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金手指?
当天晚上睡觉时,沈彤希梦到原主之前的事情,她做了一个很长长的梦,沈彤希的一生就像电影一样,在她眼前放映…
做了那么长的梦,沈彤希起床时头还昏昏沉沉的,不过她相当开心,总算取得原主记忆,不然凭着书中那少的可怜的记载,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周遭的人。
连每天见面的人都不知道这些人是谁,长期相处下去,迟早会出问题…
沈彤希还坐在床边试图清醒时,孙小虹手脚俐落地收拾床铺,她把被子摺好,枕头堆叠好,然后把炕上稍微整理,让土炕上空出位置。
孙小虹收拾好之后,摸了摸沈彤希的额头:“从昨天上午开始就没发烧,今天再帮你请一天假,明天开始要下地了。”
沈彤希听到这句话后有些紧张:下地!她都忘了这件事。怎么办?
就算有原主大部分的记忆,可是小细节她还真不清楚,所以她根本不会农活...
沈彤希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到时候再随机应变。
沈彤希跟着孙小虹一起洗漱,然后两人走到厨房,厨房已经有一个女孩在煮饭。
“粥在一旁闷着,再弄点窝窝头就行了。”女孩已经在捏窝窝头,看起来早餐快要弄好了。
孙小虹上前帮忙捏窝窝头,然后提醒沈彤希:“你再切点咸菜,把粥盛起来放到桌上。”
从昨天退烧之后,沈彤希变得比平常还安静,而且看起来有些浑浑噩噩,应该是生病还没好吧?
知青点由女人们负责煮饭,男人负责挑水、劈木材...等重活,目前知青点剩下她们三个女的,一人轮一天做饭,不过因为人数太少,通常另外两人就算不用轮值,只要有空也会搭把手,好让大伙儿能早些吃到饭。
“你什么时候走?”孙小虹询问林雯,语气有些羡慕。
林雯笑到两颗门牙都露了出来:“这几天在跑文件,跑完就可以走了。”在乡下熬这么多年,因为高考恢复,虽然只考上个大专,可是总算可以回城。
“哎!知青点只剩我一个姑娘了。”孙小虹感叹地说道,第一次高考前知青点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五个女孩,现在大伙儿不是考上大学,就是在想办法找门路回城。
林雯小声地指指沈彤希:“不是说她不去上大学?”沈彤希也会一起留下来吧?
孙小虹小声回应:“可是她终究订婚了,应该很快就要结婚,结婚之后就要住到婆家。”
沈彤希那软糯的性子,之后应该会被于大海的母亲吃得死死的,不过有什么办法,这都是沈彤希自己的选择。
林雯同情地看着沈彤希,然后又很快收回自己的目光,内心想着:自己选的路,跪着都得走完。
沈彤希假装没听到两人的窃窃私语和恨铁不成钢的目光,她假装忙着洗菜。
“明天我和小沈要去镇上办事,到时会去供销社,要不要帮你们买东西?”林雯结束刚刚的话题,转头向两人询问。
孙小虹摇了摇头,她手上没什么钱,最近知青走了不少人,走之前会把不要的东西便宜出售,之前她买了不少二手行当,现在什么都不缺。
沈彤希听到后,眼睛一亮:“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镇上吗?”
孙小虹有些不赞成:“你明天不上工吗?工分不够会分不到粮食。”之前为了参加高考,他们这些人很少下田,这次沈彤希又生病,这一耽搁下来...
“我有信要寄...”沈彤希知道孙小虹是为她好。
“好吧!明天再休息一天,后天就一定要下地。”孙小虹比沈彤希大两岁,一直把沈彤希当妹妹看待,有时会忍不住给些建议,还好沈彤希从不怪她多嘴。
“谢谢小虹姐!”沈彤希感激地说道,原主在下乡的期间能遇到这样的室友实在太幸运。
吃完早饭后,知青们开始上工,大家洗完自己吃饭的碗,剩下的沈彤希让林雯别弄了,直接留给她收拾。
沈彤希今天不用上工,她自告奋勇想要帮忙,她看得出知青点因为女孩子少,三个女孩还蛮团结的。而且她生病时,林雯和孙小虹对她多有照顾。
沈彤希整理好厨房的一片杂乱之后,回到自己房间,录取通知已经被渣男于大海拿走,这个时代录取通知一旦丢失,几乎没有补发的可能。
沈彤希拿出之前报考的资料,她有一个计划...
沈彤希拟定好计划,看到旁边一小叠旧报纸,也许还可以再加入...
