己选择广播站是无比正确的一件事。
周二的责任编辑告诉他们六个试用新人,试用期是四周,分成三组,每周二做节目,每组每次有三十分钟的节目时间,最终编辑会根据他们的表现留用他们六人中的两人,说完后让他们各找搭档。
六个人,三男三女,张烁很幸运地与他认识的那个女孩分在了一组。然后开始了痛并快乐着的经历。
那个女孩名叫苏樱,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当播音员,是个对这项工作无比认真的人。她对试用期的重视程度可以说跟张烁得过且过的态度截然相反。
她大清早的,还没做早操就开始练声,而且逼着张烁要跟她一起练,因为她觉得他的声带还有潜力可挖,如果不练的话也和她的声音不匹配。
三十分钟的节目,她要花三个小时以上来筹备,这还是张烁在场的时间。他不知道苏樱暗地里己还下了多少功夫,但每次他都能接到ABC三套方案选择,然后两个人一起讨论哪套比较合理,再试音。
第二章 忆往昔(下)
这么积极的筹备工作,如果他们俩还不能胜出,简直就没天理对不对?事实上的确没天理。
张烁成为了留下的人,而另一个名额,是另一组的一个女孩获得了。
原因?那女孩从试用期一开始就在和责任编辑打情骂俏,试用期结束的时候他们刚确认恋爱关系。
苏樱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和淘汰者们一起祝愿留下的两人好好努力,将周二档越做越精彩。
张烁觉得这一切不公平,他义愤填膺。四周的艰苦努力,让他明白苏樱对此的执着有多深,而落选的痛又有多深。他为了她冲动了一回,找到了站长,揭发了责任编辑的所作所为,要求他听周二试用人员的节目录音,重新评估一下应当留任的人选。
接着第二天,他也被通知落选了,那个女孩的原搭档补上。
他才明白,有时候冲动是徒劳的,这个世界,有着它难以理喻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跟你讲道理。
一天周二,路旁的喇叭里正在响着广播站的节目,他走过那个喇叭,骂了声:“操蛋……”
“张烁,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应该在做节目么?”
他循声看去,发现驻足在喇叭下静听的那个人,原来是苏樱。
他们到餐厅,一起吃了饭,苏樱便知道了他也落选的事情。而因为这件事,让他们终于成为了朋友。
他们有时候会一起上习课。但并不事先约好。只是他们找了一个固定地教室。想去了。便到那里。不一定会遇到。可遇到了就会坐在一起。
苏樱地英语很好。张烁地数学还行。他们有时候会在考试前互相补课。
身边地人都猜测他们会在一起。但结果没有。
因为张烁不敢表白。他怕被拒绝。那样。他与她就连做朋友地机会都没有了。大二地时候。苏樱说己谈恋爱了。
他简单地哦了一句。祝你幸福。心里痛得像撕裂一样。却还是只能默默地在习室里。每天每天地等着她偶尔出现。
她出现地次数越来越少。他以为他们地交情也会越来越淡。但事实没有。
来袭,封校,张烁感冒了,被隔离。一个人被关在医务所的三楼,发热地厉害,却没有人照顾。
那天中午他人事不省,送饭的医生以为他睡着了,便没有给他留下饭菜就下了楼。等他昏昏沉沉地醒来,饥肠辘辘,头晕眼花,以为己要死了。
然后苏樱来了,她是冲上楼来看他的,带着小米粥,后面几个戴着大口罩的医生护士紧追不舍。
“你们这么折腾他,不是也会被弄死!”她执拗地留下,说既然没人敢照顾他,就由她来照顾,反正她也进来了,己申请隔离。
张烁喝着她带来的小米粥,泪眼婆娑。过了几日,他好了,她却病了,也是发烧。于是轮到他留下来照顾她,直到风波过去。
即使她对他这样,他都不敢表白,但苏樱却因为这件事和男朋友分手了。她拉着他去喝酒,这是他俩第一次喝酒,都是生平第一次,结果大醉。
醒来的时候他们在一家宾馆里,同一张床上,衣服穿得好好的。没有酒后乱性的故事,连尴尬都省去了,他们然地离开宾馆,继续做朋友。
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终于临近毕业了,苏樱说要去首都找工作。于是张烁千方百计地说服了家里,暂时不回沪海老家,去京城历练历练。
然后他们一起到了京城,甚至还租了一个两室的房子,开始找工作。
幸运的苏樱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进了单位,张烁却一直面试,没答复,面试,没答复。一个最难的问题便是:你是沪海人,为什么来京?你会在我们公司待很久么?