自从高考重新恢复之后,政策是一天一个样。知青们每次到镇上,都会去买些过期、打折扣的旧报纸,回来后再互相传阅,看过之后再互相讨论。
既能打发时间,也能多了解政策走向。
毕竟这个时代乡下的资讯相当封闭,整个村子也没多少成年人识字,资讯大部分靠口耳相传。
沈彤希整理起自己的箱子,她昨天发现自己的衣服里竟然有暗袋,沈彤希想了想,这个时代很少有偷窃事件,不过知青平时都出去上工,知青点一般都没有人,她的财务靠一个小小的锁和薄薄木箱,感觉有些不保险。
沈彤希有些不放心,其他知青身上有没有钱她不清楚,不过她身上一共一百五十多块,在工人平均工资三十、四十块的时代,这都等于五个月的薪水了,实在是一大笔财富。
沈彤希把钱和票装进信封里,把信封摺叠成小小一个,然后又把信封放进一个防水的小袋子,沈彤希把防水袋放进衣服的暗袋之中。
这样一来,就算沈彤希流太多汗或不小心让暗袋沾到水,这些财物也不会被弄湿。这个时代的衣服都宽宽、肥肥、大大的,把东西贴身存放后,竟然也不太明显。
收拾好之后,沈彤希把一旁的旧报纸拿出来看,这些报纸虽然过期,但还是能让她能更了解这个时代。
一直到快中午的时间,沈彤希把旧报纸收拾一下,起身到厨房,这次她要独立做出一餐。
沈彤希先去后头的自留地摘一些蔬菜,然后才走到厨房,这个时代吃东西非常简单,因为穷、因为物资匮乏,烹煮几乎不用什么调味料,大伙儿只求能填饱肚子。
这虽然是沈彤希穿越之后独立掌厨的一餐,但是她觉得自己能够应付。
沈彤希开始生火,昨天她曾仔细观察过孙小虹如何生火,她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这种灶,冷不防看到有人用灶生火,还觉得有些新奇。
沈彤希调出原主的记忆,尝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把火成功生好,她松了一口气,对沈彤希而言做饭最困难的步骤大概就在生火了。
她开始加热早上做好的窝窝头,之后还要煮一锅玉米蕃薯粥,这餐还要烫点青菜,然后再切点酸菜。
正当沈彤希煮热水准备烫青菜时,她脖子上的项链有个东西掉到水中,沈彤希慌慌张张拿杓子把绿色小珠子捞了出来,这颗漂亮的珠子原本镶在项链上当装饰,现在珠子掉落了,这颗珠子不知道镶不镶的回去?这条项链应该是报废了?
这颗珠子颜色相当特别,翠绿的十分鲜活,沈彤希看不出这是什么材质,这个饰品是原主以前在旧货街上淘到的,原主当初一看到这条项链上的碧绿珠子就很十分喜欢。
现在还是做饭的事情更重要,沈彤希把碧绿珠子捞出来后,放在一旁降温。
沈彤希开始切菜,一不小心,她竟然切到自己的手指,沈彤希觉得很奇怪,她不是没有拿刀经验的人,上辈子她还立志要当厨师,怎么会忽然切到自己的手?
就在她觉得奇怪时,放在一旁的小石子忽然滚到她的手指边,然后开始吸着她指头上的血,接着珠子在一阵刺眼的光芒后,竟然消失了?
沈彤希有些惊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这实在太离奇了。
这该不会事她穿越后的金手指吧?这颗珠子到底有什么用?
“好饿喔!饭好了没有?”上工的知青陆续回来,一阵吵杂的声音响起来。
沈彤希来不及多想,现在只能先把饭菜整好,她把切好的青菜,放在进滚水里烫,烫起来之后,
把青菜和事先剁碎的蒜头、辣椒、盐、一滴油一起搅拌,一到简单的烫青菜就好了。
林雯走进厨房,看到沈彤希已经准备的差不多,她帮忙把做好的食物端到一旁吃饭的堂屋。
沈彤希还来不及思考那颗碧绿珠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就和其他知青一起吃起午餐。
“今天的青菜怎么这么好吃?”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知青询问。
“甘甜、清脆、爽口,拌上辣椒和蒜头后,简直异常的美味。”另一个男知青也开口了,从不知道自己口才这么好,实在是这道菜太好吃了。
一个不太喜欢吃青菜的男知青夹了一口青菜:“今天的菜谁煮的?这菜好吃。”
平常的烫青菜因为加的油少,又舍不得放盐,吃起来有些涩涩的,还带点草腥味,但是今天的青菜却相当香甜可口。
“今天午餐是沈彤希整的。”今天本来是她轮班,但是沈彤希自个儿说她今天休息,就先帮忙做饭,林雯一点抢功的意思都没有。
孙小虹皱了皱眉头:“今天的菜放了多少油和盐?”该不会多放了油盐,所以才变得这么美味?
知青的工分不多,大伙儿平常都很省,煮菜时根本舍不得放调味料。
沈彤希赶紧为自己澄清:“跟平常放的差不多。”她可是照着知青们平常做饭方式整的。
她也觉得青菜很好吃,本以为是纯天然、没化肥、没农药,青菜的口感才会这么好,没想到根本不是这样...
第4章 吃软饭的
一顿饭就在大伙儿赞叹、抢食中,一大盆青菜一下子就被夹的精光。
吃完饭后林雯负责洗碗,大伙儿在正中午太阳正烈时会歇会儿,之后才继续上工。
沈彤希回房间时,看到孙小虹已经躺在火炕上熟睡,甚至发出打呼的声音。
沈彤希坐在火炕边,回味刚刚的青菜,明明只是一道简单的烫青菜,也没加什么调味料,怎么会这么好吃?
昨天晚上孙小虹也做了一到烫青菜,孙小虹做菜时,沈彤希一直在一旁帮忙,她很注意孙小虹怎么处理食材。
虽然沈彤希自认为厨艺不错,不过她那放油盐的方法实在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要求,如果真按照她原本的方式来煮,本来能用半个月的调味料,大概一餐就被会她煮光。
沈彤希知道这个时代农村才迈入温饱阶段,大部分的人对吃还无法讲究,调味料对农村来说,还算有点小奢侈,他们既没钱也没票可以买齐这些佐料。
沈彤希今天中午的烹饪方式,完全按照孙小虹昨天的作法,因为这是她第一餐自己掌厨,所以沈彤希根本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她昨天刚穿越过来时,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吃东西一直心不在焉,沈彤希回忆一下昨天晚餐的烫青菜,感觉好像没这么好吃?
那么差异究竟是在哪里?
对了!要烫青菜之前,她项链上镶的碧绿珠子掉到水里,而且之后那碧绿珠子在她切菜伤到手指时,竟然诡异地滚过来自动吸了好多血,最后那颗珠子还消失不见?
唯一的差异就是碧绿珠子掉到滚水里这个差别,难道是那颗碧绿珠子让食材变得美味?
沈彤希捧着自己的搪瓷杯子,心理想着,如果那颗碧绿珠子放到水里,会不会让自己杯内的水好喝许多?
正当沈彤希这样想时,原本消失的碧绿珠子,竟然诡异地出现在自己杯子里。
沈彤希有些发楞,是她用意念让珠子出现的吗?
会不会像她之前猜想的一样?这就是她的金手指?
沈彤希一边看旧报纸,一边注意搪瓷杯子里的动静,几分钟后,杯子内的碧绿珠子就自动消失。
她喝了一口水,内心升起一股满足,好甘甜、纯净、舒畅的口感,喝了之后有股清凉的醒脑感,好像体内有股清流顺着血液洗涤全身,感觉非常舒服。
沈彤希有些惊讶,她很确定之前的水喝起来虽然比她以前的自来水好喝,但是绝对没有这种口感,不知道除了美味和这种让身体很舒服的感觉,这颗碧绿珠子还有什么作用?
确认过自己有金手指之后,沈彤希内心非常满足,她听到一旁孙小虹熟睡的鼾声,忽然觉得困了。沈彤希正要躺下来休息时,于小梅在自己房间门口出现。
沈彤希赶紧朝于小梅比了个小声手势,要于小梅先不要讲话,等两人出去其他地方再交谈。
于小梅看到沈彤希的手势之后,置之不理:“沈彤希!赶快出来!我妈找你,走快点,不要让我妈等。”于小梅明知道这个时间大部分的人都在休息,她还是扯开嗓门大喊。
孙小虹这时张开眼睛,她以为上工的时间到了。
“继续睡,于小梅找我。”沈彤希安抚道。
孙小虹揉了揉眼皮,知道时间还没到,很快又陷入沈睡。
“走啦!拖拖拉拉个什么劲。”于小梅的嗓门依旧很大声。
“吵死了!”
“安静点!”
“要讲话走远点。”
午休时间,此起彼落的谩骂声破窗而出,沈彤希赶紧把于小梅拉离知青点。
沈彤希跟着于小梅走到于家,一路上不停有人对于小梅指指点点,只要两人一经过,旁边的人就开始窃窃私语。
于小梅觉得有些奇怪,今天她一出门,就会遇到这种状况,情况有些诡异,但是于小梅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她知道村里的人都很羡慕自己家,毕竟她父亲是村支书,大姐又嫁到镇长家当媳妇,她家一向是村人羡慕的对象,不过这样的窃窃私语,是因为她这两几天擦了雪花膏,皮肤变好的原因吗?