他不能回答说,因为我暗恋的女人在这里。
这段纯友谊的同居生活持续了半年,张烁的生活费消耗殆尽,他和家里的约定便是如果半年还找不到工作,他就回去。
所以,他们终于分开了,以朋友的方式道别,约定了互通邮件,保持联络。
他在火车上哭了很久,因为他觉得己再也见不到她了。一千五百六十三天,他们认识的日子有那么久,他在一千五百六十三个夜晚中奉劝己不要冲动,千万不要表白,冲动没有好结果。
第一千五百六十四个夜晚,他在火车上对己说:忘了她吧。
说归说,他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电子邮箱查收邮件。三天后,苏樱来信了,他高兴地回复。随后每周她都会来信,他每次都会第一时间回信。
告诉她,己找到工作了,养了一条狗等等。
渐渐地,她的邮件来得少了,差不多一月一封,直到一年后,不再写信。
张烁想:她大概是恋爱了,或者太忙了,所以忘了我这个朋友。
即使她一年都没有来信,他还是日复一日地在查收邮件,每天回到家都会查收,这已经成为了习惯。
他告诫己,这个习惯,要在十四天后终结。
那天,将是他大婚的日子。
父亲曾告诉他: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对婚姻忠诚。既然决定和己的妻子相守一世,就要忠贞不渝。这是男人对家庭应尽的责任。
张烁听从他的教诲,因为那是父亲的遗言。
母亲由于父亲的出轨,在张烁十岁的时候便和父亲离婚了,他成了单亲子女,从小缺少母爱。父亲到死都在为此责,所以让他引以为戒。
小黑在蹭张烁的裤脚,让他的思绪从回忆中回转到现实。小黑是他养的狗,三年前在家楼下的垃圾箱旁捡到的,当时瘦骨嶙峋,奄奄一息。看着它那双眼睛,他便想到了时被隔离的己,因此将它抱回了家。
如今它已经长大很多,但依然很腻张烁,偶尔流露出来的眼神,仍旧是那么楚楚可怜。
他交了一些新的朋友,但都没有他跟苏樱那般要好,真正替代苏樱的,是小黑。在它面前,他才有胆量坦露心扉。
不管它听不听得懂,他都会经常跟它说话。他甚至跟小黑一起看电影,《传奇》,当里面威尔史密斯无奈掐死己的狗时,他说:“换作是我就不会,我情愿被你咬,跟你一起变成僵尸。”
这就是张烁对小黑的感情。
他回复了那封邮件,言道最近有些事情要忙,大概需要半个月,过段时间再跟她联络。
他想:结婚之前,还是不要跟她见面得好,免得己又为她冲动,冲动总是没有好结果的。
大婚当日,张烁到女家迎娶,还没有见到新娘,却先见到了己朝思暮想的那人。
他们相遇,愕然,从对方的脸上都能看到吃惊。丈母娘热情地介绍苏樱,说这是秋络的表姐。
他们从愕然中惊醒,点点头道认识,以前是一个学校的。
这一天对他们俩人来说都很漫长,因为曾经是新郎同学的关系,苏樱还被安排在了他们这对新人一桌。席间不断有人问起新郎在学校的事迹表现,苏樱只能道俩人不熟。
他们之间说的话没超过三句,显得是那般生疏。张烁不敢去看苏樱,他怕对上她的眼睛己会做出什么非常的举动来。
浑浑噩噩中,他完成了婚礼。
清晨,他习惯性地早起,妻子秋络仍在酣睡,昨天实在太过疲累。张烁想带着小黑出去散步,在狗窝里却找不见它。
他找遍了整间屋子,都找不见它。他四处游走,唤着小黑的名字,跟丢了魂一样。终于他把妻子吵醒了。
秋络揉着眼睛从房里出来,后面跟着小黑。
妻子问他怎么了,他一把扑到爱犬身上,仿佛那是被绑架后救回的孩子。小黑体会到了他的担心,舔舐着他的脸。他带着它出去散步,妻子嘱他早点回来吃早餐,他茫然地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