两人很快走到于家。
沈彤希本来不想过来,她已经开始计划要对付于家,但是在她的计策施展开之前,沈彤希暂时得和于家虚与委蛇。
沈彤希走进于家前院时,于家大儿媳妇正在房门口搓玉米:“来了啊!赶快进去,妈正在堂屋等你。”
于家老大的大儿子,七岁的狗蛋大喊:“倒贴男人的赔钱货,傻蛋一个!”
于家老大的二儿子,五岁的驴蛋也跟着喊:“傻子来了。”
于家大儿媳妇笑了笑,但是也没出声阻止两个孩子没教养的举动。
沈彤希在内心叹了口气,于家大儿媳妇表面看起来态度亲和,但是私底下确不知道跟自己孩子讲了什么,这么小的孩子除非学舌,不然不可能讲出这样的话。
就不知道这些话是于家大儿媳妇教的,还是于家所有人平常私地下都这样嘲笑她?
“大婶!这两个野孩子骂你是倒贴男人的赔钱货,大婶你是拿钱给哪个野汉子被这两个孩子看到了,他们怎么这样讲?”沈彤希立刻反唇相讥。
“你...你....?”于家大儿媳妇没想到平时软糯的沈彤希会这样讲,竟然叫她大婶,她有那么老吗?而且还说...还说...她倒贴野男人....
于小梅撇撇嘴,心里想着傻子就是傻子:“你傻啊!这两个孩子不是骂我大嫂?”
“所以两个孩子是在骂你吗?于小梅!我看错你了,你竟然拿钱倒贴野汉子,”沈彤希一脸不敢置信地表情,“于小梅!你傻了吗?怎么做出这种事,你之后要怎么嫁人?”
“你...你....”于小梅气急败坏地用手指着沈彤希,这是故意要坏她名声啊!
“都在说啥啊?什么赔钱货、野汉子?”一个年约五十岁的妇女走出堂屋。
沈彤希看着眼前的妇女,一副倒三角眼、颧骨很高、脸不瘦下巴却有些尖,看起来就是一副刻薄而且控制欲很强的样子,这就是渣男于大海的母亲...
“这两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孩子说的,说什么赔钱货、倒贴男人。”沈彤希把责任都推个两个小孩,“两个孩子太没教养了,大妈!这真是村里的孩子吗?跟他们家人说说,孩子太没家教了,嘴巴这么不干净,该用肥皂水洗嘴巴。”
沈彤希一边看大家憋屈的脸色,一边踊跃提议。
郭美娟气得脸都涨红了,沈彤希怎么敢这样说她孙子,太过分了!这可恶的小娼货。
“这不是什么野孩子?这两个是我侄子。”于小梅真以为沈彤希不知道这两人个孩子是谁,她抗议地说道。
“这么没家教的孩子是你家的孩子,不是吧?你会不会认错?没父没母教的孩子都不会这么没教养,出口―倒贴男人,闭口―赔钱货。”沈彤希故意反讽地询问。
“真的是我亲侄子,你看,他们和我大嫂长得那么像,”于小梅辩驳地说道,她倒对沈彤希开口野孩子,闭口没教养没什么感觉。
于家人一向口没遮拦,经常随便批评其他人,野孩子、没教养对她而言倒不是什么特别难听的词语,而且于小梅不是两个侄子的父母,沈彤希是在骂两个孩子的父母,也不是在骂她。
于家大嫂从小凳上站了起来,双手叉腰,愤怒地骂道:“小姑娘家家,讲话那么难听,开口闭口没教养,我看最没教养的就是你,小娘养的赔钱货!倒贴男人就不要怕人说。”
刚刚的争执已经引来村人的关注,大伙儿兴致勃勃站在于家门前看戏。
“原来两个孩子骂倒贴男人是在说我,所以这两个孩子认为他们三叔是个吃软饭的,是个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沈彤希假装一脸诧异,然后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原来于大海是个男.妓?整天伸手跟女人拿钱,靠女人分他一口饭吃?”
门外的吃瓜群众听到后差点跌倒,大伙儿一脸惊讶,不知道沈彤希是怎么想出这个结论?
不过想想于大海那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身材、脸还那么白、平时也赚不到多少工分,这话还真有点道理。
“噗哧!”门外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大伙儿早受不了于家的嚣张,但是又碍于于家是村支书,在村里权力很大,村人平常就算和于家有什么小冲突,也是敢怒不敢言。
郭美娟听到门外的笑声,气愤地指着沈彤希:“你个贱蹄子,胡说个什么劲,”然后又转身朝门外骂道,“外面笑什么笑,我儿子出息的很,很快就要去读大学了。”
于大海大伯娘和他母亲感情一向不好,大伯娘仗着自己是长辈,开口拆台:“弟妹!你儿子之前没考上大学,现在竟然可以去读大学?”
前一阵子高考的榜单公布之后,当时于大海失魂落魄了好一阵子,现在竟然说可以去读大学,里面要是没点猫腻,她的头就剁下来让郭美娟当球踢。
大伯娘王带娣在大伙儿面前公开质疑,凭什么一样是于家的儿子,她家老头明明是老大却没当上村支书;而老二当上村支书之后,也不知道漏点好处给她家。
哼!反正她的辈份大,就算讲出难听的话,就算老二是村支书也没办法对付她。
郭美娟听到大嫂的质疑后有些慌张,她老伴曾警告过,这件事要保密不可以让别人知道,被抓到可是很严重的。
郭美娟有些心虚地反驳:“什么没考上大学,那是当时榜单有误,后来我儿子又候补上了。”她仗着乡下人不懂这些,“都散了!都散了!有什么好看的,上工的时间快到了。”
先疏散人群再说,都是沈彤希这个贱蹄子,竟然说她儿子是吃软饭的,哼!现在沈彤希还用,她还不能使劲搓磨她,等之后就....
第5章 惊险过关
“老大家的,把两个孩子带进屋里,”郭芳红指挥着,“沈彤希!你给我进来,不要在外面胡说八道。”
郭芳红本来想破大骂,又怕会再次引人围观,她决定先忍一忍,先以老三上大学的事情为重。
沈彤希有些惊讶,没想到郭芳红这么沉的住气,没像个乡下泼妇一样抓着她骂,然后把事情闹大,一不小心怒气当头...口不择言...接着说出什么不该说的....
有点可惜!她本来想让大伙儿知道村支书家动了大学名额的手脚。
三人走进堂屋,郭芳红坐下之后喝了口水,顺了顺气,这才有开始今天的目的。
“老三过一阵子就要出门读大学了,你们两个已经订亲,等老三读完大学就会结婚,不要在外面随便乱说,这样会破坏老三的名声,”郭芳红怕沈彤希听不懂,又补上一句,“你们两个已经是未婚夫妻,坏老三名声,就是坏你自己的名声。”
刚刚外面的吵闹的声音她都听到了,是她两个孙子先挑起的,沈彤希平常看起来安安静静、耳根子软、个性好哄、甚至有些傻。
没想到今天会傻到这种地步,竟然就这样在外面反驳两个孩子,就这样破坏老三的名声。沈彤希还真是人头猪脑、傻子一个,难怪当初她们哄个几句,沈彤希就把大学的名额让出来了。
订婚!沈彤希想起这件事,原主不只是名额被哄走,为了安她的心,原主和于大海已经订婚。
不行!她得想想怎么解除婚约。
沈彤希才刚穿越过来没多久,她还不能恣意的展现自己性格,毕竟一个人不可能忽然间就性情大变,她现在只能朝“傻”这个人设突破,看看能不能坏于家的谋划。
郭芳红向一旁的于小梅使眼色。
“嫂子!订婚这么久了,你家里的人有没有什么表示,你的嫁妆在哪里?”于小梅直白地询问,她知道沈彤希的家人给她寄了不少东西,而且母亲推测,沈彤希手上可能握着一大笔钱。
“订婚?我不知道那天就算是订婚?我以为只是一起吃一顿饭,当天连道肉菜都没有,不说城里订婚没这么穷酸,就这十里八村也没听过谁家订婚这么寒碜。”沈彤希假装不知道自己已经订婚。
沈彤希今天好像精明了一些?还是别人又跟这个耳根子软的傻子说了些什么?
讽刺她们于家寒碜,就算寒碜又怎么样,就算这样还是让他儿子骗到一个免费儿媳妇,还骗到了大学名额。
“不管那顿饭有没有肉菜,你和大海两人都是未婚夫妻了。”郭芳红不在意地说着,想让她拿钱出来帮这赔钱货风光大办一顿订婚宴,门都没有。
“对啊!不管怎么着,你和三哥都已经订婚了。嫂子!你的嫁妆在哪?”母亲说过,如果沈彤希嫁妆里有适合她的衣服,郭芳红答应会先把那些东西给她。
“什么嫁妆,没有彩礼,哪来的嫁妆?”根本是闹剧一场的订婚,于家从头到尾都没当一会事,就只想写拿订婚的事情来压榨她。
于小梅生气地瞪大眼睛,她们于家的确没出彩礼,所以就算沈彤希家里有钱,沈家也不打算拿嫁妆出来?这样一来母亲允诺她的东西不就飞了?
郭芳红咳了一声,沈家可能认为订婚过程太过草率,所以生气了?
还是沈家来信说了些什么,因此沈彤希今天才会这样反应?
看来今天是无法从沈彤希身上抠出钱了,郭芳红感到有些可惜。
郭芳红越想就觉得不甘心,他们家是北溪村的村支书,家里的家境不错,于家本来有些积蓄,不过为了帮老三办成上大学的事情,于家拿了不少钱出来打点,郭芳红前前后后搭了七百块钱进去,家里的积蓄都被掏空,现在就指着沈彤希手里的钱了。
“写封信跟亲家说一声,没嫁妆实在太难看了。”郭芳红心里心着,就算沈家现在生气,气个几个月,之后还是会原谅沈彤希这女儿,以后再想办法让沈家掏这笔钱吧。
现在上大学虽然不用付学费,政府还有一些补贴,不过老三的路费还没着落,而且家里拿钱去打点之后,现在小梅也没有嫁妆,所以目前还是得指着沈彤希手里的钱。
沈彤希假装自己没听懂,虽然她可以继续据理力争,还能争到让郭芳红说不出话来,不过她今天的举止已经有些超过原主的性格,现在不宜再有更多表现。
一个人的性格可能会有些改变,但是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就完全变个样子,沈彤希打算一点一点慢慢改变,让周遭的人慢慢适应,很快她就能展现出自己原本的性格。
沈彤希目前只能假装听不懂、装傻、死不拿钱出来,于家现在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郭芳红看今天这样闹了一场,暂时是没办法从沈彤希身上掏钱了,水都没给沈彤希倒一杯,就藉口上工的时间快到了,然后就把沈彤希给赶走。
沈彤希晚上做饭时,又想试试自己的金手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乡下地头每天吃的就这几样。她这餐只能拿玉米粥做实验,沈彤希意念一动,碧绿珠子就自动出现在盛满水的铁锅内。
沈彤希开始生火,等她生好火之后,回过头去看铁锅,碧绿珠子这时还在铁锅里,沈彤希转身去盛粮食,她才把粮食拿回灶台,铁锅里的碧绿珠子就不见了。
沈彤希把粮食放进铁锅里,按照平常的方法烹煮,然后就去准备其他的菜色...
晚上吃饭时,大家一开动,所有人都伸手夹向青菜。
“咦!怎么没有中午那么好吃?”
“吃起来跟平常一样普通?”
“沈彤希,你中午怎么煮的?怎么中午那么好吃,现在却....”林雯刚刚尝了一口青菜,就好奇地询问。
“不知道,就跟平常一样的煮法,可能是中午摘到的菜比较嫩、比较甜一些。”沈彤希有些心虚,看来以后不能拿每天的吃食做实验,知青每天都吃差不多的东西,作法也都一样。
同样的菜式口味却相差如此之多,这样迟早会出问题。
“这个粥好好喝。”
知青们听到这声赞叹后,大伙儿都觉得很奇怪,每天的玉米粥不就是那样,什么好喝、难喝的,不就是水份够,能让肚子混个水饱。
不过听到这声称赞之后,大家还是纷纷喝了口玉米粥。
“好香甜,好浓郁。”
“吃起来很滑顺、爽口。”
“吃下去胃里有一股暖暖的感觉,我觉得好舒服!”
大家一口接一口地喝起玉米粥,都忘了吃窝窝头或夹其他的菜,直到玉米粥喝完,大伙儿摸摸肚子,感觉一天的疲惫都轻了不少....
“今天的玉米粥是谁煮的?”一个男知青开口询问,要是每天的玉米粥都这么好喝就好了。
“今天我轮值,不过粥是沈彤希帮忙煮的。”林雯开口后,觉得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她好像中午才这样回答过。
“沈彤希,这粥你怎么煮的?怎么这么好喝?”大伙儿好奇地看着沈彤希。
“我今天早上忽然想喝山泉水,就特地走到山上,挑了一些水下来,中午的青菜和刚刚的玉米粥都是用山泉水煮的,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比较好吃?”沈彤希面不改色地撒谎,内心却有些忐忑。
“山泉水!你来回走了三个小时,就为了一点点山泉水?”几个男知青惊呼道。
难怪中午的青菜和晚上的玉米粥都这么好吃,不过就算是好吃,他们也没种时间每天花三个小时去干这件事,这真是太可惜了!
虽然有部分的人内心有些质疑,他们怀疑根本不是山泉水的原因,可是在这缺衣少食的时代,就算食物多放几滴油,煮玉米粥多放一匙糖,他们都会觉得好吃许多。
在这困乏的时代,大家还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这件事也就这样掀过。
沈彤希松了口气,以后不能再拿知青点的伙食做实验,刚刚实在太惊险了,还好大伙儿想像力不够,不知道.....
第6章 心机
沈彤希一大早就起来,今天她要和林雯这些知青一起到镇上,她需要买一些信纸、信封、邮票...之后有大用,还要观摩这个时代的城镇,看看有没有什么商机?
昨天喝了碧绿珠子浸的水后,沈彤希感觉自己精神振奋不少,连睡眠品质都好了许多。她昨天晚上一躺下来,立刻就熟睡了,接着一夜无梦,在天刚亮时才醒过来。
洗涤之后,她拿了自己的绿色水壶装满水,带着自己昨天准备好的窝窝头,然后就出门搭牛车。
到牛车时,车上已经坐了几个人,走路到镇上要花一个小时时间,搭牛车则快上一些;搭牛车要花五分钱,村民如果不是担着太重物品,大多数人还是舍不得花这个钱,大伙儿宁愿自己走到镇上。
沈彤希笑着和车上的人道了一声早,没看到林雯,她找了牛车上一个角落坐下,沈彤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窝窝头,她想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听说你昨天和村支书家吵架了?”一位大婶好奇地询问。
这个女娃子听说已经考上大学,本来可以立刻回城,不知道为什么又和村支书家的老三定亲?
然后村支书家的老三接着也说自己考上大学,听起来实在有点奇怪?
“没吵!只是误会一场。”沈彤希敷衍地回答,她一个小姑娘跑去于家吵闹,怎么说都不好听。
“什么时候去上大学啊?要和于大海一起离开吗?”另一位婶子询问,会不会是因为两人都考上大学,所以两人才会订婚?
车上的人都竖起耳朵听着,她们实在太好奇了。
“只有于大海一个人离开。”沈彤希斟酌着回答。
“只有于大海一个人离开?然后你继续留在乡下?”这没搞错吧?怎么原本该离开的人留了下来,原本没考上的人却去上大学。
一个看于家不顺眼的妇人说道:“听说于大海和你订亲之后,就把你的大学名额抢走?没想这件事竟然是真的!”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
“于大海怎么这么有福气,竟然会有小姑娘把名额让给他?”
“不过这高考的名额怎么和以前工农兵大学一样,都不管考试成绩,有点势力就可以拿走,真不知道这高考还有什么意义,根本是多此一举?”一个搞不清状况的大婶抱怨,她们都不识字,也不太清楚国家的法律。
“本来还想让孩子多读几年书,以后也考个大学,没想到现在还是跟以前一样?”这样一来就算会读书也没什么用?
大伙儿热烈讨论的时候,林雯和几个知青来到牛车旁边,赶车的老伯看人差不多满了,天色也不早了,就立刻出发。
沈彤希听到大家的讨论后,悄悄地露出笑容,大学名额让出去的事情终于传了出去了,这些大婶不识字、不懂法律、不明白这件事有多严重,并不代表其他的人不懂。
之后名额的事情只要一查,按照村民口无遮拦的程度,事情就好看了。
牛车到了城镇,沈彤希把五分钱付给赶车的老伯,大家各自下车分头去办自己的事情。
沈彤希先去邮局买了不少邮票,她把事先写好的几封信拿了出来,贴上邮票,沈彤希一次寄了很多信件出去。
不过这些信可能还不够,沈彤希怕有些信件会石沈大海,保险起见,她打算回去再多写几封,沈彤希相信,事情很快就能有结果...
办完正事,沈彤希走路去供销社,她一边走,一边逛,沈彤希有些失望,小城镇除了供销社,其实还真没什像样的小店,就连供销社的物资也是少的可怜。
改革开放的浪潮已经在南方发酵,这股风气要要吹到这样的乡下小城镇还要几年时间。
沈彤希放弃逛街的打算,她直接在供销社买了一盒雪花膏、卫生纸、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然后就转身离开。
没什么地方可去,沈彤希走到刚刚经过的国营饭店,一进去,店员站在一旁聊天,就算看到她走进来,还是没有人招呼她。
沈彤希看了看墙上的告示,点了一个红烧蹄膀、一碗蛋花汤、一份青椒炒肉丝。
她交上大概一半的肉票,才能吃上这餐。
沈彤希的肉票数量不多,毕竟城里现在配置的肉票也不多,她父母还有一大家子要管,粮食省着点,还能省出一些,肉票一家子本来就不够吃,要省根本不可能。
沈彤希美滋滋地吃了一餐,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对吃肉这件事这么感动,这个时代吃口肉不太容易,乡下地头一年根本吃不到几次肉。
知青点没养鸡,知青们连吃个蛋都不太容易,而蛋白质又是人体重要的营养来源;沈彤希的身体长年一直叫嚣着需要蛋白质,有时光闻到肉味都会馋得连口水都流出来。
照理说沈彤希这么久没吃到肉,这些肉对沈彤希来说应该有致命的吸引力,青椒和肉丝一起炒,她应该会因为这些青椒有肉香、有油脂、有蛋白质而觉得非常好吃。
可是有些稀奇,沈彤希竟然觉得这道菜的青椒竟然没有自己昨天那道烫青菜好吃?
就不知道拿碧绿珠子浸过的水直接种菜,又能产生出何种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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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沈彤希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下地,她全副武装,不但带上草帽,穿上长袖,脖子上还围了毛巾。本来就炎热的天气,经过这样的打扮之后,就显得更热也更闷了。
到中午的时候,沈彤希差点中暑,而且她农活的完成度只有其他知青的一半,而知青们干活的速度根本不如当地人利索。
沈彤希抚额,她真不是种田的料,才半天的时间,她已经能充分体会,“谁知盘中飧,粒粒皆辛苦”这首诗。
以后谁浪费食物,谁吃不完东西,谁就是小狗。
本来她就知道种地很辛苦,但是知道跟亲身体验完全是两回事,亲身体验之后,她全身腰酸背痛,半天下来,沈彤希不但差点中暑,她的腰几乎无法伸直。
不行!她得想想办法...
中午吃过饭之后,沈彤希喝了浸过碧绿珠子的水,她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腰酸背痛的情况也改善许多。
沈彤希想去井边取盆水擦身体,在路上碰到了于大海。
“小希,你怎么在这里,是要去找我吗?”于大海眼睛一亮,“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沈彤希仔细看着于大海,这就是原主喜欢的男子?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裤子,皮肤较一般农村人白皙,看起来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确跟一般农村男人不休边幅的感觉相差很多。
不过在经过今天的农活后,沈彤希内心有个小小的疑问,农村每天都得下地,就算她早上那样全副武装,多多少少还是会晒黑,于大海是怎么保持这样白皙的皮肤?
“我父母说,叫我把大学的名额要回来,不要再犯傻了。”沈彤希知道于大海不会把名额还回来,
不过她想利用不还名额就分手当藉口,趁机拉开两人距离。
沈彤希毕竟不是原主,她不可能继续和于大海保持订婚的关系。
于大海没想到沈彤希一开口就讲出这样的话,一时有些楞住,沈彤希不是已经对他爱得死去活来,连大学的名额都愿意让给他,现在应该什么事都愿意出面帮他,怎么会忽然讲出这种话?
于大海想了想,大学名额这么重要的事情,一辈子难得的翻身机会,也难怪沈彤希会后悔。
于大海打算开口哄一哄沈彤希:“你不爱我了吗?我相信我们的爱情可以征服千山万水,不会被简单的世俗名利所打败。”所以大学的名额让了就让了。
听到这句回答后,沈彤希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没想到于大海这么风骚,在琼瑶风格还没传入内地开始,一开口就这么琼瑶式对白。
沈彤希摸摸了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于大海真是个人才,不去写爱情小说可惜了。
“我想我的家人,我想回城了,你还是把大学的名额还给我,就算我去外地读书,就算我们两人的距离再遥远,我相信距离根本无法抹灭我们两人之间的爱情。”沈彤希开始模仿于大海的说话方式,话一说出口,她身上的鸡皮疙瘩就更多了。
“.....”于大海一时之间傻眼了,平常他这样歌颂俩人的爱情,沈彤希都会十分感动,之后就什么都会答应他?
于大海想起自己今天的目的,没关系,这套不管用,还有新套路。他打算帮沈彤希介绍一个工作,这应该能转移沈彤希的注意力,免得她又想把名额拿回去。
“我妈知道你种地辛苦,一直很心疼你,她特地去镇上找我大姐,让大姐帮你找一个薪水高又体面的工作。”于大海油嘴滑舌地说着,这个工作其实是高考之后,自家大姐看他落榜,这才出面帮他打点。
沈彤希一点都不相信于大海哄人的话:“是什么样的工作?”
“我大姐帮你在镇上找了一份临时教师的工作,上班轻松,薪水还高,每个月约有二十块钱收入,不过....”于大海面露难色。
沈彤希知道后面这句话才是重点:“不过怎么样?”